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公司向律所致歉再次说明,营销优势之外,合法合规性也很重要

烟语法明 2024-10-29 17:32:00

汉坤律师事务所发布“严正声明”称,本所发现有不法分子冒充“汉坤”的名义,开设了名为“汉坤法律”的微信公众号,导致许多不明真相的公众误以为该微信公众号与本所有关。并且,该公众号发布了以涉嫌教唆他人伪造证据为主要内容的文章,给本所的声誉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针对上述行为,本所郑重声明如下:

以上被律所点名的“汉坤法律”发表“致某坤律师事务所”称,本公司已正式就某坤所在没有任何事实及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无端指责本公司为“不法分子”、“冒充某坤”、“涉嫌教唆他人伪造证据”,并污蔑本公司“抹黑法律执业群体”一事,正式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将会实时更新诉讼进程,在庭审前告知大家正式开庭的时间地点,欢迎大家前往旁听......

上文中还提到,本公司全称共计12字,发文时系统字数有限制,只能列示前八字,后四字无法列示,鉴于本公司绝不想让任何人误解与某坤所有任何关系,故如因少打四字导致有人误本公司为某坤所。

起诉状的请求是:1、要求某坤所因发布《严正声明》向本公司道歉并消除影响,并在其微信号、微博上连续发布不低于七日的道歉声明,道歉声明须经法院及本公司确认,但《严正声明》可不删除。2、要求某坤所因上述侵权行为赔偿本公司维权造成的经济损失打印费人民币一元。

按照以上公开陈述,双方都成了受害者,而且都是“信心满满”的称自己的法律理解没问题,对方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结果是“汉坤法律”率先发起了司法诉讼。有人称案件是,法律公司向律师事务所“叫板”的第一案。双方的司法案件结果究竟如何呢?

事实上,随着近些年各种法律公司、法务公司的市场化崛起,其中不少的公司打起了跟律所同名或是类似名字的心思,出现了“律帅”、“虑师”等公司字号,甚至出现了跟知名律所同名的“兰迪法律“、“盈科法律”等字号。有的律所不得不公开发布“严正声明”撇清关系,有的律所已经发起了司法诉讼,而且获得了胜诉。(详见《盈科、兰迪、汉坤...律所正面临来自法律公司的名称克隆,如何维权?》)

3月29日,“上海汉坤法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公众号公开发布“致歉声明”称,本公司未经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允许将其注册商标“汉坤”登记为字号并使用,并注册了微信公众号“HanKunLaw”(后更名为“汉坤法律”),发布了《致某坤律师事务所》等一系列文章对汉坤律所进行贬损。

本公司认识到,以上行为已经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并给汉坤律所及其良好商誉造成了损害。本公司特此向汉坤律所诚挚道歉,承诺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并保证今后不再从事任何侵犯或可能侵犯汉坤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或权益的行为......

如此的结果,有人用“'汉坤法律'诉'汉坤律所'案,剧终”来总结。其实,这样的结果,总有苗头,今年3月份,就有人发现,之前的“汉坤法律”的公众号已经改了名字,没有简介也没有文章的空空如也了,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更换了。

由于没有见到该案的裁判文书,不知道具体的裁判审理经过及法院的裁判说理,但参考之前的“盈科律所”起诉“盈科法律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裁判要旨,法院是不会纵容和允许公司名称上,跟“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属于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的律所,在注册名称上相同或是近似,极易导致相关公众对法律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的情况存在的。

近几年,各种法律公司以“接地气、差别化”、“多种多样、层次丰富”的形式,以及律师、律所无法比拟的营销手段,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工商登记数量,已经数倍于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律所数量,甚至形成了法律公司“威胁”律师、律所生存环境的局面。近日,“南方都市报”就发布了一篇《法律咨询乱象调查:无资质却称能接诉讼,从业者曝光销售套路》文章就提到,“打开各类网上平台,只要搜索'法律咨询公司'等关键词,各种广告内容纷至沓来。'专业律师团队保驾护航''帮你应对起诉'……不少法律咨询机构宣称其背后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并声称'在线咨询不收费'。”与此同时,针对法律咨询的投诉却同样很多。文中提到的乱象之一就是,一些法律咨询公司喜欢“傍大牌”“蹭名气”,为自己注册一个与知名律师事务所相似的名字,以此获取消费者的信任。但实际上,这些“蹭名气”的法律咨询公司与律所本身可能毫无联系,他们这样的做法已经涉嫌侵犯律所和消费者的权益。

文章提到,在今年全国两会、广东省两会,有代表委员提出关于规范法律咨询服务行业的相关建议。此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曾对相关代表议案作出答复,明确下一步的监管举措。

公开宣传材料显示,全国不少地方已经开展了多部门的联合执法活动(详见《整治法律咨询服务行业乱象,多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一文),剑指法律公司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违规发布广告、冒充律师名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及违法执业等越界行为。

实际上,法律行业的一大特点就是,距离法律责任特别近。无论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还是民商事责任,对于从事法律服务的,都是严格管理和要求。从来不存在,拿了钱不用做事、打出旗号不承担责任一说。说实话,看着某些法律公司打出的宣传标语,看着都让人害怕。

打着法律服务的旗号,同时也意味着自己的行为,也是行走在法律的边缘。号称可以为他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意味着自己的行为,也必须经得起包括自己客户、声称可以完成法律事项在内的法律检验。否则的话,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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