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槽点,如果没有最后五分钟,《第二十条》就是春晚小品了!

历史微声悟说 2024-07-31 18:08:37

今年春节电影档,呼声最高的就是张艺谋导演的《第二十条》,没有禁住诱惑,去以身试片,结果真是失望,要不是最后五分钟的戏,这绝对是个春晚式小品串烧。

槽点之一:一把刀决定了检察机关是否起诉。

影片的题材还是挺吸引人的,可惜没有被利用好。

一个老实巴交的男人王永强,有一个漂亮的聋哑老婆和一个残疾的小女儿。为了给小女儿治病,王永强无奈向庞村车队队长刘文经借高利贷。

刘文经的爹是庞村村主任,哥哥是个烈士,父子二人独霸一方。

刘文经催债的时候,对王永强漂亮的老婆起了歹心,多次强奸他老婆。最后一次,王永强鼓起勇气反抗,却被刘文经打倒在地。刘文经起身走向自己的车,嘴里说“等我拿刀砍死你!”惊恐万分的王永强,拿起剪刀捅了村霸26刀,导致刘文经死亡。

王永强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这是电影中角色争论的主线,也是公平正义的分水岭。

这种争论本来是十分有意义的,但是影片却避开了司法争论,简单地把“刘文经是不是准备回到车上拿刀,车上有没有刀”,作为判定王永强是不是正当防卫的根本依据。

这样的情节设定,消减了故事的紧张感,也让影片的司法讨论,停留在一种很低级、甚至很幼稚的状态。

从影片的设定上看,在力量对比上,刘文经和王永强绝对不是一个级别。每次强奸他的老婆,刘文经都要把王永强用铁链子拴在门口。

即便车上没有刀,刘文经也绝对可以利用其他的东西,当做武器,甚至空手,就可以让王永强处于更危险的境地。

所以有没有这把刀,其实不应该作为王永强是否是正当防卫的重要依据。王永强恐惧的是刘文经本人,而不是一把实实在在的“刀”。

幸运的是,这把刀,最后在烂泥河中被打捞上来了。但如果找不到这把刀呢?王永强就真成了故意杀人不能反转了吗?想一想,对可怕。

影片一直到最后5分钟,才让雷佳音把正面观点陈述出来。所以如果没有最后5分钟的支撑,前面就是一堆烂片儿。

槽点之二:聋哑女跳楼成了检察机关办案突破的关键。

赵丽颖扮演王永强的聋哑老婆,其实表演是很到位的,让人眼前一亮。

检察机关为了调查刘文经车上有没有刀,进行了大量的摸排,但是村里的人都不敢说真话。

王永强的一个工友,曾经表示过有人帮刘文经的忙,把车上的刀扔掉了。聋哑老婆就去找这个人,想让他作证。结果被村主任刘炳仁带人围住,逼她签字承认自愿和刘文经睡觉,而不是被强奸。

聋哑老婆犹豫间,又得知自己的女儿失踪,怀疑是村主任绑架,万般无奈之下,选择跳楼自杀。

跳楼的桥段,提升了戏剧冲突的烈度,但是,随后的台词让人猝不及防。

检察院的人说,她这一跳楼,把庞村的人吓坏了,那些知情人纷纷出来向检察机关举证,说明刘文经对王永强的强奸、霸凌,以及帮助刘文经藏刀等事实。

这么一下子,案件调查取得巨大突破。

看到这里,我只觉得天雷滚滚啊!庞村的人这么胆小吗?聋哑女人跳楼,怎么就能把他们吓得都出来作证呢?这逻辑在哪儿呢?

检察机关的办案能力,就这么弱吗?居然要靠聋哑女人的自杀行为,才能震慑村民配合案件调查。

要不是最后5分钟的爆燃台词,我就会觉得这个电影,从头到尾都是在黑检察机关。

槽点之三:拙劣的小品腔总是让人分分钟出戏。

从电影的立意上来说,这应该是一部弘扬主旋律的严肃影片。

但是遗憾的是,张导请了一批喜剧小品演员来。请小品演员,倒是无可厚非,但是,把小品腔也带进来,就有点过分了。

雷佳音本身是一个表演张力很强演员,作为主角,他把一个挂职锻炼的检察官,诠释的活灵活现。

但是,他的妻子却是小品女王马丽。夫妻俩动不动就大吵一番,而且吵得很不生活化。语调完全是春晚小品的语调,为啥说是春晚小品呢?这么打比方,大家都懂。就是那种,自以为幽默,其实特别尴尬的搞笑。

这种拙劣的小品腔调,完全破坏了整部电影的节奏和情感共鸣,让人特别跳戏,会忽然忘记自己在干啥。是在看电影呢?还是在看春晚。

记得几年前,一档综艺节目《欢乐喜剧人》有一句宣传语——搞笑,我们是认真的。

而这部电影却弄了个四不像,搞笑也不认真,台词莫名其妙,挺好的故事,给讲了个稀碎,像是春晚小品中,插播了一些电影情节。

在一部严肃作品中搞笑,不是不可以,但一定要适度,要和故事情节相吻合。不能为了搞笑而搞笑,当屏幕上,雷佳音和马丽卖力“演小品”的时候,现场那个“尬”啊,脚趾头都能扣出三室一厅来。

要不是最后五分钟,就真成了历年春晚,废了。

槽点之四:选角的失败让反派人物面目不清。

影片反派大佬,就是刘文经他爹,庞村的村主任刘炳仁。这个角色,人设比较复杂。大儿子是烈士,二儿子是村霸。他本身也是村霸一个。

刘文经被捅之后,庞村车队聚众围堵检察院大门、干扰调查、绑架证人等等,毫无疑问是他在幕后指使。

刘炳仁应该是推动剧情发展的重要人物,他是代表一方势力,向公诉机关施压,是戏剧冲突的重要一方。

这个人物的力道大小,决定检察机关办案难度,以及公平战胜邪恶的快感度。

遗憾的是,范伟似乎没能很好地表现出恶势力的“恶”,这不怪他,这只能怪选角不当。

类比一下前不久火爆的电视剧《狂飙》,那里面也有一个反派村主任——莽村村主任李有田,他的扮演者韩童生,就完美地表现出了村霸的气质。

范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演员,戏路也宽,好人坏人都演过。

但是,戏路宽并不是意味着啥角色都合适。范伟如果演坏人,适合那些蔫坏蔫坏的,一个人琢磨事儿的角色。而像这种村霸型的,并不适合他。

影片中的范伟强行起范儿,却没有让人感到村主任独霸一方的那种嚣张劲儿。

特别是,逼赵丽颖签字那段儿,居然亲自上阵,在赵丽颖面前絮絮叨叨,而且还会手语,和赵丽颖无障碍交流。他什么时候学的手语,难道未卜先知,知道会有这么一场戏?

而且,范伟的絮絮叨叨,并没有给人以压迫感,倒像是回到了小品“卖拐”,成了“大忽悠”。怎么看怎么不像独霸一方的村主任,顶多就是一个急于为儿子脱罪的老汉。

要不是最后五分钟救场,我们对影片中的善恶,都没有十分贴近的感觉。

槽点之五:人物情绪不正常,情节跳脱不合逻辑。

拍电影,其实就是讲故事,故事要讲得好,必须要有代入感,也就是让观众相信这个故事,相信故事中的人会这么想,会这么说,会这么干。

看《第二十条》,隔不多大一会儿,总会让你觉得,影片中的角色情绪不正常,在那样的环境下,怎么会那样想,怎么会说那样的话,做那样的事儿?不通,逻辑不通啊!

比如,雷佳音和搭档高叶,为了阻止刘炳仁绑走赵丽颖,冲突中受了点皮外伤。俩人在医院里,雷佳音想装脑震荡,高叶说了一句别装。雷佳音就忽然起意,想用芥末恶作剧,结果自己吃了。

就想问张导,你到底想说明啥?这段用芥末恶作剧的桥段,放在任何一个小品中,用脚趾头都能想出结果来。你放在电影中到底要表现什么,对推动剧情有什么作用呢?

唯一的解释就是,人物情绪不正常。

再比如,雷佳音的儿子见义勇为后,被对方报复,招来四个混混暴揍一顿。回到家,马丽赶紧给儿子抹药水干啥的。这时候雷佳音回来了,按照正常的逻辑,父亲是不是应该马上去查看儿子的伤情?

但是电影的雷佳音刚进门时,显得挺着急,结果就粗粗的看了一眼,就把孩子的伤放到一边了,然后就和马丽开始演小品。甚至还调侃说:“四个人就把你打这么轻啊!”

你听听,这是一个当父亲的,能说出的话吗?

再比如,马丽的哥哥去派出所,想给雷佳音儿子打人的事儿撤案,结果没办成。

在车上,三个人又开始斗嘴,演小品,台词混乱不堪,马丽居然还说“你没办成事儿,怎么还走出了成功的步伐?”甚至还惦记着送出去的茅台酒。雷佳音一到这个时候,就失去了在外界交际中的圆滑世故,一味的和玛丽一起耍贫嘴。

这样的台词,这样的桥段,完全脱离了故事情节和人物设定。不知道张导这么安排,到底想表达什么?

还有,雷佳音、高叶、乔杉、蒋诗萌四个人,一起在小卖部,演了一出“花200赠中华”的拙劣小品。真是怀疑,这是“国师”的水准吗?

再有,检察院副检察长田检,居然会在一个挂职锻炼的雷佳音面前,承认自己在追高叶,甚至让雷佳音在高叶面前美言几句。

额滴神啊!你见过哪个领导,会恳求下属,给他的追求对象说好听话的?天雷滚滚啊。

槽点其实还有,说不动了。

不过,这个片子,幸亏还有最后5分钟的爆燃台词。影片在最后5分钟,让雷佳音把整个电影的立意总结了一番。痛痛快快的为老百姓,做了一次代言,做了一次呐喊。

这段台词真的写得很棒,要比前面编故事的水平,高出太多。

我甚至觉得,整部电影有这5分钟就足够了。前面拍的再烂,再无厘头,再精神分裂,这片尾5分钟的光芒,也足够把他们全部都遮蔽了。

这5分钟,对现实社会的质疑、对法治精神的审问、为弱势群体的呐喊,真是酣畅淋漓,振聋发聩。

好像憋了几十年的一口恶气,在雷佳音嘴里喷薄而出,过了一把嘴瘾,痛快啊痛快啊!

就为了这段高燃台词,52的票价也算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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