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恶性杀人案:老板拒发2000块钱工资,男子心理失衡将老板锤杀

暖风过境后 2023-08-09 12:43:15
【案情摘要】

大街上突然传来一阵惊呼声,随后从该厂当中走出一名白色衬衣染着鲜血,手中还拎着一把钢刀的男子。

看到如此多的围观群众,该男子没有再进一步犯罪,拎着钢刀骑着电动车离开了现场。

经过警方的探查,屋内老板罗某当场死亡,罗某妻子侥幸活了下来。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可以让这名男子光天化日之下犯下如此惊人的暴行?

经过警方的调查,原来该男子宋某曾是罗某手底下的一名员工。罗某和妻子从夫妻店开始做起,生意逐渐开始红火之后,成立了富林食品厂,宋某就是在这个时候进入厂里工作。

宋某作为送货员,经常能够接触到厂里的货物,但宋某自身性格吊儿郎当,工作上经常出差错。

虽然都是些小毛病,但罗某早就看宋某不爽。

导致两人矛盾彻底激化源于一批两千块的货物的丢失事件,罗某丢失货物后十分着急。

看到宋某不甚在意的态度,罗某直接一口咬定是宋某将自己的货物私吞,尽管宋某一再表示绝对不是自己私吞货物。

罗某仍然将这顶屎盆子扣在了宋某头上,不仅辞退了宋某,更是拒绝发放宋某两千元的工资。

宋某因此对罗某怀恨在心,在多次与罗某协商未果后,宋某的心理开始发生了扭曲。

明明什么事情都没做,反而落得个小偷的称号,甚至工资也没了,宋某一气之下,买了一把钢刀就来到了罗某厂里。

宋某起初只想拿回自己的两千块工资,没想到罗某不仅拒绝了支付宋某薪水,更是侮辱宋某就是个无耻的“小偷”,双方开始口角,愤怒之下,宋某从自己的电瓶车里抽出钢刀。

一刀就将罗某砍伤,此时对于宋某来说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罗某对于他尊严的羞辱在宋某看来更为严重,不顾罗某的哀求,宋某当场捅死了罗某。

听到罗某的惨叫的妻子,赶忙跑出来查看,血腥的场面差点让罗某妻子当场瘫倒在地。

看着提刀的宋某,罗某妻子求生的欲望开始驱动她的双腿逃跑,尽管背后挨了宋某一刀,但她不敢停下,一边逃跑一边呼救。

看着罗某妻子跑出门外,宋某在杀人过后也感到了一阵害怕,随即没有继续追杀罗某妻子,宋某趁着混乱赶忙离开了现场。

最终在公安的追捕下,宋某被捉拿归案。因为两千块钱就让罗某失去了性命,如果有再来一次的机会不知道罗某会不会感到悔恨?

【以案释法】

宋某手持钢刀,带有杀人的故意,对罗某实施了暴力行为,造成了罗某丧失性命的损害结果,因此宋某的行为已经满足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故意杀人的宋某可能面临着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

劳动者究竟该如何正确的讨要薪资?

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为借口拒绝发放劳动者工资,只要劳动者能够提供劳动证明,法院也将支持劳动者请求要回报酬的主张。

在工作当中,一定要有意识地保留一些工作证明,防人之心不可无。

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报酬劳动者可以怎么做呢?

首先可以采取与用人单位协商的方式,尽管与用人单位协商可能收效甚微,但至少可以清楚用人单位对支付薪资的态度,为下一步行动做准备。

被拖欠薪资的人可以向上一级部门申请仲裁。对于拖欠工资,还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般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法院会在15日内发出支付令,如果用人单位即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此时劳动者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国家制定劳动者权益保护法,设立工会旨在保证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劳动者们辛勤地付出,我们的生活不会像如今一样便捷。

更甚者来说,劳动者其实实在互相服务,社会的运作不能缺少任何一种劳动者,用人单位要和劳动者换位思考,缺少劳动者,用人单位又怎么能维系自己的生存呢?

3 阅读:2144
评论列表
  • 2023-08-10 01:51

    怎么就恶性了?自己种的因,怪别人咯?

  • 2023-08-10 09:45

  • 2023-08-10 11:50

    不顾罗某的哀求…谁又顾过宋某的哀求…

  • 2023-08-10 11:20

    这样就对了

  • 2023-08-11 13:02

    是什么在摧残人间真情?没有情,将是弱肉强食,动荡混乱社会

  • 2023-08-13 03:52

    做不到公正执法,还讲什么法律?扯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