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美国航空航天局(NASA)局长比尔·纳尔逊表示,NASA 正在同中方官员进行谈判,以便让美国科学家对中方取回的月壤样本开展研究。对于这一请求在纳尔逊看来,中方会做出积极的回应,但在我看来纳尔逊似乎把美国国内的沃尔夫条款给忘记了。
2011年,美国国会的一些议员认为与中国在航天方面合作可能会对美国的安全造成威胁,于是,弗兰克·沃尔夫提出了这个以他名字命名的条款。条款规定了NASA不能用联邦资金与中国或任何中国公司进行航天合作。可以说,这一条款的出台,严重阻碍了中美两国在航天领域的正常交流与合作。
同时,该条款的出台也充分暴露了美国对中国航天事业发展的恐惧;美国一方面担心中国在航天领域的崛起会挑战其霸主地位,另一方面又试图通过这种手段来遏制中国的发展。然而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国国航天事业的发展并没有因为美国的限制而进入停滞,相反中国取得了不少傲人的人就。
对于美国这次向中国租借月壤的请求,我不禁要问,难不成美国真的忘记自己制定的“沃尔夫条款”吗?长期以来,美国一直标榜自己是个法治国家,而作为NASA局长的比尔·纳尔逊,更应该以身作则,遵守法律。对此,我强烈建议要求美国人遵守“沃尔夫条款”,不要试图违反法律与中国进行合作。
然而,事实上美国在利益面前,常常厚颜无耻、出尔反尔,这已经成为他们的常规操作。那么,纳尔逊为什么在明明知道违反沃尔夫条款情况下,还会有如此的表现呢?
这在我看来背后既有文化,也有政治、利益的因素。从文化角度来看,美西方的强盗文化使得他们认为自己的罪都是可以原谅的。他们奉行的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只要能达到目的,不择手段。
从政治角度来看,美西方的政客为了维护自己的政治利益,不惜违背道德和法律。他们将政治利益置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之上,为了争夺权力和资源,不择手段地打压竞争对手。而在航天领域,美国试图通过沃尔夫条款对中国进行限制就是出于政治目的。
从利益角度来看,正如马克思所说,“当利润达到 10%时,便有人蠢蠢欲动;当利润达到 50%的时候,有人敢于铤而走险;当利润达到 100%时,他们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而当利润达到 300%时,甚至连上绞刑架都豪不畏惧。”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的本质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为了利益,他们可以不顾一切。而在航天领域,月壤样本具有极高的科研价值,美国为了获取这些价值,不惜违反自己制定的法律,向中国提出租借请求。
最后,虽然一直以来,中国一直秉持着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的原则同世界各国交往,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会一味的迁就美国!在太空领域,中国凭借自己的努力取得现在的成就,我们没有义务满足美国提出的不合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