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一个女明星在湖北黄石市的刑场内被执行了死刑,她是建国以来第一个被处死的女明星。
这位被处死的女明星,曾经饰演过《刘三姐》,并因此火遍大江南北,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
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这位女明星后来竟然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更令人不解的是,在枪毙前,这位女明星大喊不公平。
那么,这位女明星为什么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又为什么在枪毙前大喊不公平呢?
一炮而红这个被枪毙的女明星名叫程春莲,湖北黄石人,1955年出生于一个工人家庭。
那个时候,国家正处于建设阶段,群众的生活质量普遍不高,程春莲的家庭也是如此。
程春莲后来回忆说,小时候家里很穷,而她从小就想改变这样的生活。
虽然程春莲的生活条件比较艰苦,但是她的外形条件却很不错。
后来,程春莲被湖北黄石歌舞团相中,她就这样成了歌舞团的成员。
进入歌舞团之后,程春莲的生活条件改善了许多。
为了赚更多的钱,程春莲努力练习,歌舞技艺有了很大的进步。
在程春莲16岁的时候,《刘三姐》的剧组来到黄石歌舞挑选演员。
看到程春莲时,导演一下就相中了她出色的长相和优秀的歌舞技艺。
随后,年纪轻轻的程春莲就进入了当红歌剧《刘三姐》的剧组。
不仅如此,程春莲还得到了导演的重视,为了让程春莲一炮而红,导演花了很大的心思。
果如导演所料,程春莲主演的《刘三姐》播出后,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程春莲主演的《刘三姐》从来都是座无虚席,为了买到票,有人甚至出好几倍的价格。
经过几年的努力,程春莲完成了人生的逆袭,成为当时炙手可热的明星。
不过程春莲并不满足于现状,当时,即使是当红明星,收入也不是很高,仅仅维持生活而已。
对于程春莲来说,这远远达不到她对人生的期望,她的目标,是赚到花不完的钱。
因此,程春莲打算放弃现在的事业,然后去能够赚大钱的行业闯一闯。
1971年,程春莲离开了歌舞团,之后便去追逐梦想了。
弃艺从商离开歌舞团后,程春莲凭借着身边的人脉,在美尔雅服饰工作找到了一份销售工作。
对于程春莲来说,这份工作是比较轻松的,以她的名气和外貌,销售业绩根本不用担心。
事实也是如此,在最初那段时间里,程春莲的业绩非常好,领导也很重视她。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程春莲的人气也慢慢下降了,她的业绩也随之下降。
因为业绩下降,程春莲和领导也发生了矛盾,工作也遇到了很多问题。
心高气傲的程春莲觉得与其如此,还不如换份工作。
在程春莲的运作下,她又在石油部门找到了一份工作,而这份工作,便是她违法犯罪的开端。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正处于极度缺乏石油资源的阶段,石油的情况是供不应求。
来到石油部门后,程春莲就动起了歪心思。
为了从中获利,程春莲和时任渤海石油公司运销处销售科的科长梁某打得火热。
一段时间之后,梁某便成了程春莲用来谋取钱财的工具。
梁某利用职权,不断虚报石油的需求量,然后将多出来的石油交给程春莲出售。
通过这种方式,程春莲一共获得了76.75万元的利润。
在那个年代,76万元算得上天文数字了,有了这笔钱,程春莲过得十分滋润。
不过,程春莲也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所以她一直很小心,尽量不张扬。
据统计,程春莲一共倒卖了近3000吨汽油和2500吨柴油,这个量在当年是非常大的。
此外,为了应付各种检查,程春莲还不惜出卖色相。
对于程春莲来说,为了赚钱,这些都是可以接受的,也正是因此,程春莲倒卖石油的事情一直没有被发现。
但是纸是包不住火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程春莲倒卖石油的量过大,终于还是暴露了。
就在程春莲拿着钱到处逍遥的时候,一封举报信送到了黄冈市浠水县。
而举报信的内容,正是程春莲串通梁某等人倒卖石油。
执迷不悟举报信中的内容十分详细,包括虚报用量、倒卖石油、非法交易等过程。
收到举报信后,黄冈市政府迅速成立了专案组,随后展开了调查。
经过调查,专案组发现程春莲等人犯罪事实确凿无误,和举报信中的内容完全符合。
不久后,程春莲等人被依法逮捕,为了弄清楚具体的情况,专案组对该团伙进行了审问。
在审问过程中,专案组遇到了一个问题。
在事实确凿的情况下,程春莲并没有否认自己倒卖石油的行为。
但是她拒不承认自己从中获利70多万元,而是坚持认为自己只获利58万元。
无论专案组的人员怎样劝说,但是程春莲就是不肯改口,这让专案组的人员十分无奈。
根据当时的刑法规定,如果程春莲拒不配合,以她的情况,是可以处以死刑的。
为了让程春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负责审问的人员将这个情况讲了出来。
然而,程春莲还是不肯改口,依旧坚持获利58万。
此外,程春莲还认为自己没有犯罪,她认为自己不仅没有错,而且有功。
在她看来,她帮助了那些需要石油的人。
既然如此,审问人员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再说下去也是无用功。
经法院审理,以及在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教授的研究下,最终决定判处程春莲死刑。
1992年,程春莲被押解到湖北黄冈的刑场内,即将被处以死刑时,程春莲却大喊不公平。
但是到了这个时候,已经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