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全会关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论述,为佛山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以及继续弘扬企业家精神提供了重要指引和根本遵循。
佛山八大市属企业集团成立近两年来,全市强化国资国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规模实力、盈利能力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进步,但与省内先进城市相比仍有差距。当前,推动我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既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基本要求,也是践行必须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的迫切需要,更是当前我市高质量推进制造业当家的应有之义。
面对国资国企改革的进一步全面深化,调研发现我市国资国企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如下:一是国企产业创新引导力不足,“先导性”产业的定位亟待提升。长期以来,我市大部分国资主要集中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主要以单一的服务民生为主,而与广州、深圳等城市的国资国企坚持民生保障与产业发展并重,并在新兴产业和前沿领域超前布局相比,我市国资国企在新兴产业的引领辐射作用和大规模资源整合协调能力偏低。二是地方公益型国有企业“自我造血”功能偏弱。受近年来国内外经济大幅波动并叠加三年疫情防控的影响,我市各级政府财政支出压力渐增,导致对本地公益型国企的支持力度有所减弱。三是国资预算权经营权分离后监管再显“多龙治水”,地方国资国企保值增值待加强。自中央全面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以来,我市各级政府纷纷把地方国资纳入当地财政部门全年公共预算管理,有助于财政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实现公共预算目标,但也导致国企监管“多龙治水”的局面再次显现,影响了我市国资的保值增值。四是存在国资监管与企业管理边界混淆,监管架构有待进一步重塑优化。基于我市国资监管机构的工作职能,进一步明晰市国资监管与国企管理边界,需对目前我市国资国企监管架构做系统性优化调整。
立足国资国企“分类改革、管好资本”的时代主题,进一步深化我市国资国企改革需要从以下方面发力:一是强化我市国资国企“三性”战略定位,提升产业创新引领力。以“择需、择重、择优”为原则,优化创新产业项目遴选与引进方式方法,联合国内外一流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产业项目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的可行性研究评估,确保我市重点产业项目各项工作精准高效、合理规范。二是支持公益型国企积极探索综合化经营模式,积极推动具有商业应用场景的公益型国企向产业投资集团转型,搭建集公益性主业、产业投融资和资产管理运营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投资集团架构,并积极探索拓展“上市公司+”模式。三是强化地方国资监管部门战略布局与预算统筹,建议由市国资委建立独立账本,全面掌握我市经营性国有资本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先行探索独立于公共预算之外的国资经营预算,分层分类合理设定国资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淡化处理国企与财政的资金联系。四是健全完善“监管层—出资层—运营层”三层国资管理体系,要充分发挥佛山地方国资投资运营公司和大型产业控股集团的出资人代表作用,通过控股股东地位控制经营性实体企业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和法定程序向企业推荐董事,参与高管人员选聘。对营利性国企高管要健全市场化选聘和市场化薪酬激励制度,不断提升我市国企岗位吸引力和竞争力。
(文字|杨书群,作者系佛山市委党校佛山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主任、教授)
来源:佛山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