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陈鹏利用其担任当涂县委书记、马鞍山市委常委、六安市委常委、副市长、省农信社党委副书记、副理事长、主任、党委书记、理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推销保险业务、工程承揽、项目贷款、供应药品、人事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或不正当利益, 多次直接或与他人共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858.982303万元 。综上, 公诉机关认为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陈鹏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陈鹏部分亲友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来源:安徽纪检监察、宿州市纪委监委
审核: 马翔宇编辑: 胡霈霖 校对: 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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