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昂让朋友帮他买一个梅西签名的“金球”,就在邮寄过程中,竟然丢了,让我们看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陈子昂从小就热爱踢足球,尤其是喜欢梅西,有一次网上卖梅西亲笔签名的金球,陈子昂特别想拥有,虽然价格贵一点,但陈子昂觉得一切都值得,遗憾的是,陈子昂并没有抢到。
但是自己的朋友抢到了两个,朋友卖给了他一个,价格是10万元。
但是他和朋友不在一个城市,陈子昂就让朋友给他邮寄过来。
他和朋友距离不远,快递正常第二天就能到,可是等了两天都没到。
陈子昂就查了查快递单号,竟显示已签收,他急忙给快递员打电话,快递员说:“最近快递多,等我回去给你查一查”。
过了几天,快递员并没有给他回复,但毕竟金球珍贵,他就直接跑到了快递公司。
快递公司说确实签收了,快递员说给他放在了门口,但陈子昂在家门口根本就没有看到快递。
于是陈子昂就和快递公司一起去物业调取监控,显示的竟是:快递员将快递放错了,放在了别人家门口。
这可把陈子昂气坏了,认为就是快递员的原因导致快递丢失。让快递公司赔偿。
但快递公司却说:“你当时寄快递的时候没有保价,只能退还你快递费,再额外赔偿你快递费的3倍,也就是给他80元”
陈子昂当然不愿意,这个金球是他花10万元买的,而且是限量版的,对他有特殊的意义。
陈子昂要求快递公司赔偿他15万元,但快递公司不同意。
无奈之下,陈子昂将快递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15万元。那法院会支持他么!我们一起看一下。
法律分析
陈子昂认为,确实是快递员的失误导致了快递丢失,即使没有保价,但也应当赔偿他的损失。
快递公司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快递已经保价,则按照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如果没有保价,则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赔偿的最高额度不能超过收取邮费的三倍。而陈子昂没有进行保价,快递费一共20元,最多应当赔偿陈子昂60元。
那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因为不可抗力情况导致货物毁损的除外。
陈子昂与快递公司之间形成了承运合同关系,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当保证货物安全到达,对于赔偿数额与陈子昂是否保价无关,应当根据实际损失来确定。
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因为个人疏忽导致快递丢失,存在过错,快递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快递公司承担责任后可向员工进行追偿。
陈子昂实际损失应为10万元。
所以法院最后判决,快递公司赔偿陈子昂10万元。
个人观点
快递丢失这个事情确实很让人生气,尤其是那么贵重的东西。对于本案,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