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政策!这些地方调整应届生身份认定标准

良师公考小杨老师 2024-10-30 16:37:53

为了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山东、湖南、贵州、广西等多个省份人社部门发文,调整了应届生身份的认定标准。

这对我们考公和考编的宝子来说,是一件利好的政策!大家一定要利用好应届毕业生的这个身份,争取早日考公考编上岸!

湖南

湖南省人社厅2024年6月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措施》,对应届生身份认定标准调整的具体内容为: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出现的空缺岗位,除有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要求外,应主要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在发布招聘计划时,明确“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7月印发《关于开展“筑梦广西·职引未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行动的通知》,对应届生身份认定标准调整的具体内容为: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出现的岗位空缺,除有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要求外,应主要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在发布招聘计划时,明确“高校毕业生”包括近2年内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贵州

贵州省2024年7月发布《关于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考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应届生身份认定标准调整的具体内容为:报考我省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其毕业年度(具体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内无论是否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交社保等,均可按当年度高校毕业生报考。

山东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发布了《山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该文件对应届生身份的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主要内容为:各类事业单位在发布招聘计划时,可明确“当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再审核其是否有工作经历和缴纳社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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