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领免费鸡蛋后摔成骨折,起诉药店索赔9.6万元,法院判二八开

老傅谈事 2024-07-14 15:31:06

有一些实体药店同样生意惨淡,只能靠搞活动来吸引消费者,维持生计,在广西南宁江南区一家药店,就以向顾客发放免费鸡蛋来招揽生意。

不料一名老太太在该药店里领取免费鸡蛋的时候,因下台阶的时候不谨慎一脚踩空摔倒,遭到全身多处骨折,情况严重,被送进了医院。

事故发生后,药店是否该不该担责?成为该老人家属心里的一道难以解决的难题。

该药店活动当天,因药店为了招揽生意,开展酬宾活动,向前来买药的顾客赠送免费鸡蛋,吸引了社区的许多老年人进店买药。

一位78岁的李老太太,也被活动吸引了,前来进店买药,当她领到一袋鸡蛋的时候,转身下台阶不慎一脚踩空,摔倒在药店内的台阶上,并摔倒了旁边的一只柜子。

老人摔倒以后,及时送医院,经过医生诊断,李老太太的右股骨出现粉碎性的骨折,右肩骨同样出现骨折,右侧有多条肋骨被骨折,伤情极端严重。

经过医院的诊治,李老太太康复出院,同家人一起,将该药店直接告上了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索赔李老太太住院期间所有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等9.6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李老太太的子女认为,老人的摔倒是药店台阶处没有任何提醒标志,没有安全设施,没有尽到合理限度范围之内的安全隐患保障的义务,是药店单方淡薄安全保障造成的严重后果,应该赔偿所有的经济费用。

而药店这样认为,李老太太自己下台阶的时候,不注意自己身体的安全,是自己行为不当所造成的伤害,与药店无关,不应该承担经济损失的赔偿。

法院认为,李老太太的跌倒摔倒,造成的严重伤害,既与老人年龄高有关系,老眼昏花,体力不支,又与自身的行为不当有关系,但是药店缺少安全防患措施,李老太太自己过失大,应该自己担任80%的经济损失费用,药店存在安全防护标志,应该承担20%的经济损失费用,合计9.6×20%=1.92万元,结束了这起摔伤事故的经济纠纷。

在此提醒广大老年朋友,在年老体衰的时候,在身体欠佳的时候,外出千万要做好个人安全保护措施,如手拿拐杖做支撑,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摔倒跌伤,或有家人陪同保护在购物或游玩,同时提醒相关商家,一定要重视店内的安全设施和提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和想法,请在留言区里交流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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