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根本,不仅在于惩罚,更在于教育与拯救
闫啸天,这个名字在网络间掀起了惊涛骇浪。曾经的青春少年,因一念之差,踏上了盗猎的邪路。短短数月,他将数十只国家珍稀保护动物的生命,葬送在他无知的欲望中。
而法律最终以十年监禁的沉重代价,回应了他不义的贪婪。十年,既是对他罪行的严惩,也是对他失足人生的无情审判。
舆论如潮,众声喧哗,或同情,或责骂。有人认为,这样的判决过于严厉,断送了一个年轻人的前程;也有人愤然斥责,呼吁对这种漠视生命的恶行予以更为严酷的惩戒。十年,或许听来漫长,但闫啸天的罪行已远超寻常违法,触碰了社会道德的底线与法律的雷池。
在这份惩戒背后,我们不得不思考:法律的天平如何在惩罚与人性之间找到平衡?闫啸天所猎杀的,已不是一两只动物,而是数十条濒危生命。他的所为不仅是对法律的亵渎,更是对自然生态的残害。如此罪行若不严惩,何以示戒?然而,他毕竟是初犯,年少无知,是否应当为其提供一个重新做人的契机?
法律的根本,不仅在于惩罚,更在于教育与拯救。对闫啸天这样的年轻人,法律的严厉无疑是一次深刻的教训,但社会亦应给予他重新改过的机会。
也许,十年的铁窗生涯,足以令他彻悟己过,完成自我救赎。然而,判决是否过重,证据是否确凿,这些仍是公众热议的焦点。
闫啸天的案件,不仅是一桩刑事案,更是揭示了我国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薄弱之处。
我们不能仅依赖法律的威慑力来遏制盗猎行为,更需提升全民的保护意识,加强保护机制的建设。法律与道德的较量,背后潜藏的是更为深远的社会问题。
执法者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既需严格依法行事,毫不手软,同时亦应保持法律的温度,使刚与柔相辅相成,方能真正彰显法治的公正与公平。
闫啸天的命运悲剧,是社会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关注与责任的折射。愿他的教训,能唤醒更多人对生态环境的重视。
对于闫啸天而言,这十年或许将是他生命中的至暗时刻,但若能引导他重新做人,那么,这一判决便不再是单纯的惩罚,而是一次新生的契机。
法律应公正,亦应饱含人性的温暖。每个人都可能犯错,关键在于我们能否从中汲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
希望通过这起案件,社会能够更加重视野生动物的保护,让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闫啸天的故事,正如一面镜子,提醒我们珍惜脚下的每一步。期待他能在十年后涅槃重生,再度拥抱属于自己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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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也就三五年
请问这位 王法官[呲牙笑]煤油酱油该判多少年[笑着哭]
本来就没错,什么玩意,这比就是职业偷保护类鸟卖钱的,居然还臭不要脸的说什么冤枉。真是笑死。
贪污犯知不知道贪污是违法的?他也知道!贪污是不是一次就完事?钱是一次次累计起来的!都是多次知法犯法,判的为啥很少比这个重?
对比其他犯罪这种判刑够毒了,王法官可名扬四海,他心情澎湃吗?
了解的人都知道不冤枉,啥也不知道的就跟风曲解。这货是属于知情,还倒卖多种野生鸟类,都是国一级,还形成一条贩卖链。死在他手上的珍稀鸟不少。
两广吃白切鸡,会不会被认虐畜!
屡教不改,多次一起判。活该
原来人才是天下最坏的生物,比禽兽坏多了!作为人,我觉得应该自我灭绝,才能最好地保护地球生态!
保护出处是好的但罪名太重了!雁呀鲸呀等保护给别国人家吃后一抹嘴说香啊[流鼻涕]
想起了王佳佳法官
我觉得他不冤枉,我们小时候钓龙虾都知道,青蛙不抓,背后有一条线的克马(方言)不能抓,也许这是不科学的,但也体现了我们对有益动物的保护。这个人明知是国家保护动物,以盈利为目的,该
你以为他是不知道品种抓着自己玩,其实是重点抓,卖钱
钱没给到位,不重判你重判谁?[打脸]
把偷猎说成掏鸟。混淆视听
这种狗东西就应该枪毙,竟然还能放出来。知法犯法,贩卖珍惜野生鸟类,还教别人只能猎捕,有记载的就几十只,被杀的都不知道有多少,现在还有帮这种人洗的,简直畜生
糊弄鬼呢。恰巧掏的是阿穆尔隼和苍鹰二级保护动物,恰巧是掏了不止一个窝,恰巧是还网上售卖,恰巧是还造成幼鸟死亡。不要在洗了,他的行为就是偷猎
这样的法官真的还该活吗
职业偷鸟,不冤
我村里一个混混多年前在酒吧刺死一个人,也才坐了八年牢就出来了!
小偷知道羞耻所以才偷偷摸摸,劫匪知道罪恶感所以才蒙着面,骗子知道缺德所以不敢用真名,奸商知道丧良心所以常去庙里烧根香。若谁做了坏事还理直气壮,甚至还要让人歌颂他,那就是万恶之首。
最近灭门案频发。
和经济犯比,大家觉得重了还是轻了?多少亿数千万与该案案底比较一下?
他说自己判错了,他的职业也到头来,就是错了他也不会认。
你在提醒什么?去清它户口本么?
这个掏鸟窝的,掏的保护动物。自己也知道是保护动物,而且掏了很多,掏了还拿去大量卖。该……
不怕掏鸟的报复吗!在车库最好小心些
希望他不来报复你,不然你的家人就危险了。
没有野生动物地球一样转
想想 那女律师
那个公开吃穿山甲的网红判了多少年?
但愿他屁股是干净的
有多少人分辨得出保护不保护、一级、二级、三级的?
贩卖人体器官的判几年
这个世界很乱,人心很恶毒。我不想说其他的了。
王顺亮,最好藏起来
明知道是保护动物还去掏,还不是一次两次。他冤什么?
让他赴会王某后尘[得瑟]
走路上小心点
不是他判的过重,是太多别的案子判的过轻,对比太明显
掏鸟窝,知道是保护动物,还拿去卖[呲牙笑]
这么冷静,这货出来估计要干票大的
上次吃饺子不蘸醋的判了几年[哭笑不得]
越穷就越保护,看看人家的
就问问,良心何在
该死的不死,该活的没活。
去车库找他去吧
人高于各种动物 死守教条 毁掉年轻人前途 完全可以找个更加人性合理的方式 法也不外乎人情
李佳佳在哪
人出狱了,但这几年消户口的太多了。
你毁了一个孩子的人生
咱姓王的出垃圾了
就怕对比
以后霍霍小孩.青少年的该如何判
一辈子毁了
这案子法官没问题,有问题的是法律,立法者在制定法律的时候没考虑到后续的社会发展,存在滞后性,就像气枪摊主被指控非法持有枪支罪!没什么社会危害性,但是不符合规定被定义为枪支是一样的道理
人多,不是律师的小孩他不心疼
科技以人为本,诺基亚说的,,
这个确实有点重了!
如是惯犯,知法犯法,那么判刑无可厚非,如果是不知情,好奇抓着玩的,那么批评教育罚款为主,不能断了人家的希望
都是标题党,他犯的事可不止掏鸟窝。
刚看了一个被继子打破头,送医院居然死亡了,然后器官被买卖了,亲儿子自己调查出来的,法院判了三人10个月到3年!
名字起大了……
还有洗的??故意贩卖,还是知法犯法
他抓的鸟有上千只,属于职业捕鸟人。只不过大部分是普通鸟,卖不上价格。在qq群,网络论坛,百度贴吧这些地方到处售卖。因为卖不上价,拿捕的鸟泄愤,在网上发虐杀鸟的视频,和网友对线。为了卖更多的钱,特意去捕获国家保护动物的鸟类。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猛禽类,一窝最多二个幼鸟,方圆十几公里可能才有一窝,而他抓了十二只幼鸟燕隼,他等于是把他们县的燕隼抓完了。还有就是警察上门过两次,警告他不要再捕鸟了,他依然我行我素。他被判十年哪里冤了?是事实不清吗?是没有法律条款吗?
如果是在已知是贩卖保护动物的情况下,依旧参与多次,那么确实酌情判刑。但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只认为类似于贩卖鸡鸭鹅,那么可以做惩戒,不用重刑
主要是感觉有些性质比这严重的,比掏鸟的轻[汗],形成了反差
盗钩者诛
贩卖日本核饮料发了一两万,和淘鸟那个危害更大
那货最好请保镖吗
小心点
没人敢随便掏鸟巢,贩卖儿童的事经常发生,谁轻谁重,一目了然
判决没有错,原本就不是掏鸟窝这么简单,都是舆论带的节奏,但案件解释宣传工作确实做的不好。
他是有主观意识的去偷猎珍稀鸟类获利,不是常人以为的掏鸟蛋。不过十年确实狠了点,三五年算很高了
对这个小伙子来说肯定是不公的。但宏观来看,这可怜的小伙子就是一只儆猴的鸡。法官大人心怀天下,保护了无数珍惜动物。狠下心毁一个小伙子一生。法官大人心善,看不得委屈,快把小伙子拖下去吧。
我家里通网了才知道,我们保护的中华鲎,二级保护动物,越南人一餐吃五只
请去攻击不公法律的制定者,而不是拿法律的执行者出气
判的太少了
这一判决没错,支持法官!只是其他的判决有问题
对个毛,
法官应该感谢闫啸天的不杀之恩。
如果他知道是什么鸟还会去干?法律是人定的死教条。没几只鸟地球还是在转?像以色列那样战争了什么鸟都不是。
贴吧里卖过多少次了,还有脸说[得瑟][得瑟]
判五年就可以了
这个法院最近有没有去地下停车场[静静吃瓜]
法官他惹不起的不惹,惹得起狠狠的踩,高确实高
如果是王法官孩子犯了这事,王法官是否一样秉公执法大义灭亲?
去他的判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的国家还是动物的国家?
还有非法制造枪支弹药。。
他的行为肯定是错误的,只是量刑10年看起来比其他更恶劣的犯罪行为量刑久,让人一下子很难接受,比如网友经常说的“鸟命比人命贵”就这这样子来的!普通大众都很难接受这个说法!
公知还炒作偷鸟蛋呢,本来案件就没偷鸟蛋那么简单,多次知法犯法盗卖珍稀鸟类,情节严重,居然还在炒冷饭[笑着哭]
判决要看对社会的危害性,即使它是国家保护鸟类,也没有必要判这么重啊
判得太重了,罚款,判两年足以
判的太轻。非法持枪、盗猎、贩卖珍惜野生动物几个罪加起来保守15年以上
讹人的老人以及家属能不能立法
关于法院的东西,我是不看滴,谁最会钻法律的空子?谁能模棱两可、巧立名目?……,……法院很神奇。
所以法律有多可笑
富人游一次泳用了一池子水,然后告诉穷人要节约用水。富人天天山珍海味,然后告诉穷人要保护动物
我问法官,拐买人口咋判,城管爆力咋判,所谓的专家每天发谣言咋判,
不觉得! 你是不了解这个掏鸟的有多可恶,去网上仔细查查他的操作,真的无辜吗? 野生动物很多都灭绝啦,就是这种贪图蝇头小利的人惹得祸! 人贩子固然可恨,和这个大学生相比半斤八两,一个对孩子家庭造成终生遗憾,一个对大自然和全人类生物多样性造成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