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女孩从宿舍三楼爬下与社会青年发生关系,原因值得深思

悠悠万事 2024-05-29 04:00:09

14岁孩子,从三楼顺着绳子爬出校外,跟三名社会青年去酒吧,酒店轮流发生关系。涉事男子至今未被批捕。涉事男子应该是懂法律的,两名女孩,可心满14岁,只要她是自愿,就不构成犯罪,另一名13岁,是否自愿都是犯罪。但可心说:非自愿!

本次事件中有两个女孩,可心和小丽,是寄宿初中的两名初中女学生。晚上通过绳子从三楼爬到一楼,与两名20岁男子,去酒吧喝酒,然后去了破旧的宾馆。最终两名男子与可心先后发生了关系。还有出租车司机,也就是第三名男子。现场发现了司机的分泌物,而可心却说司机没有跟她发生关系。

目前警方从“聚众淫乱”改为“引诱未成年聚众淫乱”,并且一直纠结在可心是否自愿。如果确定不是自愿,那么这两到三个成年男子罪可就大了去了。大家都应该知道,强J妇女是重罪,未成年罪加一等,轮J那更是罪加一等!比较复杂,暂时没有定论。

第一问,可心、小丽为什么深夜与成年男子外出?

通过报道来看,可心家里比较复杂,父亲口齿不清加上贫穷,是花钱讨的媳妇。可心不到一岁,生母就离家出走。自小跟着姑姑长大。在学校学校不是很好,逐渐开始厌学。事发后才知道,可心过完14岁生日后,与班上的同学就发生了关系。。。

最近在学校受到了欺负,甚至有过在宿舍被扇耳光的经历。可以算的上是校园霸凌了。而正是这种种的不愉快经历,导致可心相信了这两名男子的“有事找我们,保护你”等说辞。

第二问,小丽、可心是怎么认识的两名男子?

这两名男子分别是史某和张某。可心是通过另一名女孩小美认识的,当时13岁的小美已经辍学打工,正在跟史某“谈朋友”。而可心是2024年春节前与史某和张某认识的。地点在县城的广场上,她与已辍学的同村女孩小美(化名)一起碰到了二人。

据说史某与她互相加了微信后,史某又把微信推给了张某。三人一直是微信聊天。直到事发,再没见过面。

第三问,可心是否自愿,到底该如何定性?

史某和张某曾约可心出去玩,可心称:学校宿舍楼晚上会锁门,出不去,有绳子的话可以。由于一楼的栅栏门晚上就寝后就会锁上,可心只能是通过三楼顺着绳子爬下去。

当晚11点多,在宿管阿姨熟睡后,可心使用史某和提供的绳子带着小丽爬到了一楼。跟着在此等候的史某张某坐车而去。

先是去了酒吧,一共点了24瓶小支的啤酒。可心喝了一瓶多,小丽和不到两瓶。剩下的酒史某和张某还有另一名喊过来的男子喝完。喝完后该男子自行离开,小丽、可心、史某、王某、戴眼镜的司机一起回到了宾馆。

这家宾馆典型的破烂小,气味难闻,破破旧旧,以前是干洗浴中心的。在警方询问是否看到未成年与陌生男子来住宿时,老板的回答是睡着了,没看到。

四人进到宾馆后,小丽一直坐在房间里的椅子上。可心则靠在床上玩手机。“我叫小丽过来睡觉,她不来,头靠在墙上,有点难受的样子。”张某来到可心的床上,可心让他到史某的床上睡觉,对方说等一会儿,让她先睡。可心趴在床上玩手机。“他们两人坐着聊天,说以前上学时的事儿。”

据张某和史某说,先后与可心发生关系前,是可心主动让小丽去了卫生间,并放大了手机播放音乐的音量。对此,可心说法不同。可心称,当时小丽坐在椅子上表情很难受,自己趴在床上睡不着,把手机音乐音量放大“助眠”。可心说,史某与张某聊了十几分钟后,“小丽突然捂着肚子说想吐,我说:你去厕所吐去。”

在小丽去卫生间后,灯突然被熄灭,张某俯身过来脱可心的衣服。两人发生关系后,史某又与可心发生了关系。

疑点就在于,可心是否是自愿发生关系,警方调查可心均予以否认,称自己不是自愿的,用脚踹过对方,但对方力气很大,按着她的手。对于为什么没有大声呼救,可心反问说:我怎么呼救,呼救有用吗,我向谁呼救?可心曾对红星新闻记者称,当时整个宾馆四楼只有这个房间里有人,房间里除了两个男人,只有自己和小丽,呼救也没有用。

史某与张某均为二十出头,一人体型“很胖”,一人身高1米八多。可心身高只有1米48。张某和史某在与可心发生关系时均戴了避孕套,张某还提前服用了壮阳药物。当晚在房间里,史某曾通过手机打字问可心,是否可以和小丽发生关系。可心同样用打字回复对方说:小丽还不满十四岁,还没谈过朋友……

另一个疑点是,警方称从现场的提取物中,发现了上述戴眼镜男司机的分泌物,且对方承认也与可心发生了关系。但面对警方的反复盘问,可心均予以否认,“没有就是没有。”张女士也曾多次问过可心,当晚跟她发生关系的到底有几人,可心坚称只有史某和张某两人,并说自己没必要撒谎。

警方调查显示,戴眼镜男司机是在凌晨三点左右被史某、张某叫来的宾馆。几人此前约定,为了避免被学校发现,要在三点送可心和小丽返校。张某设定的闹钟三点钟响过后,戴眼镜男司机来到房间,史某和张某随后陪胃疼的小丽去买药。房间里只有可心和男司机。“我们在房间里没说过话,等了十几分钟,他们还没回来,我们就下楼去了。”可心说。

目前定的是“引诱未成年聚众淫乱”,并且两名男子也没有被批捕,理由是“证据不足”。

谈点感想:整个事件看的触目惊心。

一、学校霸凌越来越普遍。

可心在学校多次遭受其他孩子的霸凌。经常被欺负,甚至是被宿舍同学围在一起扇巴掌。可心的厌学跟校园霸凌绝对是分不开的。导致可心依赖社会青年,需求保护,把其当做摆平事的靠山。为此事埋下了伏笔。

二、家庭学校的教育管理十分的不到位。

可心的原始家庭情况自不用说,非常的贫困,生母在其一岁的时候离家出走。姑姑虽然十分疼爱她,但是也是打工人,工作忙,文化水平有限。整个家庭在教育孩子方面,精力物力都是跟不上的。学校一方对于学生的成长关心不够,可心应该是属于问题学生的一类。很可能学校对学习好的孩子关注多,问题生关注的少。

14岁孩子也不会去男同学家里“谈朋友”,发生关系就是最好的说明。再者宿舍的管理也是存在大的问题。一楼锁门,窗户外没有铁丝网之类的栅栏。不仅是防止学生爬墙外出,也是为学生的安全考虑,应该设置栅栏、铁丝网之类的。

三、对酒吧、宾馆的监管不到位。

未成年进入酒吧,并且饮酒,这是否是大问题呢?首先,未成年是不让进入酒吧的。但史某、张某却能带着两个十三四岁的孩子大摇大摆的坐在那喝酒。

再者就是宾馆,这种破烂小,基本没有监管力度。成年男子带着未成年女子来住宿,不管不问,“睡着了”是绝对不能算作理由的吧。

实在是触目惊心啊,带着两个小女孩去喝酒,准备好避孕套,还有一名男子服用药物。很显然这两名或者三名男子是有备而来的,就是想着对这两个未成年孩子下手。

如果说可心说的是真的,中间有“用脚踹过对方,但对方力气很大,按着她的手”这样的反抗,这些男子们很有可能构成轮J了吧。而不是简单的“诱导未成年聚众淫乱”了。估计要牢底坐穿了!

当下,孩子们接触的信息量太大,不加以正确引导,很容易出问题。希望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努力,关注好孩子的真心,防止此类悲剧的发生。

大家怎么看呢?欢迎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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