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数字观点
已故金大中总统遗产可能高达900亿韩元(4.5亿人民币)
全斗焕将卸任总统的待遇提升至现任的95%
2024 年的文总统退休金每月达 2000 万韩元(10万人民币)以上,并且免税
前任文总统退休金 2.4 亿≈现任尹总统年薪 2.5 亿
卸任文总统的幕僚人事费,每年最高预估 3.7 亿韩元 (1900万人民币)
卢武铉遗愿的“小小墓碑”变成大墓地,管理费每月 1148 万韩元(6万人民币)
01.金大中的遗产
去年 7 月,已故金大中前总统的三儿子金弘杰因需缴纳遗产税,将其父母位于首尔市旧居,以约 100 亿韩元(5000万人民币)卖给了咖啡销售商朴某。根据国会事务处 3 月 28 日公开的 “金弘杰财产清单”,以 2023年底基准计算,其未缴纳的遗产税约为 8 亿 8000 万韩元(4500万人民币)。
金某表示,仅其持有的包括 “东桥洞住宅” 在内的 4 处不动产的现值就达 97 亿韩元,因难以承担仅占净资产 10% 左右的未缴纳遗产税部分,所以才出售了 “东桥洞住宅”。起初,对于身为 “资产家” 的金某违背已故李姬镐女士的遗愿独占 “东桥洞住宅” 并高价出售的行为,批评声浪此起彼伏。
金某的母亲李姬镐女士生前留下遗愿:
“将东桥洞住宅用作金大中、李姬镐纪念馆。若地方政府及赞助方购入用作纪念馆,补偿款的 1/3 将捐赠给金大中纪念事业会,其余 2/3 由金弘一、金弘业、金弘杰三人平分。”
金某在李女士去世后,主张对 “东桥洞住宅” 拥有单独所有权,并与同父异母的哥哥金弘业产生了争执。经过这一过程,金某在将从文书上看已独占的、承载着其父 “政治生涯” 的房屋及其土地以 100 亿韩元出售并获取巨额转让差价的行为,足以引发公愤。
相关争议发酵后,逐渐演变成了 “税收浪费” 争议。且不说 “国家出资购入”,倘若大中纪念事业会推进 “东桥洞住宅重新购入”,依据《前任总统优待相关法律》(以下简称《前任总统》法案)及其施行令,必然会投入税金。正因如此,以上述所谓的 “金弘杰争议” 为契机,各处都提出了应顺应时代变化,对充满特权与优惠要素的《前任总统》法案进行修订的主张。
02.全斗焕上任后优惠大幅增加
法案于朴正熙前总统执政时期的 1969 年首次施行,具体如下: 前任总统在世时,按现任总统俸禄的70%发放养老金; 前任总统去世后,向其配偶按现任总统俸禄的50%发放养老金; 若配偶不存在或已去世,则向未满 18 岁的子女发放,若子女有多人,则平均分配发放; 前任总统在世时,配备 3 名秘书,其薪酬由国库负担。
该法律在施行初期内容相对简单,但在全斗焕前总统上任后的 1981 年发生了大幅变化,增加了多项优惠”。前任总统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提高到现任总统俸禄的 95%,遗属养老金亦是如此。“配偶养老金” 从原来的50%提高到70%,子女领取养老金的资格从未满 18 岁放宽到未满 30 岁,并且还增加了 “30 岁以上但无生计能力的子女” 这一领取对象。
除养老金发放外,在 “前任总统优待” 方面,在保留原有的 “3 名秘书薪酬由国库负担” 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警卫、安保、交通、通信费用支付等内容,随后还附加了 “其他作为前任总统所需的优待” 这一概括性内容。受益对象也扩大到 “前任总统及其遗属”。根据情况来看,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性,即该法律有可能被滥用作让前任总统及其家属享受超越原有、因 “过度” 而饱受批评的优待水平的依据。
1988 年 2 月,卢泰愚政府上台后,该法律中增加了 “民间团体为前任总统开展的纪念事业时,可依据相关法令提供必要支持” 这一条款。这可以说是为全斗焕前总统私人订制的法律条款。
在金泳三前总统执政时期的 1995 年 12 月,增加了 “在职期间受到弹劾而卸任,或者被判处禁锢以上刑罚情况下,停止发放养老金” 的内容。
在李明博前总统执政时期的 2010 年 2 月,又增加了“为前任总统配备 1 名司机”“前任总统去世后,为其配偶各配备 1 名秘书和 1 名司机”的内容。这实际上可以说是为金大中、卢武铉前总统的配偶(李姬镐、权良淑)进行的法律修订。
在文在寅前总统执政时期的 2017 年 9 月,该法律中新增了 “前任总统去世后若未安葬于国立墓地,可依据总统令规定,对墓地管理所需的人力及费用提供支持” 这一 “墓地管理支持” 项目。可以说是因庆尚南道金海市进永邑本山里的 “卢武铉墓地” 而新增加的内容。
《前任总统》法案在不断修订的过程中,逐渐朝着给予前任总统的配偶和遗属优惠的方向 “变质” 了。从该法律的变迁历程来看,可以确认法律修订是朝着将特定人纳入考量的方向进行的,并且受益规模也随之扩大了。就此,2019 年当时的弘毅大学法学所研究员李京善通过《前任总统优待相关法律立法批评》一文,对该法律的问题点进行了剖析,观点总结如下:
所有优待都应当基于当事人所做出的牺牲、贡献度等公共性因素来确定优待程度的高低,而不应依据官职等级、勋章高低来划定。
政治影响力或权力大并不等同于牺牲大或贡献度大。冒着生命危险舍己救人的普通市民做出的牺牲,可能比前任总统更为伟大。
仅仅因为他们曾身处高位,即便在卸任后,以曾担总统这一理由就持续受到优待的这种结构,是否真的是公平、正当的社会,有必要对此进行反思。
通过权力竞争登上总统之位的人,要终身受到优待这种想法,只能是那些既得利益者所倡导的观点,而非国民的观点。
过度的优待就是特权和优惠,如果特权和优惠被设定为终身享有,那么这就有可能形成特殊阶层。
03.前任为何能领和现任一样多的钱?
首先,其优待过度了。前任总统养老金相当于支付当时总统报酬年薪的95%的金额。卸任后不从事活动的前总统,却能在去世前一直领取与统筹国家、忙于公务的现总统同等水平的金额。2024 年尹锡悦总统的年薪为 2 亿 5493 万韩元,前任文总统今年领取的养老金总计达 2 亿 4218 万韩元,换算下来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为 2018 万韩元。
在税收方面,“前任总统养老金” 也难以避免 “不公平优惠” 的批评。依据《所得税法》规定,“前任总统养老金” 不征收所得税。不从事公共活动的前任总统在获取每月 2000 万韩元以上的 “不劳所得” 的同时,却与普通国民不同,享受着无需缴纳 “养老金所得税” 的 “优惠”。
就 “遗属养老金” 而言,很难想出前任总统配偶在其去世后直至对方去世每年都要按 “现任总统” 年薪的 70% 领取养老金的 “紧迫” 理由。对于前任总统 “未满 30 岁的子女” 以及 “30 岁以上但无生计能力的子女” 的 “遗属养老金” 情况更是如此。很多国民都不知道,即便年满 30 岁,在某些情况下,仅凭是前任总统子女这一理由,每月就能领取 1487 万韩元(7.6万人民币)。
除此之外,针对前任总统及其遗属的“秘书和司机配备”、“必要期间的警卫及安保”、“交通、通信及办公室提供等支持”、“免费医疗”、“前任总统纪念事业支持”,也都是受到国民质疑的方面。前任总统是否真有必要配备 3 名秘书?前任总统配偶是否需要配备 1 名秘书和 1 名司机?这种优惠引起的不满,甚至都无需多做解释。
04.前任总统优待的唯一受益者只有文在寅
截至 2024 年 9 月,依据相关法令享受各种优待的 “前任总统” 仅有文在寅前总统一人。
李明博前总统于 2020 年 9 月因涉嫌受贿及贪污,被最高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7 年,失去了享受优待的资格。
在职期间被弹劾被罢免的朴槿惠前总统,也没有享受优待的机会。
因此,在目前在世的 “前任总统” 中,依靠国民税金享受各种优待的仅有文在寅前总统一人。而依据相关法令,作为 “前任总统遗属” 接受各类资助的只有卢武铉前总统的夫人权良淑女士。
文在寅前总统自 2022 年 5 月 10 日卸任至今,以 “前任总统养老金” 的名义共领取了 4 亿韩元。这一金额约为 2023 年基准下 60 岁以上劳动者月平均收入的 6 倍。“前任总统养老金” 是免税的,而劳动所得需征收所得税等,所以实际差距只会更大。
05.前总统墓地也由国库管理
最近 5 年用于管理 2 处前任总统墓地投入的税金总计达 12 亿韩元。其中,投入尹潽善前总统墓地的费用为 5 亿韩元。用于管理卢武铉前总统墓地的费用 7 亿韩元。
卢武铉前总统在 2009 年 5 月 23 日,就在结束自己生命前夕,通过电脑遗书表明:
“只在离家近的地方留下一块小小的墓碑就行。这是我长久以来的想法。”
但后人并未完全遵从他的遗愿。
06.文在寅和权良淑的幕僚费
投入到文前总统的秘书和司机身上的国民税金预计每年可达 3 ~4 亿韩元。目前作为唯一享受 “前任总统配偶” 优待的权良淑女士,配备的秘书和司机,这些人事费为 1.3~1.7 亿 韩元。上述金额与实际支出金额可能会因各秘书和司机的职级等个人差异而有所不同。
除此之外,为文在寅前总统的交通、通信、办公室提供等方面支出的费用,总计 3 亿 9088 万韩元。
由于现在能够享受优待的只有文在寅和卢武铉的遗孀(文和卢的关系,看过《辩护人》的都知道),在目前这个阶段,韩国反对这项法案的呼声很高。而尹锡悦如果因为被弹劾而卸任的话,将无法享受此优待,届时,文在寅还会面临更大的舆论压力。
#韩国#\u0002#尹锡悦#\u0002#文在寅#\u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