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读者,即将到来的周末好。
今天早上刚一上班,长安街知事公众号转发了一则消息。消息最初由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月17日披露。农工党中央办公厅原主任隋路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和贵州省黔西南州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其实,这本来只是一次正常的披露,毕竟官员的被查,在当下也并不是一件稀罕事情。但是,这次也引发了不少人关注,因为这次的审查对象有些特别,我们来看一下。
首先是身份,这位官员的身份是农工党中央办公厅原主任。在中纪委网站上,审查调查信息归于中央一级党政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
中央一级党政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是一个独立的序列,因为单位是中管,但干部并不完全是中管。相关干部的级别一般在厅局级及以下,干部任免权力下放,但需要报相关组织单位备案或批准。
这是第一个分类。
第二个需要我们注意的是,这是一名来自民主党派的干部。很多人可能会问,民主党派的干部也是公务员吗?在这里必须澄清的是,民主党派的干部,也是公务员。在中央编办网站公布的中央党群部门里,明确将民主党派中央机关列入其中。因此,作为一名公务员,接受监察调查是自然且合理的。当然,监察调查跟纪律审查等也有不同。比如纪律审查往往是针对党内干部,且已经掌握了初步违纪事实。而监察调查,则更侧重于是一种调查程序。
这是第二个需要注意的点。
还有一个需要关注的内容是,隋路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这个在其他通报里,一般是作为定罪的罪责之一,但并不单独出现。如果单独出现的话,严重职务违法跟接受监察调查基本是绑定起来的。
因为《监察法》第十一条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可以看到,职务违法中涵盖的,既包括传统的贪污受贿,也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等利用职权的违法和犯罪行为。
虽然不知道隋路的事实情况到底如何,但我们也至少知道一点,就是法网恢恢,纪律森明,并不会因为你是一位党外干部,就对你网开一面。
当然,在一些信息的搜集中,我们也发现一个有趣的事情。就是隋路至少在更早些时候,就已经没有正常开展工作了。我想,那个时候可能就已经有所措施了吧。在今年5月澎湃新闻的一则报道中,记录了农工党办公厅在浙江的一次调研,当时带队调研的领导为农工党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主持工作)刘艳。如果当时隋路还在任的话,是不可能出现副职带有(主持工作)字样的。因此可以判断,至少今年5月的时候,隋路应该就已经卸任了职务或被免去了职务。
最后,令人唏嘘的是,在20多年以前,隋路和南勇这一对大学同班同学,曾在体育事业上大放异彩,被称为沈体双子星。而如今,一位早已铃铛入狱,另一位也已接受监察调查。
只能说,善恶有报,福祸自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