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的这个截图,
大家可以不看。
但我还是要引用一下,作为引子。
它写得挺明白,但需要大量篇幅引用。
我引用了一部分,其实也不容易看明白。
因此,除非特别想探究,基本可以不看。
虚假诉讼律师在这里告诉我们:
检察院调查了74个农民工和两个包工头。
4号:路某,岱检检察官,74个农民工讨薪案民事监督程序主办人。
8号:米某,3号将部分案涉工程大包主体清工给8号。
9号:陈某,8号将承包工程中的木工分包给9号。
我们再次注意到,
它被山东省高院以虚假诉讼撤销。
这里涉及到的:
当地检察院
当地法院
山东省高院
这种案件,错案的概率有多大?
以下是我的猜想:
检察官找到74个农民工,当然是一个一个找的。
检察官问:这个案子是你起诉的吗?
农民工:不是。我没有起诉。
检察官:这不是你委托的律师吗?
农民工:我不认识。我没有委托。我不知道。
检察官:这不是你自己的签名吗?
农民工:我不知道。
检察官:你没领到工资,起诉总包方,没有什么问题呀?
农民工:我领到工资了。没有起诉。
然后,检察官又找到包工头调查。
检察官问:农民工说他没有起诉。这个起诉书是怎么回事?
包工头:我让代替他起诉的。
检察官:农民工委托你代理起诉了?
包工头:没有。
检察官:你为什么要这么起诉?
包工头:律师推荐的。
以上,是我瞎想的。
不是真实的。
我一点案件的真实情况也不知道。
我不知道虚假诉讼律师,也不知道她的代理人。
不知道包工头,也不知道农民工。
更不知道检察官法官。
我就是看新闻,网传新闻,和谣言差不多。
网上谣言说,律师不知道农民工拿到工资了。
好象谣言还说,是包工头找律师打的官司,不是农民工找的律师。
所以,才有以上猜想。
岱检4号对74名农民工和8号、9号进行了调查,认定8号垫付清了农民工工资再伪造工资表等证据以农民工名义起诉系虚假诉讼,应撤销。
我就是根据虚假诉讼律师的这个介绍猜测的。
如果74个农民工都告诉检察官,他们没有起诉。
检察官拿到了农民工否认起诉的证据。
然后,检察官把农民工没有起诉的证据+包工头承认这个事实的证据,送给法官。
法官会说,这是真实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