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为什么珍贵?因为两性情感本然就难以持久,事过境迁才是常理,就如那烟火般易逝一一荷尔蒙作用下的性愉悦,都是由美感而欣赏,由欣赏而喜悦,因喜悦而贪着,这就是人类青壮年时期,最平常的爱情经历。然而,动物最朴素的本能所带来的性愉悦,最多也就那几秒钟,因荷尔蒙过剩而泛滥的性冲动所产生的情感,又何来天长地久?烟花过后,无论男女,总是烟花越灿烂,过后备落寞。反过来说,就是越难以持久、容易逝去的东西,不就越发难以维持,弥足珍贵了。
其实,在人类的婚姻中,爱情从来都不是婚姻家庭的全部,更不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之类的生活琐事。在人类的婚姻生活中,通常所谓的“爱情”,仅仅是两性建立共同生活——家庭——的媒介,把本来并列在不同轨道上的雌体与雄体,吸引到同一条轨道上来,从而构成一个婚姻共同体——家庭。在这里,丘比特就是一感情扳道工,通过爱情这个道岔(契机),把本来并行的两股道合并为相互重合的一股道。但前提是,这两股道上跑的车,必须是在同一方向上(即三观相同,或借用佛教用语,叫做两人要“相应”——在生理、心理和精神上因存在更多的共趣、共鸣,而能够相互融合在一起)。
于是,在这里人们就形成了一个深度误区,那就是把性与爱情合二为一,而实际上,性只是是生理本能的心理欲望,而爱情则是精神上的一种至高的追求,虽然性与爱情都离不开一男一女的参与化合才能产生,但实际上却是并不同质的两件事情。硬生生将性与爱情捆绑在一起的,是私有制社会产生以后,在家庭伦理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道德法律约束。
客观而言,有爱必定有性(爱到极致,必然及至其身体),而有性,则未必有爱——因为性可以明码标价,而真爱,是任何金钱物质都换不来的。可是现实中却总是先有性,后有爱,此中就难免会有惨痛飞迸了(著名女作家张爱玲的爱情经历,就是最好的例证)。这就是为什么,现实生活中,体现在利益交换——物欲纠缠——上的“爱情”与性,其实都是被道德法律扭曲的、散发着恶臭的蝇营狗苟,不是高尚,而是可恶。
真正的爱情,本来应该从彼此互为忠实的“阅读者”开始——因相应的吸引而产生彼此进一步深入了解的欲望,但这也仅仅是开始或契机,还远远不是全部的过程。因为灵魂是深藏在心底的潜意识,相互吸引的男女,则需要一把能打通心门的钥匙,才能让潜意识慢慢地走出来,去与另一颗灵魂糅合在一起。这不单是性愉悦的吸引可以完成的任务,而是男人女人之间,情与义深度融合后生成的、摆脱了一切世俗理念的精神化合反应。
所以,人们通常看到的爱情,大多数都是为取悦二对方而假装的“高潮”——为了繁衍后代以及性冲动的释放,你装,她也装。装能装多久?无论装得再久、再像,都会有疲劳厌倦,装不下去的时候一一再精彩的戏曲,总有落幕的那一刻;无论是恋恋不舍的沉浸式演技,还是流连忘返的缱绻剧情,当帷幕落下,终归要剧终曲散,演员终归是要回归本色的。
然而,就算是装(演),也能装到(演得)天荒地老、惊天地泣鬼神了,那也堪称难得的爱情——问题是几人愿意装那么久(真心一厢情愿)?能装那么久(做一个爱情“狠人”)?所以,爱与不爱,时间才是最好的证明,也是最后的见证!
那,世上还有没有爱情了?有,恒久的爱情,只存在于灵魂的念想中,只能不断追求与奢望,却从来都是难以真正实现。没有世俗物质世界的侵染,脱离了物质世界的低级趣味;没有利益交换,没有物质衡量;没有私念,也不只是为了生殖繁衍,而是为了共同的情趣与爱好而抱团取暖。故家庭不等于爱情,爱情也不等于道德法律;爱情,就是为了彼此相应的深度修行。
故——物质世界的一切浪漫都是“假装高潮”的逢场作戏,物质世界的一切爱情也大多都是艺术作品中的奢望!即便是装,也要装到天荒地老,如果不能做一个“爱情狠人”,仅仅是过把瘾的演戏,演得再好、再精彩,也是私欲的满足,哪又何必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将对方诱骗到爱情的“陷阱”或“围城”中来戏谑一番呢?要我说,还是算了吧!
续貂
每一个不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尼采);每一个不绽放的花季,都是生命的遗憾(枯坐续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