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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森木影视
编辑 / 森木影视
《八角笼中》的另一场搏斗:契约、利益与舆论的修罗场
2024年夏天,王宝强自导自演的电影《八角笼中》票房大卖,口碑爆棚。
然而,在庆功宴的喧嚣背后,一场关于合作、利益和信任的纠纷却悄然拉开帷幕。
这不是电影里的戏码,而是真实世界里的残酷竞争。
恩波格斗俱乐部,这个原本默默无闻的名字,因与王宝强的合作纠纷被推上风口浪尖,成为舆论的焦点,也揭开了影视行业合作背后的复杂与残酷。
这场纠纷,远比电影本身更具戏剧性,也更值得我们深思。
它不仅关乎金钱,更关乎契约精神,关乎商业道德,关乎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从蜜月期到利益的角力:合作的开端与分歧的萌芽
2018年那会儿,王宝强正准备开拍《八角笼中》,这是一部聚焦普通人拼搏生活的现实题材电影。
王宝强的团队为了更逼真地呈现格斗画面,选择在成都的恩波格斗俱乐部取景。
这家俱乐部的特别训练方法和好名声,让它在电影创作领域成了灵感的宝库。
两人一拍即合,迅速进入了合作的甜蜜时光。
然而,商业合作的本质是利益的交换,蜜月期往往短暂而脆弱。
恩波俱乐部的经理朱光辉提出了合作方案,就是先付给咱们40万授权费,票房收入咱们分得5%,而且他们的差旅费都得我们负责报销。
对于当时前景不明的电影项目而言,这无疑是一个大胆的报价。
那时候,《八角笼中》的票房成绩还是个谜,谁也没想到它竟能达到22亿的高票房。
恩波俱乐部的高报价,既体现了其对自身价值的评估,也反映了其对合作高回报的期待。
这合作一开始,好像就种下了以后可能会起争执的苗子。
王宝强团队对恩波俱乐部的报价没有立刻答应,而是着手准备合同,并对其进行调整。
双方你来我往,经过几轮洽谈,都在努力在利益这块蛋糕上找到合适的切分点。
2018年9月,恩波俱乐部首先给王宝强团队发了合同草案,里头详细说了影视改编的方案、授权费、电影票房的分成等事宜。
大家最关心的是电影的票房分成比例。
在娱乐行业,涉及收益分配的问题总是格外敏感,也最容易引发争议。
经过一番较量,合同草案经过多次调整,原本的40万授权费用降到了20万,而且授权时间定在了10年。
票房分成也并非最初提出的5%,而是改为票房超过8亿后,每增加1亿票房,恩波俱乐部获得50万奖励。
按照最终22亿的票房计算,恩波俱乐部可获得700万奖励。
这个数字和最初说的1。1亿差距太大,以后肯定会有麻烦。
罗生门:真相迷失在各执一词的迷宫
合作刚开始那会儿挺和谐的,但现在双方都开始各说各话,像是在上演一出没有真相的戏码。
恩波俱乐部对外指出,王宝强和他的团队涉嫌进行商业欺诈。
据说王宝强在北京签协议时,故意把经理朱光辉支开,自己单独和恩波聊天,结果哄得恩波签下了一份和之前讨论的完全不一样的合同。
这份合同中,只有20万的授权费,其他福利条款全部消失,包括最初谈好的票房分成方案。
恩波俱乐部觉得,王宝强是因为对合同细节不熟悉,还有对他们的信任,被蒙在鼓里签了不公平的合同。
面对恩波俱乐部的指控,王宝强工作室迅速做出回应,否认存在任何违约行为。
他们明确说钱都已经按合同要求付清了,而且双方关系一直很和谐。
王宝强的工作室出示了好几份证据,比如经过多次修改的合同草稿、王宝强为恩波支付的3万元医疗费,还有他参加格斗公益赛并给俱乐部筹措的30万元捐款情况。
看这些证据,王宝强不像恩波俱乐部说的那样是个无情无义的商人,倒更像是个讲义气的合作伙伴。
双方争论不休,使得事情真相更加模糊不清。
恩波俱乐部强调的是王宝强的“欺骗”行为,而王宝强工作室则强调“按合同办事”。
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是恩波俱乐部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疏忽,还是王宝强团队真的利用了信息不对称进行“商业欺骗”?
双方提供的证据都看似确凿,却又互相矛盾,让事件的真相如同坠入迷雾,难以辨清。
成都警方的介入,为这场纠纷提供了一个相对客观的视角。
警方调查完觉得这是两家人的小矛盾,建议他们找律师商量怎么解决。
警方的判断既防止了事态恶化,又给双方搭了个公平公正的调解桥梁。
然而,警方的定性并不意味着真相的完全揭露。
民事纠纷的认定,更多的是基于法律层面,而事件背后的是非曲直、利益纠葛,仍然需要更深入的调查和审视。
舆论的漩涡:解读与反思的交锋
这事儿一出,立刻成了大家热议的话题。
互联网时代的信息传播速度,如同病毒式扩散,将事件的每一个细节都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之下。
舆论如同一个巨大的放大镜,放大了双方的矛盾,也放大了公众的情绪。
网络上,支持和反对的声音此起彼伏,形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派。
一部分网友站在恩波俱乐部一边,认为他们遭受了不公平待遇。
大家对恩波这些年默默的投入表示理解,觉得王宝强利用自己的名头和资源,对那家小俱乐部进行了过度商业利用。
“20万授权费就想买断10年的版权,这简直是空手套白狼!”
王宝强虽然赚钱不少,但对待合作伙伴挺小气的,让人感觉有点不舒服。
网上这阵子都是这样的话,力挺恩波俱乐部,同时批王宝强。
有些网友支持王宝强,觉得恩波俱乐部这是在故意找茬,想借机炒作。
有人质疑,恩波俱乐部好几年后才跳出来指责,这样做挺可疑的。
而且,合同是双方自愿签署的,恩波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签合同的时候不看清楚,现在出来喊冤,是不是想讹诈王宝强?”
“恩波俱乐部自身经营状况不佳,是不是想借此机会炒作一把?”
这些质疑的声音,也并非毫无道理。
有些人持中立看法,觉得两边可能都有点不对劲。
咱们得冷静对待这事儿,别让情绪主导,先看看法律怎么判。
在生意往来里,难免会有点小摩擦,重要的是得用合法的方式去解决这些问题。
真相到底怎样,咱们得看更多实据再说,别急着做判断。
在这些热闹的讨论里,这些理智的声音显得特别宝贵。
得提一下,大家对恩波俱乐部的经营情况也挺关心的。
听说恩波格斗俱乐部的相关公司遇到了股权被冻结和被强制执行的情况。
这无疑为事件增添了新的疑点。
一些网友猜测,恩波俱乐部此次公开指责王宝强,可能与其自身的经济困境有关,是想通过制造舆论压力,来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
这不过是个猜想,具体真相还需深入了解。
在舆论的漩涡中,朱光辉的角色也备受争议。
作为恩波俱乐部的经理,他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
一些网友质疑其在与王宝强团队的沟通中是否存在失误或隐瞒,是否充分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是否存在为了个人利益而损害俱乐部利益的行为?
这些疑问,至今没有明确的答案。
从个案到行业:契约精神与影视行业的未来
王宝强与恩波格斗俱乐部的纠纷,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商业纠纷,它更深刻地反映了契约精神的缺失以及影视行业在合同管理和利益分配方面存在的不足。
在商业伙伴间,诚信就像纽带,牢牢绑住双方的关系。
签合同和执行合同,得本着平等、自愿、老老实实做人的原则。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利益冲突等因素,契约精神常常被忽视或践踏。
恩波俱乐部与王宝强团队的纠纷,正是这种现象的缩影。
在签订合同时,恩波俱乐部是不是因为审查不够仔细、交流不够到位呢?
朱光辉在俱乐部合同谈拢的过程中,是不是尽到了他作为经理的本分?
是否及时将合同的修改内容告知恩波本人?
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反思。
另一方面,王宝强团队在合同的修改过程中,是否充分考虑了恩波俱乐部的利益?
有人是不是靠掌握更多信息来做不公平的买卖?
这些问题,同样需要我们深入探讨。
这事儿也让咱们看到电影电视圈在签合同那块儿有不少疏漏。
目前,影视行业的合同条款模糊不清,缺乏明确的标准和规范。
这给了有些人可乘之机,也使得商业纠纷的可能性上升了。
为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影视行业需要加强合同管理,完善合同审核流程,建立健全的纠纷解决机制。
同时,也需要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契约精神,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商业环境。
结语:在规则的八角笼中寻找平衡
王宝强与恩波格斗俱乐部的纠纷,是一场关于契约、利益和信任的较量。
在商业往来里,诚信守约可是关键。
不守约,商业环境就乱套,各方权益也难保。
这起纠纷也让我们对影视行业现状有了新的看法。
如何规范行业行为,如何保障合作双方的权益,如何构建一个更加健康、透明的商业环境,这些都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八角笼中》这故事,主要说的是那些不起眼的人怎么拼怎么挣扎。
而现实中的这场“八角笼”,则展现了商业世界的复杂与残酷。
这起纠纷让人深思,希望能唤起更多人重视,助力影视圈走向更规范、健康的发展道路。
在规则的八角笼中,我们都需要找到平衡,才能赢得最终的胜利。
这起纠纷,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商业世界的众生相。
追求利益时,别忘了遵守承诺,尊重商业规矩。
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公正、健康的商业环境,才能让每个人都在规则的“八角笼”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赢得属于自己的尊重和尊严。
这场纷争的最终结果,咱们还得接着看呢。
但无论结果如何,它都将成为影视行业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案例,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反思。
希望未来,我们能够在规则的“八角笼”中找到平衡,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商业世界。
按盖章签字合同办事就行其他都是扯,博取同情流量而已!
电影都没拍,都敢张嘴要票房5%的人,要么无知,要么胃口大。《哈利波特》这么火,罗琳敢开口要5%票房吗?
看别人挣了大钱,眼红呗,反正你是名人,不给就闹的让你难看,当初让他出钱入股,指定不干,毕竟王宝强上一部口碑很差
网上根本没人支持恩波[呲牙笑],拍电影签合同合同签了就别时候找茬了,说半天没p用
就取个景就敢要5%的票房分成,就算是故宫都不敢这么要!
签字盖章的合同早给你了,早咋不说,看人家票房高自己拿少了,现在叫,之前的谈判过程也能算数吗?那要最终签字盖章的合同还有毛用[得瑟]
闹最后被翻旧账涉黑进去就好玩了。
还有票房7百万,可以了还想更多,做人不要太贪,在说这22亿又不是王宝强一个人的还有影院的
不是王宝强,你这俱乐部早倒闭了!法律时代,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你要不愿意,可以不签合同啊?不是你叫惨,所有人都会站你一边的!
票房5%真敢要 一般制片方也就20左右 院线拿大头
5%的票房什么概念?按照一般制片方分成总计43%计算,一部电影投资1亿,就需要投资10000×5/43=1162.8万,无论《八角笼中》的投资是10亿还是猜测的1.5亿,都至少需要1162×1.5=1743万,就恩波那五年什么都算上,值得一千多万不?别提什么投资宝强电影有风险啥的,再大的风险也不是恩波总计说投了100万就想作价1000万能解释的。说白了,就是空手套白狼,狼没套到就开始讹诈!
这玩意你签了合同就按合同办就完了呗。不按合同就去法院。多简单点事。出来炒作就是搞笑。要价更搞笑。从基本层面,我更相信宝强。
给了你多少钱让你出来咬人
地痞流氓讹人呢,宝强你长点心吧
俱乐部不是投资方,凭什么分成?
文中说"双方提供的证据都看似确凿,却又互相矛盾",然而我在文中没有看到恩波提供什么确凿证据。
签合同其他不看,金额肯定是看的呀,签了就得认,被忽悠了就是活该
真是垃圾。。。。敢想敢要。。。。。5%啥概念.。那是票房流水的5%.在很多情况下,可能是净利润的100% 你何德何能敢要这样的数字?!!!!
一切以合同约定为准
王宝强能不能拿到5%都另说,会给你5%,真敢开口。
干啥了5%的票房分账[笑着哭] 真是脸大不知羞耻
王宝强本人都分不了票房流水的5%
票房炸了 不平衡了 就这么简单
王宝强没收恩波广告费就不能错了
这就一泡硬往你身上糊的稀屎粑粑,你挡也不是,擦也不是,躲又躲不开,你能怎的?哈哈
盖章合同,其他都是废话
恩波就是个流氓
最好玩的居然有好多人信[笑着哭]也不动动脑子,想想你自己去外地打工在外面租了房子,你的打工工资你会分给房东?
评论区一边倒很和谐啊,看来这届网友的脑袋瓜子还都是蛮清晰的
40万评论费,评论下每多一条回复加5万,每赞加1万,另外我所有手机费开销(发个评论我投入大量精力)。平台可以考虑一下。或者你们议一个合理最终方案。我也有工作,不想牵扯太多精力,等平台回复。
就一取景地加群演,敢要票房5%?投资方?院线?主演都没有办法按票房来拿钱,必须按分成来,而且合同白纸黑字也不支持这样做,我看俱乐部是看到别人和自己合作后发财有了出格的想法。
太啰嗦了,合同本身就是真相,自己的场地因为拍了个电影得了七百万,夜里也都能笑醒,反过来倒打一耙真是可笑。
宝强换一个俱乐部合作很容易,电影该火照样火,
真踏马敢要啊
不要脸一个取景地,哪来的勇气要分票房?这是踏马炒热度
想钱想疯了,百分之五[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讹诈
5个点的票房分成,真敢张嘴啊[笑着哭]
合同草稿没有效力吧
都不是啥好人,狗咬狗一嘴毛
俱乐部一个道具场地?拍电影和他有什么关系,还分成?
演员都不一定有5%的票房,更不用说一个俱乐部,大家都不是傻子。
等待后续吧!
这要看合同,没写进合同里的争议都不算,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就只能按合同办事。因为合同是双方都签了字的,是最合法的。不要因为票房高了就感觉自己亏了,狮子大开口开始做文章
合同摆在这儿,扯别的都是无赖!脑残才支持无赖。
如果没有王宝强加入,再好的故事也只是故事,贪心不足
又背刺了?
明显是想出来讹一笔,用个场地而已,还给你增加知名度怎么还会给你票房分成
宋喆出来了?
说白了就是看到赚钱了觉得自己分得少了,这种人最不能合作的,大丈夫一诺千金,何况22亿票房又不是制作方全赚,制作方最多能分百分之四十五还得交税呢,这种人合作一次就不会有下次了,缺乏诚信
想钱想疯了吧
合同为准
一直不喜欢王宝强,总觉得他会很装
基本上这个绿帽强的片子我都没有看过,也不想看,没我事儿!
我支持恩波格斗!啥也不说,就是因为他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格斗选手
只是个搏击练习馆,就提供拍摄场地和训练就想22亿的5%,咋想的?
说白了就是看见钱了都眼红,一个想多得点,另一个想少给点!现实中因为钱翻脸的人很多,有朋友,有兄弟,包括远近亲属!如果两个合作的人肚量都学大点,一个说不错了,我得的不少了知足了,而另一个确说,不行,咱赚的不少,必须得多给你点,必竞你也辛苦了,这样的情节多完美吧,哈哈哈![呲牙笑]
看王宝强挣钱了想多要点,得了红眼病
这就是有SB媒体,企业或人 想搞下王宝强,看不得别人挣钱
700万建一个场景会差吗
签合同,不看关键的,还凭空信任人家?
你们真信租借个场地,王宝强就同意给5%的票房分红?
签完后恩没发现,其他人也会发现,这属于秋后算账[笑着哭]
从来不会有人从法律方面来看待问题,永远都是狗仔心态
也算是自己把自己曝光了,网络时代,本来可能口碑挺好
从来不去电影院看这帮戏子的电影 上映最多三天 手机就能看了 何必去捧戏子~
有那么难查吗?按双方所说的去核实,谁撒谎就是谁的责任。
狗咬狗来一嘴毛,都不是好鸟
老婆、经纪人都爆不出瓜的人,怎么可能翻车[哭笑不得]
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土包子真他妈的不要脸!搞坏自己前妻弄的自己两个孩子不人不鬼!都是那个脸上长着白癜风的那个死鬼给这个土包子火起来的!看见他就来气永远都不会看一个心眼不正的自私鬼的电影的![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合同为准,其他都是屁。前面警方通告说不是诈骗,是民事纠纷,我就明白了,这是污告炒作。
恩波俱乐部纯粹是想蹭流量,看着人家挣钱眼红,自己又经营不善,想楷王宝强的油,要不然都这么长时间这会才想起来,既然是成年人,合同都签字了,即便吃亏也得认,这是做人的原则,人无信不立!
好[点赞]
通篇废话
打公司,让法院判就行
从来没看好这小子,没有演技,只会装傻,利用老百姓的善良装傻为自己某利益。
授权的是什么?个人经历说白了连小说都不是,只是个故事
没仔细看,但从开头俱乐部能提出5%的票房营业额就知道它绝不是什么好东西了。一部叫好卖座的电影,最大的投资方最后估计才能挣个几千万,它就出一场地加上人员费用就敢提出5%的票房分成?狮子大开口也不是这样开的吧
从哄孩子,到现在合同纠纷,背后有一双手,在要钱,只要钱,一直要钱。
就一张截图,人家在上面还没有答应。搞笑呢?
按合同办!
[笑着哭]不签合同了吗,按签的给啊[笑着哭]没毛病啊,说被骗的,你不签合同不就得了吗[捂脸哭]
谁他妈签完合同不看的啊?
有些人看着老实背地里尽干着龌蹉的勾当。
肉熟眼圆
2018年签完合同一直没有异议,2024年想起来说被人骗签的了,中间五年多就没再看过合同,看票房二十几个亿了才想起来看当初的合同[得瑟]
人心不足蛇吞象,贪心不足吃月亮。
废话是真多
谁也不跟风,不炒作,就慢慢平息了,万事大吉
谁都不支持,只支持合同。
面相不是好鸟
白纸黑字很简单的事情!
如果这部戏赔钱了就没这事了吧!挣大钱了后诲合同不合理了,想找回来,哈哈,不可能的!
无理搅三分!赢了有钱,输了有名!
口大
王宝强离婚都没钱打官司,借完钱还是先交的税再处理家里的事儿,枕边人都找不到他的黑料,现在这个什么搏击俱乐部又是什么鬼?合同都签了现在又闹哪样?要不然当初别签
从来就没喜欢过王宝强[笑着哭]不知道为什么,反正不觉得他好
这种电影大部分是洗钱项目,百分之五就可能已经是票房的全部,你说王宝强会答应吗?[得瑟]
马蓉和宋哲这么近的人都没说过王宝强人品有问题,我还是相信王宝强
所以大家一定要习惯用邮箱,发合同一定要用邮箱。
是不是前面8亿是百分之五,后面没加一亿奖励50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