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光绪十年四月八日,广州海关税务司德璀琳紧急求见北洋通商事务大臣,直隶总督,文华殿大学士,一等肃毅伯李鸿章。
天津直隶总督衙门。
看着缄默不语李鸿章,广州海关税务司德璀琳有一种很奇怪感觉,在他眼里看来,这个曾经伟大国家想现在已经垂垂老矣,就和面前这个老人一样,这个国家现在对于国际惯例似乎一无所知,在北京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外交部)居然委托一个地方官员处理外交事务,这在他的国家是无论如何不能发生的。
德璀琳这个英国人受法国军舰“伏尔达”号舰长福禄诺所托,第一次与李鸿章见面,望着这位号称最懂西方外交李总督并没有出奇之处,让德璀琳难以理解的是,中国为何非要维护在越南的宗主国的地位,天朝上国的面子就这么重要,难道他真的以为北洋水师可以击败法国远东舰队?
德璀琳对李鸿章表示,他是为了中法两国议和一事,希望将两国重新拉回到谈判桌前,应该说德璀琳还是有把握让两国达成协议。可他万万没有想到李鸿章一句话就给他怼死了,你一个英国人为中法军事冲突进行调停,我信你个鬼,你受法军军舰军事主官的委托,他有法国总理茹费理的授权吗?达成协议,他敢签字吗?
德璀琳对于李鸿章的质问大吃一惊,不由得想起英国驻华公使威绥玛的一句话:“他有时候很精明,有时候很愚蠢,你要在他最愚蠢的时候和他谈判”。
德璀琳此时并不慌张,他向李鸿章通报了来自越南北圻战事最新通报:“进入三月以来,法军攻势迅猛,先后攻克山西、北宁、兴化等战略要地,基本完成了对越南北圻地区的占领目标,照这个速度下去的话,大清很有可能在四月底彻底失去越南”。当然,此时的法国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这个时候的李鸿章虽然讲话强硬,但他自己也知道,朝堂上下不接受中法两国军事实力悬殊这一事实,执意要控制越南,可问题是失去越南已经是必然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及时止损、体面收场才是他最需要考虑的事情。
现在情形就是,中法双方都已经无意再战,最后还是在德璀琳的撮合下开始谈判,四月十一日,法方谈判代表福禄诺一行抵达天津,中法和谈再度重启。为了起到震慑作用,法国远东舰队十余艘军舰停靠在上海。
福禄诺向李鸿章提出四项条件:中国放弃对越南的宗主权、南省通商、赔偿军费、撤销曾纪泽(曾国藩之子)驻法公使职务。曾纪泽的存在严重地侵害了法国在中国的利益。实际上,在开启和谈之前,军机处就向李鸿章传达了此次谈判的底线,除曾纪泽调任以外,其余三项一律拒绝。
对于对越南的宗主权的问题,经过李鸿章与福禄诺反复协商,达成的协议是意思就是:“中国不过问法越条约,并非认同这项约定,同理,法国不问越南朝贡中国之事,亦非承认越南是中国之属邦。”
意思就是,越南名义上是大清的,实际上归法国。对此,李鸿章表示默许。
对于赔偿军费的问题,李鸿章断然拒绝,明确对福禄诺表示:“如果要说赔偿军费,那绝对无法办到,你要是真心想达成议和,就千万别再提了。”福禄诺见李鸿章态度强硬,也只好放弃,但提出的条件是,大清必须中越边界的货物应听凭运销(免关税)。
在四月十五日,福禄诺草拟条约文本,核心条件有五条:
一、中国北圻边界,法国应保全助护;
二、中国驻北圻,各防营即行调回边界;
三、法方不提赔款,中方须以毗连越南北圻之边界所有法越与内地货物,听凭运销;
四、法方在条约中不插入伤害中国威望体面字样;
五、此约限三月后悉照以上所定各节会议详细条款,画押后,各执一份,应按公法通判,以法文为正本。
法国人言明这已经是最后版本,不可更改分毫。李鸿章意识到此时谈判已无斡旋余地,便将其呈报给了总理衙门。很快,慈禧对此表示同意:“法国不索兵费,不入滇境,其余各条均与国体无伤,事可允行。”
两天后,也就是四月十七日,李鸿章与福禄诺在天津正式签订《中法简明条约》。条约一签,法国人可算是达成了吞并越南的既定目标,自然心满意足。然而,清廷对此却不以为然,对越南这个小弟,大清上下依然难以割舍。一句话,满清还要重新占据越南。所以自签约以来,朝中主战派官员群情激奋,遂将满腔怒火倾泻在了李鸿章一人身上,一时间,李鸿章成了过街老鼠,弹劾他的奏折竟多达三百余份。
光绪十年五月二十四日,越南谅山。中法两军谈判失败。法军上尉杜森尼悍然屠杀三名中国谈判使者,其中两人被枪毙,一人斩首,随后杜森尼下令全军开拔,向清军阵地挺进。
两国交战,不斩来使,这是外交道义,法军的行为引发驻越南的清军将士极愤慨,而法军又向己方阵地直扑而来,下午四时左右,战斗立刻打响。
杜森尼以区区九百人就敢对阵四千清军,可见他对清军的蔑视,可结果可想而知,历经一天一夜的激战,法军共阵亡二十二人,伤六十六人,另失踪二人。随军的英国记者斯柯特写道:“法军迅速开始退却,表现的十分拙劣,不久就成了一场正式的溃退”。
英国记者斯柯特还指出,“可清军表现同样拙劣,尽管成功守住了阵地,因为在人数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下,情况并不理想”,战后统计,清军此战竟折损三百余人,伤亡远超法军,这场战斗难称胜利。
法国人对此怒不可遏,法国驻华公使谢满禄当即向清廷发出严正抗议,居然倒打一耙,指责清军先行开火,要求清廷对违背双方条约的后果负全责,并保留要求赔偿的一切权利。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同样不满。依照你们西洋的法律。在没有提前知会的情况下武力驱逐驻防清军,还率先开火攻击,还有国家公法吗?
光绪十年,六月初三,天津直隶总督府。
直隶总督李鸿章约见了英国《泰晤士报》驻天津记者,将一份法国情报递给了这位记者,并示意其仔细浏览,这份文件是法国人福禄诺拟定的一份条约补充说明。而这份文件是经福禄诺签字同意的内部文件,这无疑证明了北黎冲突的责任应由法国承担。
对一个记者来说,这就是梦寐以求的独家爆料啊!几天后,《泰晤士报》便刊登了这则新闻,显然,李鸿章希望通过西方媒体向法国施压,并给自己洗脱干系。此时,大清咬死认定法国人先行开火,开衅之责全在法方,并且严词拒绝了法国人提出的赔款要求。
大清当了一回真男人,这是法国人所没有想到的,事已至此,继续这场战争便成为了双方的唯一选择。在法国人看来,此时远东舰队必须采取一次强力行动,攻取某一地为质,方能迫使清廷履行既定条约。六月十五日,三艘法国军舰抵达台湾基隆附近海域,炮击岸防清军,企图占领基隆港,最终却被刘铭传率军击退。
但在法军看来这不过是开胃小菜,他更大军事计划还在后面,但让法国人想不到是,更大失败也在后面,镇南关大捷导致了法国茹费理内阁倒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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