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辉县市的宝泉旅游区,发生了一起非常令人非常皱眉的事情。一游客驾车去宝泉旅游区游玩,在寻找午餐地时,车内一朋友看到一家名为“绿丰园农庄”的饭店,准备进入吃饭。但是,一行人商量未遂,最终决定换一家餐馆用餐。驾车在饭店门口掉头途中,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饭店老板拦住该车辆,不准许其离开。
游客向老板礼貌解释,只是掉个头。老板仍旧不许他们离开。僵持之下,游客下车去跟老板沟通,并道歉,不应在他的饭店门口掉头。没想到,老板还是不准他们走。最后,车内其他人问饭店老板到底想怎样,老板说,“50块钱!”此事视频在网络传播后,引起了广大网友的讨论,“到了旅游区的饭店门口,掉头便要50元,以后是不是连呼吸景区饭店门口的空气都要收钱了?”河南宝泉旅游区注意到该事件后,将其反映给当地执法部门。当地部门了解并确认事件始末后,对该饭店做出了停业整顿的处罚决定。对于游客来到景区所经历的不悦体验,景区更是自掏腰包,对游客颁发了1000元的“旅游委屈奖”。其赔偿名称,令人愁肠难解,明明是一笔有着“和解、赔偿性质”的精神损失费,为何将其称之为“旅游委屈奖”?在我从小接受的教育观念里,“奖”指的是值得被表扬提倡的光荣事迹。游客在景区受到委屈,这笔1000元的费用应当称之为“赔偿金”或者“安慰金”,将其称之为“旅游委屈奖”,实在是令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难道景区是在鼓励游客多受委屈?
虽然这1000元费用的定义,着实令人费解。但好在是,1000元的赔偿费用是实打实的经济补偿,也显示出了景区对于维护游客权益的诚意与重视。诸如“饭店门口掉头被索要50元”之类当地商家刁难勒索游客之事迹,放到整个国内旅游领域,并不罕见。今年6月份,我在自驾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附近的中俄边境公路“卡线”,也遇到过类似的“拦路索赔”事件。我们将车停在国道边,车辆四个轮子都在公路的柏油路上,没有碾压到牧民的任何一草一叶。只是因为步行到一片开阔的草地中,拍了几张牛羊的照片,便被牧民骑马追赶,凶神恶煞地拦在车前,以我们擅闯他家牧场“携带异地菌种致使他家牛羊死亡”的理由,要求给200元的费用,才能离开。
此事发布到网络中后,也是引起了呼伦贝尔市文旅部门的关注。事情的处理结果为,向我们拦路要钱的人,并非真的牧民,只是外来过来务工的工人,草场也并非由他承包,他所主张的“游客给他200元”的权益,根本缺乏事实基础。对于该工人违反治安条例的事实,当地执法部门对其进行了拘留10日的处罚。说到旅游,人们是又爱又恨,爱的是祖国壮丽河山的人文美景,恨的则是旅游市场中一些“地头蛇”坑蒙拐骗游客的不文明营商环境。作为外地游客,来到一个全然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好像就要处处被人牵着鼻子走,大气不敢出,有理不敢声高,如此之体验,只能用4个字形容“旅游委屈”。
但“旅游委屈”常有,“旅游委屈奖”却不常有。随着社会愈加文明进步,当地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大对于旅游业中坑蒙拐骗行为的处罚,防微杜渐,以儆效尤,并加强宣传教导工作,弘扬淳朴热情地地道民风,如此才能切身保护到游客的利益,维护旅游市场的蓬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