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孙小果”保护伞:厅局级干部7人、军队干部2人

热情的小狐狸 2024-12-13 03:50:22

曾经轰动全国的孙小果案,让无数人见识到了一个黑恶势力的猖獗,而他之所以能够如此嚣张,则是因为背后的无数保护伞,当然,孙小果并非个例,湖南还有一位罪犯,他的恶劣程度与孙小果相比,完全可以用有过之而无不及来形容,此人正是林明学。

颇有经商头脑

1965年,林明学出生在湖北黄陂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那个年代,像他这样的年轻人能够顺利完成基础教育就已经算很不错了,更别提再进一步深造了。

不过,即便只上到初中,林明学也没有放弃追求更好的生活,而是选择辍学外出谋生。

林明学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当地的一家电影厂当起了放映员。这份工作看似平凡,但在当时却已经算是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了。林明学在电影厂一干就是7年,期间不仅能稳定地谋生,还能经常观看电影打发时间。

虽然工作环境不错,但终究还是难免会出现疲惫和无聊的感觉。内心深处,林明学一直都有着想要改变现状、体验不同人生的愿望。

思来想去,林明学下定决心辞去了电影厂的工作,独自来到了武汉,开办了一家小小的商铺。结果然他自己都没想到,这家小店做得异常红火,靠着自己的商业头脑,林明学很快就把生意做大了。

不知不觉中,这个曾经的初中辍学生已经成长为家乡数一数二的富豪,积累了上千万元的巨额财富。

然而,随着事业的腾飞,林明学内心的欲望也越发强烈了。他开始觊觎更大的商机,渴望通过更多的投资来获取更丰厚的利润。就在这时,他看中了一家颇有名气的娱乐会所 - 福尔摩莎,决定要收购下来。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林明学主动联系了这家会所的负责人 - 李姐。林明学通过她的关系,顺利加入了湖北恒昌城市信用社的运营团队,认识到了李姐的丈夫黄伟如。与自己经营商铺相比,在信用社工作的赚钱途径显得轻松了许多。只要善加利用内部资源和关系网,林明学就能够轻而易举地获取可观的利润。

相比之下,在商铺里辛苦经营,赚钱的过程繁琐又艰辛,实在是不值当。因此,林明学很快便沉浸其中,开始着手谋划各种非法敛财的手段。

不料,好景不长。就在林明学沉浸在暴富的喜悦中时,他的合作伙伴黄伟如遭到了警方的调查。原来,黄伟如在工作中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一下子成了警方重点盯防的对象。为了规避风险,黄伟如不得不谨小慎微,难以再有什么大的动作。于是,原本依靠黄伟如这个"靠山"运转的整个产业体系,顿时岌岌可危。

面对这种情况,林明学显然不愿意放弃这个致富的捷径。于是,他主动与黄伟如的妻子李姐接触,提出要收购她手中的福尔摩莎娱乐会所。

李姐也知道,如果再这样耗下去,整个会所肯定会破产,所以对于这个提议,李姐很是爽快,答应了林明学。

有了这笔交易,林明学不仅顺利接手了福尔摩莎,还在这个过程中获取了不菲的利润。不过,他并没有就此满足,反而开始疯狂地追求更多的财富,比如黄伟如行贿,试图借此获得更多的经营权和资源。

欲速则不达,林明学很快就因为行贿受贿的罪名被法院判处了3年有期徒刑。

出狱后,林明学开始转移目标,瞄准了金融行业,他通过各种关系网络的打点,顺利拿到了广西桂林临桂县城市信用社的经营权。然后,林明学开始了一系列恶劣的诈骗和非法集资行为。

他大肆宣扬在这家信用社存款可以获得超高利率,成功吸引了大量的客户前来存款。紧接着,林明学就开始着手操纵资金流向,将这些非法集来的巨额资金挪作他用。

但这样的做法,很快就会露出马脚。果不其然,在1999年,大批客户涌向银行进行大规模提款,银行面临严重的挤兑危机。经过警方的深入调查,这一切都被发现源于林明学的诈骗活动。最终,林明学因故意诈骗民众2300多万元,非法集资4亿余元的罪名,被法院判处了死刑。

几度逃过牢狱之灾

令人意外的是,就在众人以为林明学的犯罪道路就此终结的时候,他竟然成功减刑到20年有期徒刑,并被转移到了武汉监狱服刑。在这里,他再次获得了提前假释的机会,彻底摆脱了牢狱之灾。

重获自由的林明学,并没有从此收敛,反而将目光转向了房地产行业。他想通过房地产市场再次发财致富,但这一次他准备更加小心谨慎地行事。

林明学精心设计了一个名为"房产代持"的骗局。他会以极其优惠的价格,承诺帮助客户购买价值数百万的房产,并且协助贷款。但实际上,这些房子不过是他们精心布置的陷阱。

在客户的天真与贪婪中,林明学和他的团伙赢得了信任,诱使受害者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一旦房产证落在他们手中,他们就会立即前往银行进行贷款,甚至还会在民间机构继续进行多重抵押贷款。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可以轻松获取数百万元的资金,而受害者则要背负沉重的债务。

即便受害者后来想要及时止损,也已经为时已晚。他们不但要承担那50万元的首付款,连带着还要偿还数百万的贷款本息,最终获利的还是林明学及其团伙。

除此之外,林明学还会与某些房地产公司或托管公司勾结,诺言帮助受害者出租房产,获取租金收益。但实际上,这些公司都是他们的幕后合作伙伴,根本不会给受害者分一分钱。

通过种种精心设计的骗局,林明学再次收割了大量资金。在某些人眼中,他无疑已经成为了一位真正的"大佬",驾驶着价值不菲的豪车,居住在宽敞奢华的别墅中,甚至还有自己的专属游艇。

不仅如此,林明学还热衷于在体育产业中大手笔投资,成立了女子乒乓球俱乐部和搏击俱乐部。他不惜重金聘请来自世界各地的顶尖运动员,足以看出他的财力和影响力。

对于这样的林明学来说,金钱似乎完全不成问题。他乐此不疲地在各类高端场所挥金如土,满足自己的各种兴趣爱好。更让人震惊的是,林明学身边常常还能看到一些当地政要的身影。而这些政要,正是林明学背后的保护伞。

2018年,林明学被重新收监,背后那些庇护他的"保护伞"也全部暴露在阳光之下。据悉,当时湖北省纪委监委第十六审查调查室与林明学陷入了长达25天的审讯,最终,调查人员还是凭借智慧和毅力,成功突破了他的心理防线,并由此深挖出了他背后的7名厅局级干部和2名军队干部。

大老虎落马

湖北籍官员胡洪春,在地方政坛摸爬滚打多年,历任多个要职,包括武汉市黄陂区区长、区委书记,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汉市委常委兼统战部部长,以及武汉开发区工委书记、汉南区委书记等。可以说,他在湖北地区的政坛地位相当显赫,权力也相当集中。

然而就在2019年3月,胡洪春因为林明学的指控遭到了调查。同年9月,他更是被中纪委给予了双开处分,在其任职期间,曾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对区内违规建设宗教活动场所失察失管。

最重要的是他滥用职权,违规为林明学假释提供帮助,从而导致其在假释后又实施其他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法律和司法公信力。

据调查,他滥用职权,为林明学假释提供帮助的时间节点,发生在2009年至2011年间,也就是当时他担任黄陂区委副书记和区长的时期。

那么他又为何有这样的权力,能给林明学开绿灯呢?究其原因,胡洪春并非单枪匹马在干这些违法行为。他背后有一个强大的"保护伞"撑腰。

除了胡洪春本人,还有武汉市原政法委副书记周滨、武汉市黄陂区原政协主席李胜桥,以及武汉江汉区法院原院长刘汉强等人。

这些人或直接参与、或隐晦支持,让本应依法惩处的林明学顺利获得假释。比如2011年7月,时任武汉中院刑二庭庭长的刘汉强,就按照时任武汉中院副院长周滨的授意,违规为林明学申请假释提供帮助。

此外,身为黄陂区委常委和政法委书记的李胜桥,明知林明学不符合假释条件,却仍指使他人帮助其办理假释手续。可见,这一系列的违法行为,都是在这些权力人物的纵容甚至支持下才得以实施的。

在林明学案中,还有一个人的身份极其特殊,那就是原湖北联投集团董事长李红云的案件。

李红云曾经担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和董事长,后又在2013年6月升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党委书记和董事长。但就在2017年12月,这位人前神气风发的"大佬"突然提出了辞职申请,引起了主管部门的高度警惕。

经过深入调查,湖北省纪委监委发现,李红云竟有外逃的迹象。于是,他们立即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防止重大外逃事件的发生。果然在2017年年底,李红云开始多次向组织提出辞职,并以需要赴美就医的理由想逃往国外。

省纪委监委的专案组人员意识到了危险的苗头,立即采取了严格的控制措施。在2017年12月30日,他们终于对李红云立案,并协调边防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对多名涉案人员进行了紧急边控。结果第二天,就有多名嫌疑人试图出境,却被成功拦截。

参考资料

湖北版“孙小果”案?亿元诈骗死刑犯10年就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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