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为与男友分手,特与男友发生关系后诬告对方强奸,法院判了

咪蒙探索古今 2024-06-26 12:57:13

今日,一则“浙江女子为与男友分手,特意与男友发生关系后诬告对方强奸 , 女子反被判刑”的新闻 ,冲上了网络热榜,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热议。

都说一日为友终身为友,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竟然让一对曾经热恋过的男女朋友反目成仇,最终导致一方被判刑呢?

随着法院判决结果的出炉,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事发经过

浙江女子兰某某在与男子郭某通过一段时间的恋爱交流后,发现郭某不是自己喜欢的对象,便提出与郭某分手 ,可却遭到了郭某的反对。

此后,为分手之事,兰某与郭某不停地争吵,甚至还多次闹到了报警处理。警方也是通过多次调解后,也没有达到效果。郭某就像是狗皮膏药一样死死地缠住兰某,令兰某烦恼不已!

2023年10月27日,兰某为了达到彻底摆脱郭某的目的,便自作聪明地设计了一个 “捉奸计”的闹剧,她本意是想把郭某整进监狱后,再也别来影响自己的生活。

事前,兰某还把此事告了自己的朋友叶某,为此事,兰某还特意通过微信与叶某聊天表示,自己想通过与郭某发生性关系后,再诬告郭某强奸自己,让其受到刑事处罚,以便他老来纠缠自己。

10月27日下午6时许,兰某带着自己的小儿子来到郭某临时居住的云和宾馆房间内,随后便在宾馆房间的床上与郭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完后,兰某抓住郭某外出打电话的机会,立即进行了报警,声称自己被郭某强奸了。

导致郭某被刑拘

云和公安接警后立即开展受案调查,警察的办事速度也算得上是神速,第二天便刑事立案调查,第三天便将郭某抓捕归案,并对郭某采取刑事拘留,一个多星期后,将郭某涉嫌强奸罪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事情反转:郭某无罪释放,兰某犯诬告陷害罪

谁也没有想到事情来了一个大反转,兰某聪明反被聪明误, “偷鸡不成反失了一把米”。因为云和检察官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发现兰某可能存在诬告陷害的犯罪线索,并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郭某无罪,便于11月14日对郭某作出了不逮捕的决定,并于当日释放了郭某,随后郭某的涉嫌强奸案也被撤销。

兰某以诬告陷害罪被判处七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经过进一步的梳理证明,认定兰某捏造自己被强奸的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明确,想让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很严重,兰某的行为构成了诬告陷害罪。

不过,兰某也算聪明,知道自己的诬告陷害罪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难逃法律的制裁。为了让自己受到从轻处罚,兰某选择了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法官经过一番斟酌后,认为兰某的犯罪也是事出有因。法院再通过对蓝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初犯,以及家里还有年幼的孩子要养等综合因素考虑,最终认为蓝某适应缓刑。一审以被告人兰某某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到此,蓝某上演的这场闹剧终于落下了帷幕。

写在最后的话

对于兰某来说,明明是事件的受害者,但她却采取了极端冒险的方式来摆脱困境,最终给自己带来了灾难,触犯了法律的底线,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给家人蒙羞,也牵连到了孩子,明显就是一个法盲。

对于郭某来说,也算得上是渣男,人家明明不喜欢你,屡次明确提出要与你分手,可你非缠着人家,如同一个无赖一样,令人讨厌,最终也让自己吃了苦头,白白地被关押了一个多月,这也是自己找的。

总的来说,没有一个赢家,两败俱伤,还因这点事情,弄得全网皆知,名声都坏了,何必呢?

这件事,充分说明,男女之间谈朋友千万不能强求,真没必要硬凑在一起。有句话说得好,强扭的瓜不甜,男女的婚姻如果强扭在一起的话,根本就过不好,轻则以离婚收场,重则会带来更大的灾难。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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