惯犯?男子在高铁上对着女子抚摸下体,下车尾随被拘留5日

爱普发何吕 2024-08-19 10:10:01

实在是太恶心了!今天潇湘晨报报道了一起案件,在济南开往上海的高铁上,有女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一名男子竟当着她的面抚摸自己的下体,而且对方极其有经验,知道用手机来掩饰……

在这条爆料视频中,女子表示在高铁上备受惊吓,本以为到站下车就能摆脱这可怕的遭遇。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这名无耻的男子在下车后,依然不肯罢休,一路尾随其后。

视频下方,还有不少网友调侃:看人家摸下体算不算犯法?现在自己的东西都没有自主权,属于国家的,玩一下都要请示?既然是惯犯,完全构上犯罪了,拘留五天太轻了!

最后,女子惊恐万分,迅速向警方求助。警方接报后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经过一番努力,很快锁定并抓获了这名违法男子。目前,男子因为上述恶劣行径被行政拘留 5 日。

对此,虽然有不少网友表示:这种行为极其猥琐和不耻。也有不少网友提出质疑:不公平,前两天地铁上一个女人摸男人怎么没有被拘留。这是什么世道,前两天在地铁上一个视频就女的摸男的下体!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该如何看呢?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会因为性别而有所区别对待!只要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触犯国家法律就要面临法律制裁!

2、成年人该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负责!有不少网友质疑:男子只是抚摸自己的下体,为什么违法?

首先,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猥亵行为包括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抠摸、搂抱、鸡奸等等。通常来讲,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刺激、满足性欲的动机。

同时,猥亵应当是足以刺激或者满足性欲,并冒犯普通公民性的羞耻心或者引起其厌恶感的行为。判断是否系“猥亵”,应当考虑行为所侵害的身体部位是否具有性象征意义。

需要注意的是,所谓的猥亵行为的,不仅局限于未经同意、私自触摸他人敏感部位,只要有冒犯他人的举动,或者让他人产生羞耻心,就有可能属于违纪行为。

所以说,在这起事件中,男子看似只是触摸自己的下体,但是他毕竟是对着女网友作出上述不雅举动,也让对方感觉到十分的不适,同样可以认定为猥亵行为!

并且,在这起案件中,女网友做法非常明智,首先就是收集对方实施猥亵行为的证据(录制了相关视频)。同时,也主动向警方求助,并且选择报警之后,警方及时介入调查,对男子做出处理!

此时,依据《治安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回到案件中,警方认定男子存在猥亵行为,并依法对他进行行政拘留5日!不过就像女网友吐槽情况,从男子行为来看,似乎并非初犯,很可能是个惯犯,只是行政拘留5日,确实有点处罚过轻了。

最后,提醒大家尤其是广大女性朋友,遇到类似情况,千万不要忍气吞声,一定要勇敢报警,并且更加聪明的收集证据,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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