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哲学,很多人感到头疼,不就是写个字嘛,弄得那么复杂,先别急,书法和哲学并不是当代人才提出来的,而是在古代就有了,只不过那时候不叫哲学,而是通过一些比喻把书法与哲学的关系明确出来的。
比如“担夫争道”就是一个哲学关系,是说张旭自言尝见公主与担夫在羊肠小道上争道,各不相让,但又闪避行进得法,从而领悟到书法上的结构布白,偏旁组合,应进退参差有致,张弛迎让有情。
从上面的述语中可以得出担夫争道就是主次揖让的哲学思想,主是公主,次是担夫。
主次关系就是矛盾关系,在书法中同样如此,要运用各种主次关系来表现它的艺术性。就这么简单。
我们经常听人说书法中有方圆、大小等名词,但有的人就是不说它们是矛盾着的哲学关系,当然,如果你在高校学书法,老师会讲解这方面的知识,但自学书法的人就不一定能全面、系统地学到这些内容了,除非你经常看书学习。
书法中的哲学关系也很简单,我们只要记住一些常用的名词就行,它们大概是:方圆、使转、大小、平欹、正侧、浓淡、润燥、粗细、疏密、松紧、提按、轻重、疾涩、快慢、向背、避就、黑白、藏露等。
只要在书写中合理地运用好这些矛盾关系,写字也就差不多变成书法艺术了。
如何运用这些矛盾关系?这个问题并不是一篇短文就能回答了的,这里只提供一些基本的使用方法。因为书法中因书体不同、章法不同、墨法有别。
因此回答起来的确是非常困难的,即使有答案,也不能一成不变地生搬硬套,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对待才是。
矛盾关系运用的原则是,要紧紧抓住矛盾的原理进行,如在章法中,有黑的区块,就要有白的区域,不能一黑到底,也不能一白到底。
写字时,有长画,必然有短画,有粗笔必须有细笔,有疏必有密,在作品中如果能把这些关系处理得融洽、合理就算是成功的。
最后用四个字来概括:制造矛盾。当然还要会解决矛盾,使其达到自然、和谐、合理,就是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