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让人震惊的案件。一对通过婚介所认识的男女,在订婚后的第二天,在男方的婚房里发生了性关系。然而,就在两人本应该幸福美满的时候,女方却报警称被男方强奸。男方被警方带走,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8月24日,这起引人关注的“订婚强奸案”在山西大同阳高县法院开庭审理。
案件的原委是这样的。今年2月,27岁的甄某辉(化名)通过当地的婚介所认识了24岁的李某(化名)。两人在阳高县相识,甄某辉是中专学历的合同工,而李某则是大专学历的待业青年。
5月1日,两人举行了订婚宴,甄某辉给了李某10万元彩礼,并签订了一份协议,承诺在两人结婚一年后,在房本上加上李某的名字。
5月2日晚上,两人在甄某辉的婚房里发生了性关系。据甄某辉称,当时是李某主动要求和他发生关系的,并且没有任何强迫或暴力行为。事后,李某还给他发了一条微信消息说“我爱你”。
然而,在5月3日早上,事情发生了转变。李某突然说她不想和甄某辉结婚了,并且要求他把房本上加上她的名字,并补齐剩下的10万元彩礼。
甄某辉觉得很不可思议,他认为自己已经按照协议给了彩礼,并且答应了在结婚一年后加名字。他觉得李某是在无理取闹,并且怀疑她是不是有其他目的。
他拒绝了李某的要求,并且想和她好好谈谈。但是,李某却不愿意和他沟通,并且开始闹情绪。她还打电话给自己的母亲和哥哥,说自己被甄某辉欺骗了。
当天下午,李某的母亲和哥哥来到甄某辉家里找他谈话,并且录音。录音中可以听到,李某的母亲说:“你们俩现在还没结婚呢,你就把我女儿弄成这样了。”
甄某辉回答说:“我没有强迫她啊。”李某的母亲又说:“你们俩现在还没结婚呢,你就把我女儿弄成这样了。”甄某辉再次回答说:“我没有强迫她啊。”李某的母亲继续说:“你们俩现在还没结婚呢,你就把我女儿弄成这样了。”甄某辉最后说:“好吧,我强迫她了,我强迫她了。”
甄某辉后来解释说,他当时是被逼无奈才说出这样的话的,并且没有想到这会给自己带来麻烦。他说,他只是想让李某的母亲和哥哥赶快走,不想和他们吵架。他还说,他当时并不知道对方在录音,也没有同意录音。他认为这是对方的一种诱导和陷害。
5月4日,李某报警称被甄某辉强奸,并且公布了车内聊天的录音。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当日下午,在李某的要求下,甄某辉的母亲当着办案民警的面写下保证书,答应在次日中午12点前在房本上加上李某的名字。
然而,在5月5日上午,甄某辉却被警方从婚房带走,涉嫌强奸被刑事拘留。
甄某辉的家属对此表示不能接受,并且认为是李某一家人在敲诈勒索。他们说,甄某辉和李某是自愿发生关系的,并且有证据证明。
他们还说,李某一家人是因为贪图甄某辉的房子和钱财,才故意制造事端,并且利用录音来陷害甄某辉。他们要求法院还甄某辉一个公道。
而李某一家人则坚持认为,甄某辉是强奸了李某,并且有录音作为证据。他们说,李某是被甄某辉欺骗了,并且受到了身心的伤害。他们要求法院依法惩处甄某辉,并且给李某一个公正的结果。
8月24日,这起引人关注的“订婚强奸案”在阳高县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和敏感内容,法院决定不公开庭审。双方家属都没有参加庭审,只有律师代表出庭。
据悉,庭审过程中,双方律师分别陈述了各自的观点和证据,并且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法院表示,将根据法律规定,在合理期限内作出判决。
据了解,在案件开庭前,法院曾多次尝试调解双方的矛盾,并且希望两家能够达成和解。但是,由于双方立场坚决,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据甄某辉的母亲透露,在8月22日,村支书还曾经出面调解,并且建议男方赔礼道歉找女方要谅解书。但是男方拒绝了这个建议,并且坚持自己儿子是无辜的。
这起案件不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于订婚过程中尊重彼此意愿和身体自主权的讨论。
订婚过程中,双方是否可以发生性关系,是否需要得到对方的同意,这些问题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和价值观。
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尊重对方的意愿和身体自主权。如果对方不愿意,或者表示拒绝,就应该停止强行行为。否则,就可能构成强奸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强奸未成年人、多人轮奸、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恶劣的,还可以处以更重的刑罚。
而订婚并不等于结婚,也不等于同意发生性关系。订婚只是一种预备结婚的形式,还没有建立起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因此,订婚后发生性关系,也需要得到对方的自愿同意。
在这起案件中,双方都有自己的说法和证据。甄某辉称自己和李某是自愿发生关系的,并且有李某发给他的微信消息作为证据。而李某则称自己是被甄某辉强奸了,并且有录音作为证据。
那么,法院应该如何判断呢?这就需要根据事实和证据来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
首先,要看双方是否有明确表示同意或拒绝发生性关系的意思表示。如果有,则要看这种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效。
比如,如果一方在被暴力或胁迫的情况下表示同意,则这种同意是无效的。如果没有,则要看双方在当时当地是否有其他方式表达了自己的意愿。比如,如果一方在发生性关系前后有亲密或温馨的举动或言语,则可以推断其有同意的意思。
其次,要看双方是否有主观上故意强行发生性关系的犯罪故意。如果有,则要看这种故意是否与客观上实施了强行行为相符合。比如,如果一方明知对方不愿意,还强行进行性交,则构成强奸罪。
如果没有,则要看双方是否存在过失或误解对方意思的情况。比如,如果一方误以为对方已经同意了,并且没有采取暴力或胁迫手段,则可能不构成强奸罪。
最后,要看双方是否有其他影响判断结果的因素或情节。比如,双方是否有事先约定或协议关于发生性关系的条件或方式;双方是否有其他动机或目的导致发生性关系;双方是否在事后采取了补救或调解措施等等。
这些因素或情节可能会增加或减轻一方的责任或影响力。
综上所述,在“订婚强奸案”中,法院应该根据以上几个方面来审理和判决。
我们不能简单地以订婚与否来判断是否构成强奸罪,也不能单纯地以录音或微信消息来确定是否有同意或拒绝的意思表示。
我们应该尊重事实,尊重证据,尊重法律,也尊重双方的人格和尊严。我们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地处理这起案件,给双方一个合理的结果,也给社会一个明确的信号。
无耻的骗婚女
这女的以后谁娶了就得死,广而告之
这届网友不行,这恶女人名字到现在都没挖出来
这男的入了女方的局了
这是刑法的一个漏洞!一为什么发生性关系第二天报案!为什么还要牵扯十万彩礼,还有房本马上加上女方名字!如果刑法规定跟钱财扯上关系一律不是强奸!
天下事,不是大成,就是大败。没有中间路。请先生赴死,为天下苍生证道。先生大义,先生赴死之日,万古如明月。男人苦女人久矣,彼要求男德而不守女德,好财货而不守妻道。今日事例亦是典型,恶女害夫图财。请先生赴死,先生去后,配享太庙,修祠立传,永世传颂。必惊醒后人,男女平权自今日始!
客观分析,女的目的不纯是事实,首先是在婚房上的她,你都愿意去人家家里了装什么纯?再有为什么提裤子的时候不报案,而是在第二天问要剩余彩礼和房产加名字不成后再报案?三是录音同样的问题问了三次等着男的踩坑吧,再有就算是领了证这种女的她都会做出告你强奸的事出来,反正就是违背妇女意愿,婚内强奸不是没有过案例
论自拍视频的重要性,关键时刻会救人
这女的废了,百分百远嫁
有个疑问哈,她可以说强奸,那男的可不可以告她卖淫+敲诈勒索?
看婚前条件,女方目的不纯啊
如果这个都判断强奸,是不是每次做的时候要录音。
必须重判!牺牲他一人,惊醒男人,要想活命远离婚姻!只要男人不负责任,那就不会有责任![得瑟][得瑟][得瑟]
从社会常识看,按照西方审判模式,如果我是陪审团成员,我要投票该男子无罪。
必须重判!请先生赴死!
所以第一次发生关系,要像陈冠希学习,拍照摄像留好证据[笑着哭]
啥叫自愿和强迫,难道办事还得找个人录像吗?凭一张嘴,几句话就是强迫的了……?
强奸案属刑事案件,现在刑事案件都可以调解了么?
可以反过来告女的骗婚!!!
可以起诉女放诈骗,
强奸罪是为了保护女性的性自主权,不能因为个别案例就否定女性的性自主权,就本案来说,调查女性及婚介所有前例吗?如没有,女方退还所有财物,男方强奸罪入刑,结案,如女方及婚介所有前例,女方返还所有财物,诈骗罪入刑,男方强奸罪入刑。
他这个被长期拘留主要是自己不懂法,被诱供了,这就很难搞,因为你自己承认了啊。[笑着哭]
女的说是强奸就是强奸,已经有订婚关系,自愿在婚房发生关系,就因为房子上没加上名字说是强奸,加上个生气,女方故意引导引的口误录音就是证据啊?最近有个大姐的,被人强奸,有内裤和事后强奸方来和解的写的条子,报警,警察都不立案,最后,逼的这女的自杀,证明清白。
还结啥婚
肯定是活不好女方后悔了
小编在发仇视女生的言论,应该是拿了外国人的钱,自愿发声关系,事后心情不爽就可以直接告强奸了,小编要是心里没有问题,一定是收了黑钱
男的不进去[得瑟]女的就得进去了
一起狗血剧,双方皆输家。
以后做之前要签协议,录视频哦
刑事案还能调解[抠鼻][抠鼻]
拭目以待
今后,每次和配偶发生关系,都要签署文件,证明本次行为双方都自觉自愿[笑着哭]。否则后患无穷。
小便,你收了多少黑心钱。
支持重判,并希望出具《夫妻性行为管理规定法》即夫妻双方 如想发生性行为,必须去当地派出所备案,并签订《性行为同意书》书中必须明确,女方对此次性行为同意的时效 👻👻👻
强奸罪成立,那么女的就是敲诈勒索罪。都同意订婚了,还不愿意。除了敲诈勒索,那还有别的可能性?
纯粹就是一起骗婚案
建议直接枪毙,送入太庙
法律现在也是看不懂,一边是不要赔偿金的实证强奸不立案,导致农妇溺亡,一边是订婚后其它条件不答应就告强奸,据然刑拘了,难道刑法不是全国统一的吗??让我们彷徨了
以后见到女的,躲着走。至少五米开外
法院也是闲的蛋疼,这么明显的骗局还受理。这种关系何来强奸?
[裂开]吓人哦,反正我觉得没有扯结婚证就要把名字写上房本的,都是骗子
纯纯的骗婚啊 自愿的 也能算强奸啊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