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电动车的新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电动车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以及电动车新国标标准的修订,让电动车迎来了多项新规。那么在新旧版本的国家标准切换的时候,商家原有的商品库存该如何处置?对此官方的回复来了,一起来了解一下。
11月起,电动车商家无货可卖?从11月1日起,电动车的电气安全、充电器、锂电池迎来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所以原来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不允许销售了,而且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如何销售了违规的车型,将会追究其责任。
所以有些商家直接关门停业,有些商家还处于观望状态,不过一些“聪明的”商家,直接在电动车上贴上了“销售停售、回厂待整改”的通知,其实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为了应付上面的检查。
其实电动车的三个强制性国家标准,早已经有相关的信息,比如42295与42296都是2022年就发布相关通知,明确在2024年实施,只是有一部分商家没有在意,认为这次实施非常的突然,其实有两年的过渡期。
其实很多大品牌的电动车早已经符合这些标准,比如这一款爱玛的电动自行车,3c认证证书的发证日期为2024年6月20日,生产日期为7月26日,不过该车辆已经符合了11月1日要实施的所有标准。
所以说从11月1日起,电动车新规的实施并不是突然的政策,而是早已有预期,只是部分商家没有在意而已,认为该标准无关痛痒,没有认真执行。
修订版电动车新国标实施后,原有商品库存如何处置?官方回复来了对于电动车来说还有一个比较大的改动,那就是修订版的新国标标准,该标准如果实施以后,电动车很多配置都要改变,比如电动车的整车重量会提高到63公斤、安装gps定位、拆除脚蹬子、安装后视镜等等。
那么修订版的新国标标准实施以后,商家原有的商品库存该怎么办呢?对此,官方做出了明确的回应。
近日,有网友留言,询问新版本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以后,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车该怎么样处置的问题,对此标准技术管理司作出明确的回应:
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前,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原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新强制性国家标准。过渡期内企业应通过合理排产提前消化库存产品。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根据《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
简单点说,修订版的新国标标准在发布以后,并不会马上实施,还会有几个月的等待期,在这个过渡期里,企业可以生产新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同时企业与商家需要积极地消化库存产品,在新国标标准正式实施以后,不允许再继续生产及销售,不符合修订版新目标标准的电动车。
其实答案也非常的明确,也就是说,到时候新标准发布以后并不会马上实施,而是有一定的过渡期,在这个过渡期里,商家要积极地消化库存,所以还是有一定的时间安排的。
车主该如何应对对于我们广大消费者来说,我们该怎么样应对这一次新旧国标的切换呢?我们原来的电动车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小编认为注意以下3点就可以了。
1、10月31日之前购买的电动车,需要看购车发票日期,可以放心的去上牌照,不会按照新标准,不允许上牌;
2、以前已经上牌的电动车,特别是上了正式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可以放心的骑行,不会马上禁止使用;
3、11月1日之后购买电动车,一定要看好电动车的强制性认证证书与合格证,,只有符合全部标准的车辆才能够购买,不然会影响你上牌。
总之一句话,新旧电动车新国标标准的切换并不是一刀切马上实行,而是有相应的过渡期,所以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相关的标准,同时了解标准过渡期的时间,在过渡期结束以后,一定要购买符合标准的车辆,不然会影响你的正常上牌,同时也不允许销售,到时候商家也会受到相应的损失。
那么,您对11月起电动车的多个新标准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听说是征求意见?怎么7月分就定了呢?征求意见是假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