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广州!商贩当街暴打城管或担刑责,却获全网力挺,如何看待?

老白的文艺小酱 2024-10-21 10:48:15

【中国人的处世法则】

古往今来,深受儒家文化熏染的中国人,

都秉持“睦邻友好、与人为善”的社交法则,

力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处世之道。

很多人,从懵懂看世界的稚童到饱经风霜的老人,

都有这样一个刻在骨子里的观念,

并成为约束和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种基础准则。

那就是——:

打人是不对的,

尤其是在大庭广众之中“公然”行凶追打他人,

就更加不对,必须及时劝阻喝止;

打人的人不但要被批评谴责,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新近发生的一桩“当街追打他人”事件,却让善良同胞的态度来了一个180°的大转弯,人们没有抨击悍然打人者,反而“一边倒”地力挺声援他。即使他被警察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可能要受法律的制裁,人们依然给予他最深切的同情,转而纷纷斥责那些“被打者”。

要知道,那些被打的人,可是吃官饭、一个个保养得极体面光鲜的“公家人”,代表政府和公权力,身份不知道要比行凶者要显赫多少;而行凶打人的人,不过是四处游荡摆摊营生的小商贩,受尽生活折磨,如蝼蚁和尘埃,社会地位卑微到几乎可以忽略。

金秋十月,皇菊绽放、丹桂飘香,连空气都是甜的。

每个人的笑容都特别愉悦舒展,因为迎接共和国75岁的生日。四分之三个世纪的峥嵘岁月和波澜壮阔,举国同欢、普天同庆。作为共和国的公民,怎能不发自内心地油然而生一种自豪感?怎能不热情礼赞驶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新时代和幸福新生活呢?

但是,一条在网络上迅疾传播的市井视频,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义愤,也让尚氤氲弥漫着盛世华诞喜乐祥和的节日气氛围,瞬间被冲刷得“干干净净”。

事发位列国内BIG4的超级城市广州闹市区。10月12日,天气很好,有阳光,有清风。在人流密集的天河区先烈东路的一个公交站台上,一场独特、以一挑多的“自由式搏击”,正在众目睽睽之下热烈地进行着。

一名中年男子,骑着电瓶车,车上搭着一个简易的箱子,箱子里装着奶油面包蛋糕之类的食物,正在公交站台边上向路人售卖。

好巧不巧,一支头戴头盔、身着夏季制服的城管队伍在附近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检查的工作。商贩看到后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就连忙收摊正想离开。不料被抢先一步的几个城管给“截住”了,但见他们极聪明极默契地前后“包抄”,各司其职:有的负责摁着男子胳膊、有的负责控制车把头、有的拽住车屁股。由于呈现4:1或5:1的局面,力量对比过于悬殊,此时此刻的中年商贩显然已经“插翅难逃”。

双方稍微纠缠了一小会儿,局势骤然升级失控。

只见中年商贩突然情绪暴怒起来,他从电瓶车上抽出一根甩棍,一边用广东话大叫“我不活了”,一边发狂似地追着这些挡道的城管用力击打。

其中有一个城管在逃跑躲避时不慎摔倒,结果结结实实地“吃”了暴怒小贩的几棍子,旁人看着也是相当“肉疼”。

眼看就要“出大事”,看热闹的路人赶忙报警。警察很快就赶到现场,控制住了“狂躁”的小贩,并将受伤的城管送医治疗。

几天之后,广州警方发布警情通报。通报既回应公众对这起事件的关切,也清晰地表明官方的立场和态度——打人者的行为已属于刑事犯罪!

透过警方通报,韦某(即追打城管的流动商贩)真真地闯祸了,大概率要吃牢饭。因为致一人轻伤(另一人轻微伤),已经达到入刑的标准,他涉嫌“故意伤害罪”或被判有期徒刑1~3年(有可能缓期执行)。

心塞的事还在后面:他一段时间内不用再东奔西跑流动摆摊了,因为国家将免费给他管饭。

而一旦被关进了监狱服刑,他努力为之奋斗的家会不会就此散了塌了?这点颇让人揪心挂怀……

幸好还有“民意”。

有在现场的目击者将这起事件完整地录了下来,发到社交网络上,引来网友的极大关注。视频短时间的点击量破30万+,下方的评论留言7、8万多条。

更让人吃惊的,是这些评论中,几乎”一边倒“地同情、声援和力挺那位愤怒追打城管、行将被审判的中年小贩。而对于城管本来属于工作履职的行为,网友们却给予了异口同声的抨击、斥责、鞭挞。

针对这起城市管理中的“暴力冲突事件”,笔者对越来越精明睿智、不好随便糊弄的网友表示由衷钦佩。个人更加认同和赞赏这类的观点:

中年小商贩乱摆摊固然是不对的,

城管执法检查也是有章可循的。

但是,执法者过于死板和强硬的执法方式,

只知一个劲地堵、驱、扣、罚,不知道或不屑于教育感化、因势利导,让一个成日为生活奔波的底层劳苦大众变成了暴戾恣睢的行凶者。

主要基于以下四点,谨扼要地加以分析论证:

01

当下经济下行的压力巨大,普通人就业不是一般的难,无学历、无一技之长的底层民众,只能苦苦挣扎,维持生计比以前更为艰巨;中年劳动者一旦失业,对于一个家庭而言,影响是全方位(甚至是致命)的,那种焦虑感、苦闷感、无助乃至绝望感,从某种角度上说就是社会不安定的危险因子。

中年商贩如果能稳定连续地月入三、五千,如果他还有别的谋生技能,他也不会流动摆摊售卖,他难道不知道这样会影响市容环境?他难道不知道也挣不了多少钱?但是残酷的现实逼迫他不得不出来这样做,因为一家人要生活、要开支、要基本的体面,孩子还要上学……他如果不摆摊,可能就会马上面临“无下米之炊”的窘境、绝境。

此时此刻,不知城市的管理者为何不务实一点、理性一点,脑筋不多转几个弯,偏偏要“赶鸭子上架”“大刀阔斧般摧枯拉朽赶尽杀绝”,丝毫不给弱势同胞一个喘气的空间和机会?

02

不可否认,城管在开展行政执法的时候,心里藏着的”小算盘“可是打得啪啪响,这一点,很多人清楚地听见了。

笔者不禁想“灵魂的追问”两句:

以罚款为目的的行政执法大检查是利还是弊?

它究竟给老百姓和我们的社会带来什么?

看视频,商贩都要离开了,几名城管硬是截停不给走(通报里说“上前劝导”,或是人为加工,不完全属实)。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他们目的就是要扣商贩的车,好让他交罚款来赎(车)。

至于交多少罚款,取决于商贩可以找到什么样的人(做说客)。如果说客给力,可能三五佰甚至几包香烟的代价就摆平了;如果根本没有这类熟人说话,商贩至少要掏2000块大洋才可能赎回自己的车。

这就是滥用”自由裁量权“、“钓鱼式执法”的特征,亦是人们对于城市管理者两大主要的诟病。

03

毋庸讳言,城管“过度行政”,其实是”以公权力之名,行干扰底层民生之实“的体现。

中年商贩在公交站台临时摆个摊,赚个三瓜两枣,勉强温饱度日,究竟是哪门子的大逆不道?

随便乱摆摊不值得提倡,确乎会有一些负面清单,比如对市容和卫生产生负面影响(有碍观瞻),给市民出行带来一定的阻碍。

但是,这些负面清单对正常社会秩序的影响并非是不容忍的,因为它不是洪水猛兽。一座城市、一个街道社区应当有包容心和最基本的涵养度,在一定的区域内它是完全可以“被消化”的。

城市管理者,对不合规的行为理应加以教化和疏导,而不是暴力驱逐、扣人扣车,高额罚款,搞一刀切。

“过度行政”、“手伸得太长”,非但不能稳妥有效地解决问题,反而是引发阶层尖锐对立、制造官民矛盾、催生系列社会问题的推手。

04

基层执法人员与底层民生之间的对立矛盾,可能是我们在制度设计层面出现了问题。

立场不同、角度不同、思想也不同频、“鸡同鸭讲”,梁子就这样结下了,日积月累,矛盾势必汹涌爆发。

一些行政执法检查的制度规则,缺乏对城乡社会和底层民生的有效审视、人性关怀,“顾此失彼”。城管执法维护市容市貌,是职责所在,也是工作制度的具体要求,其中包含扣人扣车这些履职行为。倘若不扣人扣车,就违反了制度规定,是失职乃至渎职,城管要被问责追责被处罚。

制度设计偏离,导致城管工作人员腹背受敌、进退两难。

只有系统、科学设计社会治理的基本制度,将关注点酌情向底层弱势群体倾斜,尽量缩小各阶层的根本分歧,或可避免此类暴力事件再次发生。

〔注:打人图片来自于原视频的截图,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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