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行是三家经办银行之一。”来自杭州银行的内部人士向消金界表示,“行内审核还是比较谨慎的,这一业务做的并不多。”
这一“业务”,指的就是最近火出圈的“大学生创业贷款”。随后,浙江人社厅回应称,代偿后原则上要予以追偿,为这一政策提供了更多解释。
消金界发现,这一政策受到当地用工企业欢迎,是积极响应人才引进的好政策。不过在这一政策的背后,银行的风控水平、配套制度的完善等都迎来一系列的考验。而后续关于还款的期限、利率、罚息、征信等问题,还需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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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通过并不容易”
2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情况。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中提到,“大学生想创业,可贷款10万到50万,如果创业失败,贷款10万以下的由政府代偿,贷款10万以上的部分,由政府代偿80%。”该消息迅速引发关注。
消金界了解到,类似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各省市很早就有。它是由当地政府出资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担保,通过政府全额或者部分贴息,旨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在实际操作中,消金界发现,“创业贷”是针对具体场景的贷款产品,具体额度是以实际审批为主。
以杭州银行为例,作为本土金融机构,银行一直是浙江各项人才政策的积极响应者。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3月,杭州银行通过杭州市人才码,服务了近20万来杭应届毕业大学生,代发人才补贴超30亿元。同时,向人才发放低息消费贷款,累计发放超过10亿元,覆盖人数超过1.8万人。
而这一数字,占杭州银行整体贷款规模的比例其实并不高。
财报数字显示,18/19/20年,杭州银行贷款增速分别为17%/15%/18%,21H1杭州银行在浙江省内贷款余额为3806亿元,浙江省内贷款市占率为2.41%。
一位来自杭州银行的内部人士向消金界表示,作为杭州大学生贷款的三家银行之一,“行内审核还是比较谨慎的,这一业务(即大学生创业贷)做的并不多。”
而一位符合条件的杭州大学生创业者则表示,“我们去年(2021年)审批通过的好几项补贴资金都还没下来。”
消金界获取的一份此前的下沙大学生的创业扶持政策中表明,在申请大学生创业贷款时,要求贷款申请者必须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并要求创业者所投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此外,还需提供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能力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的证明文件,担保材料,以及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或清单。
另一方面,据相关媒体报道,浙江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表示,“2015年至今,创业担保基金扶持了一大批的创业者,但没有赔付多少。”这也能侧面反映该项业务的严格审慎。
02
罚息、征信、担保机制等问题需进一步细化
需要指出的是,在新一轮“抢人大战”开启的同时,不仅考验着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也考验其风控水平,银行等机构要做好贷前调查、贷后跟踪、贷款催收、追偿等工作。
实际上,此前在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的过程中,相关骗贷行为层出不穷。
比如,裁判文书网上的一则案例显示,在吉林银行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中,某被告人滥用其工作职权,在明知申请人不符合办理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帮助和放纵上述人员实施找社会人员顶名申请贷款、伪造营业执照、失业证明、反担保合同等办理贷款所需文件,骗取创业担保贷款134笔、贷款总额1340万元。
此外,关于创业担保贷款后续还款的期限、利率、罚息、征信等问题,还需进一步细化。
首先,在罚息的问题上,消金界发现,各地的执行政策并不相同,尚未形成统一标准。
比如,裁判文书网上的一则案例显示,常熟农商行发放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规定逾期贷款“按合同约定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但借款人表示,“当时签约的时候是政府牵头通知我的,当时说的是创业免息贷款,现对偿还贷款的本金8万元无异议,但是不同意偿还利息。”
逾期是否需要缴纳罚息,这一点在《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中并没有明确说明。
其次,在担保机制和责任认定方面,各地方政策也存在差异。
比如,在格尔木农商行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中,规定以担保机构5%、经办金融机构25%、担保基金70%的比例,由各方主体承担相关损失。
而广西省发布的创业担保政策显示,同级财政部门根据担保基金余额情况,下达年末贷款余额控制总额,经办银行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年末贷款余额不超过担保基金余额的5倍。以此方式发放的贷款出现的损失,由经办银行负担20%。
此外,广西省发布的创业担保政策还规定,对担保基金规模当年增长5%以上的,经财政部审核确认后,按当年新增担保基金总额的5%给予担保基金风险补偿。补偿资金全额补充地方担保基金,用于鼓励担保机构降低反担保门槛或取消反担保。
“如创业成功,担保基金也应分得该创业公司股份。”业内人士向消金界表示,在各项人才贷款政策的背后,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激励手段也应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