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修路却遭重罚!”
男子看这满山的芒果烂在地里,为帮村民和自己解决卖芒果难的问题,自费7万元修了条山路,盼望着脱贫致富的日子。可路刚修好,他却因未获审批被举报,森林公安对其罚款4万多元,并要求在6个月内恢复原状。男子不服,自掏腰包修路还罚我?于是他一纸诉状将森林公安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令人唏嘘。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何大哥是一位种芒果的果农,今年芒果丰收,可却迟迟没有买家上门,大量的芒果最终的结局就是烂在地里,想到这种情况,何大哥就心痛。何大哥自己也知道,芒果没人收,问题出在那条小山路上,因为车进不来,谁愿意徒步上山来收果呢?村民们也同样为芒果销路犯愁,大家都明白,修路是唯一的出路,可一提到钱,大家都沉默了。何大哥深知村民的难处,他们和自己一样,全家人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些芒果树上,可只要路一天没有修好,芒果就没有卖出去的可能。但是一提到钱,村民们就不吱声了,因为果子卖不出去,大家手里也都没钱,沿路农户虽然都非常支持,但也只能是口头支持了。思前想后,何大哥决定自己承担修路的费用,他东拼西凑借了7万元,开始了修路工程。经过协商,何大哥选择在原有的小路上扩建,只为让一辆车能够通过。这样既不会破坏周围的树木,也能尽快完成修路。经过努力,新路终于修好了,看着村里忙碌的场景,何大哥很欣慰。村民们的芒果终于有了销路,收购商的车开进了村子,何大哥家的芒果也卖上了一个好价钱。可这天,何大哥突然接到了森林公安的通知,说有村民举报他擅自修路,森林公安认定他未经批准擅自改变了林地用途,对他作出罚款44467.5元,并要求他在6个月内恢复原状。面对这个处罚,何大哥不能接受,他认为自己只是为了全村人能有条出路,怎么就成了罪人?于是何大哥跟森林公安申诉,修路并未占用新的林地,仅是在原有的基础上拓宽了路面,但森林公安并不接受他的解释,坚持要他承担法律责任。无奈之下,何大哥只好将森林公安告上法庭。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02案例分析本案的何大哥的行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县级以上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是违法的。本案中,何大哥虽然出于改善村民生活条件和销售芒果的良好意图自费修路,但由于其行为涉及改变林地用途,而未取得相关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的确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那么何大哥是否需要承担罚款和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对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相关部门有权要求违法者限期恢复林地原状,并处以罚款。何大哥未经审批便扩大了小路的面积,虽然他主张未占用林地,但实际已构成了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因此,森林公安作出的罚款和恢复原状的处罚决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何大哥虽然是出于好心修路,但因未获得林业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维护了森林公安的处罚决定。03深刻教训对于此案,有网友表示:“修桥铺路自古以来就是行善积德的美事,将千古传诵!怎么到了现在就成这样了。到底是谁在阻止中华美德的流传?”也有网友表示:“到底是哪个村民这么坏?就是有人见不得別人有点成绩,看来这个村想发展是望梅止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