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电扇涉侵权被判赔格力185万?小米称未收到诉讼

生活不苦 2024-07-10 15:25:42

格力电器于7月9日晚间正式宣布,在与小米关于电风扇的知识产权诉讼中取得了胜诉。据格力电器透露,公司已于近期接到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文号为【(2023)最高法知民终1123号】,判决日期为2024年6月18日。根据判决结果,所有被认定侵犯格力电器专利权的米家小米电风扇将被禁止继续生产和销售,同时,侵权方需向格力电器赔偿人民币185万元。

件涉及小米官方旗舰店销售的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被指侵犯了格力电器的专利权。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2022年12月22日作出一审判决(案号:(2021)粤73知民初1399号),认定小米的行为构成了侵权,并责令其向格力电器支付经济赔偿及维权费用。

目前,小米官方商城已下架该款电风扇,但在一些第三方网络平台上,仍能找到关于这款塔扇的介绍,其特色是拥有0.6米长的出风口和150度的广角送风范围。

格力电器警告所有侵权方,立即停止生产与销售侵权产品,否则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坚决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然而,对于格力电器的指控,小米公司的发言人表示,经核实,小米并未收到任何关于电风扇(归类于环境电器)的诉讼通知。

根据澎湃新闻记者获取的(2023)最高法知民终1123号民事调解书,该案的一审原告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和东莞京东利昇贸易有限公司。据知情人士透露,造梦者科技有限公司是小米的供应商之一,同时也是小米生态链企业成员。

据天眼查APP显示,造梦者科技自2013年起便深耕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其实际控制人为颜为,持有公司20.4%的股份,与造梦者新风机集团紧密相连。值得注意的是,小米及其关联企业并未出现在其主要股东之列。与此同时,东莞京东利昇贸易有限公司则完全由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控股,是京东集团的一员。

针对涉及小米的争议,格力电器进一步提供了详尽信息,直指“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产品在“小米官方旗舰店”销售,侵犯了格力的专利权。该款侵权产品的委托生产方系“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而实际制造商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现已更名“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据了解,该公司已向格力电器支付了185万元作为赔偿金。

格力电器特此强调,“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由“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拥有,持有“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8.0439%的股份。这一信息凸显了家电行业内的资本交织与竞争格局。

据第三方数据,小米空调在2024年的表现颇为抢眼。根据奥维云网的统计,截至第26周,小米空调在线上市场的销量同比激增68.83%,市场份额达到14.18%,较去年同期增长5.21%,稳居线上空调品牌的季军位置。相比之下,格力空调的销量下滑9.39%,市场份额缩减至18.87%,减少了3.38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小米空调的销售几乎全部来自于线上渠道。2024年上半年,小米空调在实体市场的份额仅占0.08%,而同期格力空调则占据了30%的线下市场份额。

在6月28日的格力电器股东大会上,面对网络上关于小米空调销量超越格力的言论,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直言不讳地回应:“近期网络上的虚假信息泛滥,我们一直在努力辟谣。”她质疑道,小米声称自己是空调领域的领头羊,但实际上依赖其他厂家生产产品,那么其核心竞争力何在?“真正的冠军,消费者心中自有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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