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醉酒遭强奸致死案后续:已开庭,两被告无悔过之意,法院回应

曼梅谈财经 2024-12-08 20:50:44

近日,甘肃陇南高三女生被七名男子强行灌酒,醉酒后遭两名男子强奸致死后续,一审已开庭,强奸犯毫无悔过之意,也无忏悔之意。法院当庭回应:择日宣判!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回顾案件发生的经过

这个案件在之前就被网友们关注,而且始终等待着宣判的到来,毕竟这是一起高三学生被强奸致死案,全国所有家长几乎都关心这个问题。

2024年12月6日,这起强奸高三学生至此案终于开庭了,这也是这个学生母亲期待的这一天,希望两名强奸犯得到严惩。

这是一起高三女生被骗到外面,被强行灌酒,被灌醉发生的强奸案,开庭是在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可见这一起强奸案的规格审理之高,一审就在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说明对于这起强奸案的重视性,毕竟引起全国家长们的关注和轰动效应,社会负面影响非常的大。

根据有关的信息显示,这个高三女孩18岁了,母亲是王女士,孩子是在陇南市两水中学上学。2024年年2月29日,晚自习期间被女同学带出去和社会上的男子喝酒。

或许女孩都有好奇心想踏入社会认识那些社会的混混等情况发生,所以也特别喜欢那种热闹的酒场气氛。感觉到这样非常有脸面,有排场。

女生到达喝酒现场竟然有7名男子在喝酒,或许这7名男子看到小女生的到来,一直陪着她喝酒、灌酒,似乎有刻意使坏的心理发生。或者说就存在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

最后女生被灌醉了,被送到其中一名男子的出租屋里。与女生一起来的同学回到了自己的住处,后来又回到出租屋看了一下女生,发现该女生已经睡着了就离开了,其实就是醉酒状态。

随后发生的事情就可想而知了,也就是出租屋里的两名男子对女生实施了强奸,第2天悲剧就发生了。这两个男子也就20岁左右。

毕竟闹出了人命案,可是对于当时在场强奸的人不承认强奸了,认为是饮酒过量造成的死亡。

在女生母亲王女士一再坚持下,公安部门终于对他的女儿做了尸检。尸检报告出来结果显示:女孩是急性酒精中毒后颈部遭受扼压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急性酒精中毒为死亡的辅助因素。

当然实践报告也能查出被强奸后造成的死亡。最终出租屋里的那两名20岁左右的男子也承认了强奸的罪名,但还是不承认女孩的死与他们两个人有关系。

随后那两名涉案男子强奸罪被警方带走。这个问题说明了什么?女孩是在其母亲强烈要求下做了尸检报告,还有了证据,最终把两个强奸犯抓了起来。

也就是暗示这两个强奸犯背后有一定的势力,否则的话不可能他们说是饮酒过度造成女孩的死亡,而不做尸检。

开庭之后,王女士表示“看到他们被押出来的时候,我心里很不好受,一度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

王女士看到两名被告人在法庭上毫无悔过之意,也没在庭上表达忏悔之意,感觉到非常的伤心。

“在庭上,检方认为,两名被告人符合强奸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且相关证据特别充足。”

王女士不仅仅要求两名强奸犯,受到应有的法律的惩罚,同时提出了民事诉讼的诉求:“根据起诉书显示,要求赔偿金额大约是100多万。”

关键最后法院当庭回应:对于此案比较复杂,择期宣判!法院并未作出实质性的宣判,也是考虑到被害人家属的利益!

为什么择期宣判呢?其实问题还是非常明白的,那就是为了那100万的赔偿款而已,让被告人及其家属协商如何赔偿?

其实我国法律还存在着谅解的问题,也就是说一旦获得被害人的家属签了谅解书,这样就能够从轻处理两个强奸犯了。

毕竟人死不能复生,如果能够获得大额的补偿,这是对逝者家属心理的安慰,也是对死者的一个交代,让生者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偿。

在一审开庭中,没有涉及到把女孩引出来的那个同学和同一块饮酒的其他的5名男子?

说句实在的,真正的起因应该是把女孩骗出来的那个同学,她应该是罪魁祸首。如果没有她的引导,这个女孩也不会被灌酒,也不会被强奸致死。如果醉酒之后把女孩扶到她的住处或者送回学校,也不会出现后来的悲剧。所以他的同学应该属于同犯!

相信在法律面前,女孩的同学肯定会受到处罚。当然对于一起喝酒的另外5个男子,起到了没有制止劝酒的现象,在民事赔偿方面会付出自己的代价,这一点毋庸置疑!毕竟女孩的死亡与醉酒是有一定关系的,起到了辅助的作用!

我们来看网友们是怎么说的?

有一位江苏网友表示,这不是强奸罪,应该是轮奸罪和故意杀人罪,中间比强奸罪更为严重,两人以上都为轮奸。

轮奸罪在我国还是存在的,属于强奸罪更加重的一种形式,但是两人以上实施强奸的行为才定性为轮奸,所以不构成轮奸的条件!

大部分网友都认为这一起强奸致死案两名主犯必须是死刑,而且女孩的那名同学也必须判无期徒刑!

自古以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可近些年来却出现不同的声音,所以很多法律也出现了修改的问题。比如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想前不久发生三个初中生杀害了一个初中生的现象,目前还没有进行宣判,但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他们死不了。

所以对于强奸罪来说,一般是不会判死刑的!一些所谓的专家给出的原因:是为了保护被强奸的女性的生命安全,防止强奸的人在强奸之后出现奸杀!这种说法确实是不妥啊,这就怂恿了强奸案件的发生。

如果采用铁腕手段,一旦发生强奸直接判死刑,这样强奸发生的概率就少了。特别对于学生和未成年女孩来说,必须执行死刑,这样才能保障这些女孩的安全。但现实并非如此啊!

原则上刑事案件和民事赔偿案件是分开审理,二者不存在所谓的利益冲突关系,但事实并非如此。其实对于这两个强奸犯表现出来无所谓的态度,而且还不知悔改,应该死刑,起到警示的作用!毕竟是强奸致死,而且也是一起有预谋的强奸案,这等于强奸加上故意杀人罪!

还有一名贵州网友表示,两被告有背景,死亡报告先急性酒精中毒,后窒息死亡,值得深究!

对于一个刚开始喝酒的高三女生来说,一次饮酒过量可能真的会出现酒精中毒。但如果给予照顾或者送医的情况下,不会存在死亡的现象。真正该女孩的死亡已经给出了结论,与强奸有直接的关系,而且证据也已经表明了。法院也给出了定论!

总之,这样的悲剧令人痛心和愤慨,对于违法者必须严惩,好人应该有好报,正义必须及时到来!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学生和未成年人来说,要加强安全意识的教育,尽量减少或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你对于这件事怎么看?你支持两名被告实行吗?欢迎留言讨论!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