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行政文员,负责河南省销售区的行政事务管理。
公司为了节约成本,只在每个省设立了多个服务处,但没有规定我的办公场所。因此,从入职开始,我都在家办公,事情不多,但工资也不高。考虑到可以照顾家庭,我欣然接受了这份工作,一干就是五年。
但事事都有意外,就在我享受当下美满生活的时候,一通电话将我的美梦打破了。电话是人事主管打来的,说公司效益不好,要跟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我当时都懵了,一点征兆都没有,说不要就不要我,我很愤怒。人事主管还说,公司会按照劳动法对我进行N+1赔偿,希望我可以接受。
我怎么可能接受,我在公司五年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我告诉人事主管:“我不接受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怎么能说解除就解除呢?我还想继续工作,我拒不接受解除劳动关系。”
人事主管让我冷静一下,公司愿意赔偿,这是当下最好的解决方法。
我当时一根筋就不愿意解除,我甚至还和公司杠上了,我就是不愿意解除,看你们怎么办。如果想解除,除非赔偿2N+1。
这通电话后,我还是照常在家办公,一切如常。但是坏消息却一个接一个传来。
首先,我的办公地点变了。签合同时,没有明确规定我的办公地点在哪里,只写了河南省。因此公司要求我去各个服务处办公,视察工作,不去的话视为旷工。要知道,最近的服务处离我家也有两个小时的路程。
接着,我的工作内容也越来越多,越来越杂,一个小错误的出现可能会迎来电话那头的狂轰滥炸。
然后,我的工资开始减少了。因为绩效考核,我的工资越来越少了。如果三次垫底,我就要因为不胜任工作而被辞退。
最后,我的同事变了。他们不再对我笑颜相向,而是冷若冰霜,对我工作的要求也是苛刻至极。
我抱着必死的决心准备大干一场,可我只坚持了一个月,就主动缴械投降了。11月,我向公司提交了离职申请书,签字速度飞一般地快,只一天时间,我完成了所有的交接和手续,拿着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回家了。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在当下的劳动力市场,劳动者是弱势群体,如果企业愿意按照劳动法执行,我们见好就收,千万不要像我一样贪得无厌。对于我们小人物来说,企业可能会有上千种方法来对付我们,而我们只能一味地接受,掀不起任何波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