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1月18日在郑州开幕,1月21日闭幕,大会正式会期4天。河南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1月17日开幕,1月20日闭幕,正式会期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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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梁露露
DRG/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领医疗机构迈向精细化管理新时代,不仅强化成本管理,还促进病床周转效率提升、医疗技术进步、采购成本降低及医疗服务优化。然而,DRG/DIP作为以西医疾病分类为基础的支付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医药发展。
今年河南省两会期间,河南省政协委员,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崔书克提出“关于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落实中西医并重方针,支持中医药发展的提案”。
中医“简、便、廉、验”,在DRG/DIP中优势难以彰显崔书克介绍,DRG/DIP是按西医临床诊断分类、资源消耗相似归类的疾病分组体系,未充分考虑中医的诊疗特点,这使得中医医院在实施DRG/DIP时存在编码不适用的情况。
DRG/DIP是按照“主要诊断+主要操作”的规则进行分组,依据历史费用测算权重(分值),西医治疗以指标改善为好转或治愈指征,中医除此之外,还关注患者主观感受、生存质量改善等效果,如按照同一标准结算,对于中医医务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不能体现公平、合理的价值补偿。
“DRG/DIP绩效考核体系当前侧重病例组合指数(CMI)和权重(RW)值,导致中医治疗方法在核心病种中的纳入受限,仅能归入分值较低的综合病种治疗性操作组。这种分类不仅未能彰显中医‘简、便、廉、验’的特色优势,还可能干扰中医原有的临床诊疗路径。为追求更高的医保结算额,临床科室可能倾向于选择资源消耗更多、费用更高的西医治疗方案,而非同样有效但成本更低的中医保守治疗。”崔书克表示。
强化中医药扶持,深化DRG/DIP医保改革崔书克建议,通过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加强中医药扶持政策,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规范中医诊断编码。向国家医疗保障局建议组织各地相关领域专家共同增补中医诊断编码标准,或制定中医诊治DRG/DIP国家标准。
扩大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试点范围。在全省遴选纯中医治疗或中西医结合治疗优势病种,将中医优势病种与西医病种规范对应,并对其赋予同等分值,实行同价结算。
在设置医疗机构等级系数时充分考虑中医医疗机构特点和中医药诊治规律,提高中医医疗机构系数。同时,对中医药治疗比例高的医疗机构给予一定的系数补贴。
适当提高中医师诊疗费用,提高中医诊疗服务价值。如增加门诊中医辨证论治费服务价格项目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遴选疗效确切、医疗价值高的中医医疗技术,作为主要操作时,应纳入核心病种,提高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