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2日晚,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金江路156号金康园综合楼一楼的5家商铺户外招牌设施突然坠落,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468.7万元。这起突如其来的悲剧不仅给遇难者家属带来了无尽的悲痛,也让周边居民和商家感到震惊和不安。本文将从事发原因、责任归属、预防措施等方面对这起事件进行深入剖析。
金康园综合楼建于2004年,为四层混凝土框架结构经营性用房,产权人为刘泽民。事发时,该楼共有14家承租户经营。坠落的户外招牌为附7号至附10号商铺的门头招牌,这些招牌自2005年由昆明三九济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安装后,经历了多次改装和加大。2017年,刘泽民统一改造了这些户外招牌。
调查报告显示,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户外招牌设施年久失修、结构老化。具体来说,金属钢架锈蚀严重,导致招牌整体结构失稳。此外,后续商户在改装过程中可能未对原有结构进行充分加固,进一步加剧了安全隐患。
首先,产权人刘泽民对招牌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产权人,他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招牌设施,确保其安全牢固。然而,从调查来看,刘泽民在这方面显然做得不够。
其次,承租商户在招牌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一定过错。他们在改装和加大招牌时,未对原有结构进行充分加固,甚至可能擅自改变招牌的结构和材料,增加了安全隐患。
这起事件再次敲响了公共安全警钟。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户外招牌设施的监管,确保其在使用期限内安全牢固。同时,产权人和承租商户都应增强安全意识,定期检查和维护招牌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
此外,这起事件也暴露出城市管理和公共安全方面的不足。相关部门应深入反思,加强城市规划和安全管理,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总之,昆明金康园综合楼招牌坠落事件是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公共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