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编写《孟子再读》系列已经到了最后的《尽心篇》,总结性的一句话就是封面上的这句:修正了错漏字才能读懂《孟子》。我们先来看下面这段:
孟子曰: “逃墨必归于杨,逃杨必归于儒。归,斯受之而已矣。今之与杨墨辩者,如追放豚,既入其苙,又从而招之。”
传统释义如下:
孟子说: “脱离墨家学说必然要归入杨家学说,脱离杨家学说必然要归入儒家学说。所谓归,就是接受的意思。如今与杨家、墨家学说辩论的人,就好像是追逐那放到山野的小猪,已经关到猪圈里了,还要把它的脚捆缚住。”
上述的释义没有一点问题,问题出在这个“招”尽管被古代学者在此处解释为“羁绊其足”,但这个意思再也没有其他同期的例子来佐证。《孟子•万章篇》 “齐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将杀之。”中的“招”是“引来”的意思。
所以很明显,此处的“招”就是“捉”之误!只有“捉”字的构成才会有“以手捆足”的意思,解释为“抓住”就行了。这句话不就是“把猪赶进猪圈后还要抓住”的意思吗?再来看下面这段:
孟子之滕,馆于上宫。有业屦于牖上,馆人求之弗得。或问之曰: “若是乎从者之廋也?”曰: “子以是为窃屦来与?”曰: “殆非也。” “夫子之设科也,往者不追,来者不拒。苟以是心至,斯受之而已矣。”
这一段要讲解的内容就多了,我们先看传统解释:
孟子到滕国,住在上宫,有一双尚未织完的鞋子放在窗台上不见了,馆人人找不到它。就有人问孟子说: “是不是您的随从藏起来了呢?”孟子说: “你以为他们是为偷草鞋子而来的吗?”那人说: “恐怕不是的。”孟子说: “我作为先生是来教授道理的,对学生的态度是过往的不追问,前来的不拒绝。如果是抱着学习的心态来,我都接受,如此而已。”
在上述的译文把“业屦”解释为“未织成的鞋”实在让我有点“无言以对”,这不是完全搞反了吗? “业”才有“已经”的意思啊! “业已”一词没学过吗?
再说了,一双没有织好的鞋子要偷来干什么呢?还有没有点正常人的逻辑了? “有业屦于牖上,馆人求之弗得。”这句话,如果不结合后面内容中的“窃屦”,是绝不能这么翻译的。常规的翻译是: “有一双已经织好的草鞋放在窗台上,旅馆“服务员”求取这双草鞋而不得。”而这么释义又一定是不对的。问题出在哪里呢?
在于“有业屦于牖上”应为“有业屦窃于牖上”,中间缺省了个“窃”字!我们再分成两段来看一下正确的解读:
孟子之滕,馆于上宫。有业屦窃于牖上,馆人求之弗得。或问之曰: “若是乎从者之廋也?”
孟子到了滕国,住在楼上的旅馆,有一双放在窗台上织好的草鞋被偷了,旅馆服务员找不到它。有人问孟子说: “是不是跟从你的学生藏起来了呢?” (注:上宫:楼馆。馆人:负责招待宾客食宿的人。廋:隐藏,藏匿。)
曰: “子以是为窃屦来与?”曰: “殆非也。” “夫子之设科也,往者不追,来者不拒。苟以是心至,斯受之而已矣。”
孟子说: “你以为这人是为偷草鞋而来吗?”那人说: “大概不是吧。”孟子说: “我作为老师是来教授他们的,对学生的态度是以往的不追问,前来的不拒绝。如果他是抱着偷草鞋的心思来的,那我就接受这个结果好了。” (注:设科:开设课程﹐教授。)
我对这段的解读和传统释义最大的区别在哪里?就是对“苟以是心至”的解释。传统解释是“如果是抱着学习的心态来”,我的解释则是“如果他是抱着偷草鞋的心思来的”。如果不作相应的引申,我们对字面意思的理解其实是一致的,即“如果是以这种心思来的”。
凭什么说我的解读才更合理呢?这就是文理逻辑的重要性!
“夫子设科”表明孟子已经开设课程进行教学,所以有一群学生是跟着一起来的。他对前来学习的学生态度是“往者不追,来者不拒。”即已经教过的学生不再过问,前来学习的学生不设任何门槛。因此在他的草鞋被偷了之后,要么为旅馆里的他人所偷,要么就是跟随自己的学生偷的,这也是旅馆服务员在遍寻不着之后,提出是不是孟子学生“藏起来了”的合理推测。
紧接着孟子就反问: “子以是为窃屦来与?” 即:你以为学生跟着我就是为了来偷草鞋吗?服务员想想也不合理,就回答说“大概率不是吧”。于是孟子就先表明了自己对已学成离去和前来求学的学生态度,然后说了这句“苟以是心至,斯受之而已矣。”
这意思难道不是说“即便(如果)他是怀着这种心思来的,我也就接受罢了”吗?因为我对学生是“来者不拒”的,他要真是来“偷鞋”的,我也只能“往者不追”,认倒霉罢了!
放到今天来讲,这“窃屦者”不就是“精致利己主义者”吗?对教授卑躬屈膝、刻意逢迎,只为了获取一封推荐信。达到目的之后,就翻脸不认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