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女司机将劳斯莱斯堵在医院应急通道,叫嚣交警我就是不挪车

雪峰说法 2024-09-11 18:29:58

北京朝阳,女子到医院办事,直接将劳斯莱斯堵在应急通道,保安劝阻未果,反遭女子辱骂,最终无奈报警,面对民警的劝离,她竟狂妄地叫嚣:你没有权力叫我挪车!

(来源新闻报道,人物均为化名)

事发当天上午,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妇产医院楼下,一名姓单的年轻女子,和医院保安发生言语争执,原因是她将自己驾驶的劳斯莱斯轿车,堵在了医院的应急通道上。

女子辩称自己是孕妇,来医院是做产检,由于预约的时间马上快到,所以为了赶时间,才把车停放在应急通道上。

医院保安反复解释说,医院的应急通道,是为救护车和部分高危病人设置的绿色通道,目前通道被女子的车辆堵死,此刻如果后方有紧急救护车辆,延迟了病人的就诊时间,后果将不堪设想。

单女士对保安的劝告置之不理,双手叉腰向保安叫嚣着称,她也是来看病的,情况也很紧急,别人能走紧急通道,她也能走,就是不挪车。

这个时候吃瓜群众越聚越多,把应急通道围得水泄不通,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议论纷纷,很多人对单女士的嚣张行为表示不屑。

人群中不断有人质问:“开豪车就了不起了吗?”“有钱就能高人一等随意停车吗?”

但单女士始终不为所动,由于她一直不愿配合,无奈之下保安只能拨打电话报警,很快民警到达现场,一般情况下,普通人面对警察都会怂。

可单女士不是善茬,警察来了也不好使,她依然不依不饶,面对民警的多次警告,她竟叫嚷道:你没有权力让我挪车,我现在就是不挪车!

单女士还称,自己就是孕妇,应该受到优待,凭什么不能使用应急通道,就这样,双方在现场僵持近一个小时。最后单女士扛不住周围群众的指责,才极不情愿地把车挪开。

由于单女士的行为阻碍了民警正常执法,而且还扰乱了医院的正常诊疗秩序,警方将其口头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

那么单女士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首先,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另外,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构成刑法第6章第1节规定的扰乱公共秩序罪,或者刑法第277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本案中,单女士行为虽然恶劣,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因此警方决定对她进行治安处罚,不过在此期间,民警发现“意外收获”,竟然还牵出案中案。

民警在查询单女士所驾驶的车辆信息时,发现车辆存在套牌、伪造相关证件等行为,要知道伪造国家证件,已经不是简单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是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另外,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5000元罚款。

也就是说,单女士一个人同时触犯3个法律,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驾驶套牌车行为,需要受到治安处罚,合并执行最高可拘留20日、罚款5500元。

而使用伪造的国家证件,则需要进行刑事立案,情节特别严重的,甚至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同时,对于单女士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孕妇一事,也很快出现戏剧性反转,根据医院方面的情况说明,从单女士后来的检查结果来看,她根本不是孕妇,当天只是到妇科进行常规检查而已。

网络上有句话,叫不作死就不会死,在网络十分发达的今天,每个人在公共场所,都要管理好自己的一言一行,切不可任性而为,有时候一点小小错误,都可能被网络无限放大。

何况,单女士的行为,已经不是什么小错误,其任性妄为、目无法纪,最终被依法查处,可谓大快人心,其必将为自己的嚣张跋扈买单,等待她的,必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对此,你有什么想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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