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军委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有的网友询问,军委副主席,怎么产生?今天,小编与网友们商讨论一番:
《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选举军委主席等职权。选举出军委主席后,根据其提名,并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宣读提名信,大会经投票表决,决定军委“一班人”中的军委副主席等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本轮军改以来,军委“一班人”一般由2位军委副主席组成,一位主要分管军事工作,另一位主要分管政治工作,每届任期五年,不受届数限制,但受年龄、身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一般至多干两届,也有的干一届。
而军委委员由3至4位同志组成,本届目前有3位,本轮军改前,人数更多,一度达到8位同志。军委“一班人”的人数,一般总计由单数组成,当然了,也有特殊情况,以工作需要为准。
决定军委副主席和军委委员的人选后,接下来进行宪法宣誓,一般由第一军委副主席担任领誓人。
至此,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军委主席的提名,根据大会的投票表决,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后,法定的军委副主席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