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广济门)
雍正初年,广东有个地方叫做潮州,也就是今天的潮州市,著名的世界美食之乡。
当然,清朝的时候,这个地方叫做潮州府。
潮州府下辖八个县城,其中有两个县城,一个叫做普宁,一个叫做潮阳。
普宁和潮阳这两个地方,它临海,气候好,人文充沛是水文发达。
这水呢,它是生命之源,人活着要饮水,动物生存要喝水,植物灌溉也也需要水,而且这两个县的地貌,它是一马平川,十分平坦,所以良田富足,还特别的肥沃。
普宁和潮阳是两个县,但是这两个县的县令,都是一个人干的,这个两县县官,叫做蓝鼎元。
诸位,作者要讲的这个故事它不是民间故事,它是确有史料的,蓝鼎元这个人也不是我瞎编出来的,历史上真有这么个县令。
蓝鼎元,小字玉霖,自号鹿洲,他是福建漳浦人,雍正五年的时候来潮州普宁做的县令,他到任的时候正好潮阳县令也空缺,朝廷索性就都让他干了。
蓝鼎元刚到这两个县的时候,百姓们的日子过得还比较好,因为这地方的百姓不仅粮食有收成,他们平时还能下海捕鱼,这样就另有养家糊口的营生。
而且,普宁县附近的海域,还有特产,专门产白色的蛤蟆和蚶苗,前者捉了可以入药做偏方,后者的这个蚶苗又叫大毛蛤,不仅能入药,肉更嫩,吃着还比海里的鱼更鲜美。
古代百姓终年困其地,那当然就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海里有特产,卖了能换钱,那做这个下海捕鱼生意的人就多,所以平时海面上千百条船那都不足为奇。
(出海捕鱼)
可是,这有利益的地方,它就有争夺,赶海捕捞这么挣钱,慢慢可就有人盯上这块肥肉了。
当地一些有钱有势的门户,他们派出手下聚在海边,睁眼瞎说,说这大海是自己的祖产,归自己管,继而霸占海岸港口,不许平头百姓来打捞,这等于是把这个赚钱的门路给垄断了。
县令蓝鼎元知道这件事儿后,那是相当生气,因为蓝鼎元他做官之前,也是个穷苦出身,据说进京赶考的时候身上穷的叮当响,连买个馒头的钱都没有,出门的时候兜里就几粒盐巴,饿了的时候就喂进嘴里。
他本身就是从劳苦百姓中走出来的,所以慢说地方豪绅恶霸这样搞垄断的行为不合理,从情感角度来讲,蓝鼎元也更愿意帮助老百姓。
所以,他立刻贴出布告,严厉的禁止这种行为,要求乡绅们还海于民。
但是,禁止归禁止,也还总是有人不听劝。
某天,普宁就有百姓吴云凤击鼓鸣冤,状告当地的监生郑之风和郑之秀两兄弟霸占海面。
根据吴云凤的交代,这郑氏兄弟还不是单纯的不让百姓下海,他们还很有“商业头脑”,对外制定规矩,只要是想要下海来捕捞的,都必须每月向他们缴纳三十文“花红钱”,也就是管理费。
百姓斗不过乡绅恶霸,为了生计,只能是自认倒霉,不情不愿的掏了这个钱。
吴云凤平时都是按月交钱,单是这个月,家里出了点事儿,开销不小,三十文铜钱交的晚了点,但也是交了,可没成想,这郑氏兄弟仗势欺人,认为这钱就应提早孝敬,你晚交,你就是没瞧得起咱哥俩,于是这郑氏兄弟收了钱之后不仅不让吴云凤下海,还带着几个家丁伙计,把吴云凤捕鱼用的小船给砸了个稀巴烂。
最后,几个伙计又把吴云凤按在地上是好一顿揍,这才扬长而去。
而且,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一起了,吴云凤的吴家,哥们兄弟的,三十五号人,那平时更是没少受郑氏兄弟的欺辱。
(京师国子监)
有清一代,平头百姓想要做官,无非是科举一条道路,但是科举那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从十来岁开始考,一直考到满头白发连个举人也混不上的比比皆是,那实在考不上又想要求个功名怎么办呢?
朝廷有国子监,相当于当时的官办大学,你花些钱出点血,买个监生的名额,朝廷就算是你有了功名在身,那你就等于是免于科举而有了做官的资格。
当然其实本质上这个监生就是个名头,你买了监生的指标,也不一定就有官做,但这毕竟是个醒目的功名,所以那些有闲钱没处花的乡绅们往往趋之若鹜,没买监生的时候你就是个土财主,你买了监生,那你就算是半个朝廷人。
蓝鼎元听完,立刻就差衙役把郑氏兄弟捉来,但是郑氏兄弟是振振有词,在他们的嘴里,则完全是另外一个故事。
郑氏兄弟说,那吴云凤是我们家中的佃户,包着我们的地,靠种地过活,我们按月收租,他赖着不给不说,还仗着吴家人多,把我们围在院子里给打了一顿,所谓郑氏霸占海面收租,损毁吴云凤小船等事,根本就是子虚乌有。
郑氏兄弟说的有模有样,而且其中的这个郑之秀,他还真是带着伤来的,一看就是没让人给善揍了。
吴云凤要告我们,我们还要告他哩!
在蓝鼎元看来,断案无非四个大字:常理人情,正道公心。
(蓝鼎元)
我们普通人,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当然是更同情弱者,大概会认为郑氏兄弟是在狡辩,但是蓝鼎元他下到民间一走访,大部分百姓却都支持郑氏兄弟,愿意为他们作证,而且他们都表示,普宁海面上捕鱼打捞都很自由,从来没听说有什么被恶霸霸占,还要交花红钱的事情。
老百姓越是这么说,蓝鼎元越觉得不对劲,他认为这事儿有两种可能,一是百姓们迫于郑氏兄弟淫威,不敢得罪他们,才对他们多有袒护,二是郑氏兄弟有钱有手腕,把这些人都给买通了。
人,他往往相信的不是真相,而是他自己愿意相信的那个真相。
一般民间故事啊,坊间野史啊,都是按照这个路子来演绎的,但是这一回,还真有点反转。
蓝鼎元回头又审吴云凤,这惊堂木一拍,两旁的衙役们拿着棍子在底下一敲,口里喊着“威武”,吴云凤哪儿经历过这阵仗啊,没两分钟就全撂了。
原来,所谓海面之事都是吴云凤胡说,真实的情况,还真是郑氏兄弟去收租,吴氏子弟们和郑氏兄弟起了冲突,吴家人把人家郑氏兄弟给打了。
案情水落石出,但是蓝鼎元不禁疑惑,这民间斗殴之事常有,打了也就罢了,就是闹到官府来,也不过是依照律法处理,不砍你的头,也不能把你流放三千里,你何以到官府里来反咬郑氏兄弟一口呢?
再一细问,原来吴云凤的后边,另有高人指使。
这个人,是普宁县赫赫有名的讼师,叫做林炯壁。
现代打官司你得找律师,古代打官司,那你就得找讼师。
(衙门)
而且,古代打官司的流程,还比较繁琐,不能说你有了冤情你就到衙门口去击鼓鸣冤,如果你什么都没准备就去报官,很有可能迎来的是棍棒打散。
你要提告,你不能口述,你必须要写好制式的诉状,什么原因什么事儿,什么人物什么地儿你得写得明明白白的,你得一步一步的按照流程来。
吴云凤欠着人家郑氏兄弟的田租不说,还伸手把人家给打了,他心中惶恐不安,就找到了讼师林炯壁给他出主意。
在林炯壁看来,吴云凤这事儿,可大可小,但是其中的关键在于,要抢占先机。
如果郑氏兄弟抢先到衙门去告你欠租还打人,那你到时候肯定是吃不了兜着走,但如果你先去提告,再编上一个郑氏兄弟欺压良善,横行乡里的故事,那你就成了原告,你就掌握了主动性。
这百姓殴打乡绅的事情不常见,殴打监生的事情更少,但乡绅恶霸欺压你这平头百姓的故事却是屡见不鲜,你先去提告,县太爷就有可能先入为主,对你多有同情,何况,你编的这个故事是他们霸占海面,分红抽成,县衙里早就明令禁止过,他们这属于是顶风作案,真要让你混淆视听定了罪,那就是重罪,关个三年五载那都很正常,郑氏兄弟一收监,还有谁来收你的田租?
看来,这林炯壁他不是讼师,而是个结结实实的讼棍,也多亏这蓝鼎元心思细腻,没有偏听偏信,这才叫案情水落石出。
在史料上,我们可以得见这桩案情最终的判罚:
先将吴云风...各杖三十,追出所抢赃银、衣服被帐,及原连租谷,给还田主,仍枷号两月示众。
羁林军师于狱,候究明包揽别案词讼,赃银确数,按律尽法创惩。
吴玉凤等一干参与殴打郑氏兄弟的人,每人各挨了三十棍,并要他们及时清缴田租,之后带上两个月的枷板以儆效尤,林炯壁则暂时收监,调查清楚他伪造证词的这些罪行,再侯发落。
有意思的是,在记载中,我们还可以看到,衙门还让吴云凤把衣服和赃银归还,这说明当时吴家人和郑氏兄弟斗殴的时候,吴云凤不仅打了人,还抢了郑氏兄弟的钱,甚至还把人家身上穿的衣服也给扒下来拿走了。
君之所以明者,兼听也,其所以暗者,偏信也。
县令如是,百姓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