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近日,河北廊坊一高校女生,原以为买的是蓝月亮,收到货却发现是“蓝月壳”。在宿舍拿出网购的洗衣液,引得室友哈哈大笑。
在网上搜索发现,品名“蓝月壳”的洗衣液不少,2.5kg规格的售价为10到20元不等,有的店铺销量甚至过万!
“咱们的质量是非常好的哦,不是只有大品牌才好用哦。”
从这句话就推出它承认自己在打擦边球,该名客服已经把这个品牌卖了!
那这个事情属于违法行为吗?
(二)
还是有的,消费者容易将蓝月壳误认为蓝月亮而购买,商家涉嫌利用消费者这种误解而促进销售。
但是蓝月亮也有错,错就错在他太单纯!
王守义十三香为了这种事情的发生,人家直接将十三增长到上百,彻底杜绝这些“聪明”的商家去碰瓷。
蓝月亮却没有这么做,只能说涉世未深,在品牌保护方面,他也应该学习一下老干妈。
老干妈为了防止碰瓷更是直接将有关联的全部提前注册。
蓝月亮可以选择维权!
从法律上来说,商家难以推脱有欺诈之嫌;消费者可以主张重大误解要求撤销合同,因为对标的物本身存在误解。
对正品蓝月亮来说,山寨商家使用故意以引人误导的包装装潢,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向市场监管机构举报要求查处。
对此,您的看法是什么?
我是小书,祝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