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在天河区啊一闹市区街头,一名男子疑酒后当街调戏辱骂殴打一名女子,警方介入之后,组织双方调解,引发关注和网友热议。
现场视频显示,一名光头男子敞开前襟,当街把一名穿短裙的女子摁倒在地,扇耳光,用脚猛踹女子面部。
男子随后欲起身离开,女子对其说了什么后,被激怒的男子随即返回击打女子后脑勺,并不断地大声辱骂。
据介绍,女子的被打得好惨,附近摊主都被吓到了,光头男子还砸坏了女子的手机。
知情人士介绍,众目睽睽之下,光头男子直接动手打人,不知道双方是否存在过节,没有上前制止,旁边的市民看不过眼,怀疑光头男子醉酒闹事,报了警!
也有知情网友爆料,听说是光头男子喝醉酒了,女的说他调戏她,两个人就冲突了,是光头男子先动的手。后面的话,有人报警,然后派出所民警就过来了,随后他们被派出所民警带去调解!
相关民警回复表示,处理案件的民警周末休息,“所有的警情,我们都会按照相关接处警去处理,涉及案件的都会有专门的民警去跟进!
对此,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留言:啥都能赖喝酒上,管不住就别喝,给自己犯罪找什么理由。他喝醉了咋不说调戏男的呢,咋不说打男的呢。
喝醉酒不是理由,还是欺负弱者,有能耐你怎么不打男子,还不是欺软怕硬,这个社会到底是怎么了,还有之前的唐山打人事件还有报道吗?
还有网友表示质疑:这种案件还要组织调解?不应该直接追究光头男子的法律责任吗?
那么,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成年人首先要保持理智清醒,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负责!就让很多网友强调的,对于在闹市区中醉酒闹事的,影响很恶劣,尤其是动手打女人的,社会影响很坏,就应该予以严惩!才能有效维护社会秩序!
2、醉酒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更不是动手打人的借口!光头男子既然敢动手,就要面临法律制裁!
首先,处于醉酒状态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只要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在刑事责任方面,根据我国《刑法》第18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犯罪属于故意犯罪,而不是过失犯罪。
同时,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所以,在这起事件中,光头男子在醉酒之后对该女子实施辱骂,殴打,甚至故意损坏财物的行为,肯定是已经触犯国家法律的,要面临相关法律责任!
同时,从之前网友爆料的情况来看,光头男子是因为有调戏被害女子的举动,双方才发生口角,之后又趁着酒劲对她实施辱骂、殴打,以及损坏手机财务等行为,不仅有可能涉嫌治安违法,更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假如光头男子将被害女子打成轻伤的,或者损坏的手机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已经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警方应该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此时,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就有可能引发网友的质疑(当然,如果在刑事案件侦查审判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的,光头男子可以获得从宽处罚)!
同时,如果被打女子只是轻微伤的,或者损坏财物金额不大的,只是治安处罚案件,双方有意愿的,警方可以组织调解。
此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3、不管是刑事和解或者治安调解,光头男子动手打人的行为肯定是错的,而且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如上述分析可知,光头男子辱骂殴打以及故意损坏财物的行为,侵犯了被打女子的财产权益,人身权益,应该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在民事责任方面,光头男子的行为同样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对于被打女子来说,除了向警方求助之外,也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要求光头男子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此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光头男子至少要赔偿被打女子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所以,动手打人大家是很深重的!希望大家都能够牢记冲动是魔鬼的铁律!主动约束自身行为。
寻衅滋事也能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