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是无法无天顶风作案!
13岁男孩王子耀的亡灵还没得到安息,举国上下都在盯着最高监察,是如何对三个小恶魔进行宣判的,邯郸竟然又出现了惨无人道的霸凌事件。
就在3月18号,网上一段来自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起点新闻账号的视频,再次挑战了全国网友的底线。
三名年龄看起来和杀人犯差不多的学生,手里抡着皮带举着砖头,将另外一名年龄相仿的学生打得哀嚎不止,最后跪在地上双手抱头,苦苦哀求放过自己。
整个视频持续了2分53秒,视频的最后,定格在被打学生躺在病床上输液。
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被打孩子的父母如果看到这个视频,脾气暴躁一点的,估计杀人的心都有了。
从杭州日报发布的新闻中得知。
这4个孩子都是河北邯郸临漳县第二中学的学生,彼此之间并无矛盾,估计挨打的孩子平时比较老实,所以就成为打人者的施暴对象。
而打人者的打人动机也很匪夷所思,竟然纯粹是为了炫耀逞能。
经过医生的诊断,被打学生的右侧胸部第七和第八根肋骨不完全骨折,被打学生的家长已经报警,学校也派了老师前往慰问。
而打人的三名学生,则被要求每天到派出所接受警方的矫治教育。
很明显,无论是杀人的学生还是打人的学生,他们的三观都严重扭曲了。
他们丝毫不敬畏生命,更没有正确的是非观和道德观,没把杀人当成伤天害理的事,也没觉得打人有什么不对。
相反的,他们可能认为杀人和打人,都是很光荣很值得炫耀的一件事。
都说“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这仅仅是几个学生的问题吗?这关乎到父母的教育、学校老师的责任,以及整个社会的风气。
更重要的一点在于,没有足够的惩罚力度,对暴力行为作约束,尤其是未成年人,因为有未成年保护法做豁免金牌,就更加的胆大包天肆意妄为。
说句实在话,通报中那句“参与打人的学生被要求每天接受警方的矫治教育”,实在是一种讽刺。
真的以为那三个学生在接受了矫治教育后就能学好了吗?更大的可能性是,恶魔就是恶魔,永远都不会变成天使。
2010年,广西未满14周岁的韦某,掐死了一个男孩。
因作案时尚未成年因此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结果他在2011年又持刀伤害小女孩,2015年据《新快报》报道,减刑释放19岁的他,又在广东J杀了一名11岁女童。
所以,3月18号从《都市快报》得知,湖北杀死4岁女童的男孩,仅在专业特殊机构接受了6个月的心理矫治,已在新年过后重返校园,个人对此异常愤怒。
觉得这简直是对法治社会的挑衅,是对人性良知和公平正义的藐视与嘲弄,更是狠狠扇了所有守法成年人一记响亮的耳光。
年龄真不应该成为违法者的保护伞,对施暴者的屡屡纵容,就是对受害者的再一次伤害,更是在助纣为虐。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重罚之下才有良规。
对于那些有犯罪苗头的孩子,比如文章开头打断同学肋骨的三名学生,就应该恢复少管所,将他们送进去接受特殊教育,还普通孩子和谐安宁的校园环境。
对于杀害王子耀的三名杀人者,既然现在没有刑事能力,就让他们的父母来承担责任,然后等他长到18岁立刻S刑。
我们的法律,是时候该改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