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被判无期,属史无前例!而高个马某免罚另有原因

乐之说课程文化 2025-01-01 21:56:33

12月30日,据新华社报道了“邯郸初中生杀害同学掩埋案”一审判决结果,三人有两人被判了刑,一人被判无期徒刑,另一人判了有期徒刑12年,还有一人免于刑事处罚,但是要做矫正教育。

大家看上图,如果不写上文字特别说明,您是不是会误以为中间的挨个儿李某是被判免于刑事处罚的那一个?起初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但看了报道,然后对号入座后才发现,原来是左边的高个儿马某没被判刑。

这三人,犯案时都不满14周岁,这也是两名主犯最终都没有判极刑的原因,因为有《未成年保护法》的因素,但马某为何没有判刑呢?其实,马某免罚另有原因。

我相信,不知道真相的网友肯定也好奇,想知道为什么,那我就说一下原因:

回答:原来,张某和李某行完凶后,才去找的马某,让其一起掩盖罪证。也就是说,马某并未参与行凶的过程,而是事后被二人“拉下了水”。虽然他也参与了后续埋尸的一些行为,但确实没有杀人。

而且,马某是三人中最主动交代的。

在当晚的寻找中,还有一个细节,帽子叔叔敲到嫌疑人家时进行询问,嫌疑人否认见过王某某。因此,虽然不满14周岁,但是心思缜密,甚至抗压能力非常强,才令我们这些成年人都自叹不如。这也是让我们不能理解的地方。古语说,杀人偿命,尤其是李某和张某的行为极其残忍,普通人杀只鸡可能都害怕,但这二人用铁锹将王某某杀害,残忍程度令人发指,让谁也难以想象,是未成年人做的事。

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希望能严惩二人。

我前面说了,因为有《未成年保护法》的原因,所以一审判张某无期徒刑,李某有期徒刑12年,确实是在目前法律框架下的重罚了。而且,判13岁的未成年无期徒刑,是史无前例的。

说实话,每当我想到王某某时心就痛。他是被张某和李某骗出去的,之前就经常遭受二人的霸凌,而这次将其骗出去,可能他满心欢喜,以为二人会对自己好,不再像以前那样欺骗自己,可没想到,他面临的将是二人更加凶残的残害。

王某某在3月9号的时候还和父亲聊天,问父亲要15块钱,因为他想吃炸酱面了。懂事的他,甚至做了家务,而且还早早的把作业写完。这么懂事的孩子,就这样离开了这个世界,而且是以这样的方式离开,别说是他的父亲,他的母亲,他的奶奶,就拿我们这些局外人来说,都泪目。

王某某和爸爸的聊天儿

我还要说一个细节:

当家人得知王某某失踪后便报了警,帽子叔叔甚至在凌晨的时候,还挨家挨户进行询问。说重点,是在凌晨的时候,还在寻找。因此,在这件事上,帽子叔叔是极其负责的,虽然结局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而且,该案破获的速度也是非常快的,这一点也为当地的公安局点赞。

李某被判有期徒刑12年,这样推算的话,如果未减刑,他出来的时候是25岁。想想王某某一个懂事的孩子,离开了世界,而像李某这种小恶魔,25岁的时候又重获自由,确实让人难以理解。

我对检察日报刊发的一篇文章所触动,是:低龄不是犯罪的“免罪金牌”

这句话太好了,说出了我们的心声。确实如此,《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应该是好孩子,而不是那些犯错的人。而低龄确实不应该成为犯罪的“免罪金牌”,我想这是大众的普遍共识,如果犯了罪,无论其岁数多大,都得接受相应的处罚,这叫罪有应得。

法律维护的是正义,保护的是善良的人。当然,前面也说了,判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罪犯无期徒刑,确实是史无前例的,这在以往大家可以搜集一下相关的案例,并没有判的如此之重。这应该也是一种进步吧!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