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可怕的1条规定来了?新公司法第54条,除了老板也将波及股东

景子量子 2024-10-11 02:49:33

讲一个让你们胆战心惊的法律。

是出资!什么时候出资到位?

接下来请同学们看让你们胆战心惊的一个规定。坦率的说,我不知道这个规定接下来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请大家注意看一条法律规定:新公司法第54条。

新《公司法》第54条主要规定了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简单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就是公司欠债了,到期了还不了,这就叫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借出资期间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这条规定被称之为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

同学们请看这个案例,这家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股东ABC三个人。他在市场监管局登记的是2028年8月8号到位,按照前面讲的三年加8,这三年加五年,是不是这个是完全合法的,对不对?好,但是到了这家公司在运营中,25年8月8号一笔2000万的债到期了,如果没有这个条款该怎么办?等到2028年到来?

公司法第54条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制度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这个债主可以把ABC三个股东通通告上法庭,要求他们立即出资。

在起诉的时候同时把这家公司的账号封掉,接下来叫他们马上把出资给我到位,是不是提前到位了?这个账号封的钱打进去是不是直接就可以执行走了?

因此告诉同学们这第54条,从而导致了股东所谓的五年出资到位,三年出资到位。前提是你不要欠债,只要公司欠债,你的所谓的后3年后再到位,5年后再到位变得毫无意义啊。

因此同学们最终一句话,新公司法大力的保护债权人,而加重了股东的风险和责任。

因此我最后得出结论是什么?做股东要小心,做股东要小心,你能不成为直接股东,就尽量不要做直接股东,而做间接股东。

有限合伙企业,把这6个字记住,你们在听我课之前,大部分同学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企业叫有限合伙企业。

告诉大家,这类企业将迅速在中国各地遍地开花,在查询软件中查询这个搜索框里,搜索框里请输入有限合伙企业这6个字:120万,你瞧我们这个同学,他的数字是多么的精确,一百二十万家。中国现在有120.8861万家有限合伙企业,而在今年的3月份,只有110万家,仅仅过了两个多月,就多出了10万多家。

同学们,这是一个股东的护身符、股东的面纱、股东的盔甲,好好的研究它,有限合伙企业未来中国会非常非常多的出现啊,所以各位同学请用好这样一个股东的权利的保护利器。

好,讲了这个之后,这是一家有限公司,股东是两个人,A和B啊,A和B是分比例,是不是50对50。前3年这家公司是个垄断型的业务啊,这当然是一家前途很广、利润丰厚的企业,然后我们这个同学呢,是A在之前的3年,A来承包这家公司承包期3年。

显然,今天坐在这儿的这位同学,他已经赚的盆满钵满啊,让他的朋友看看,3年前的气色和今天的气色完全不一样啊,这就叫财大气粗。同学们,我跟金钱打了这么多年的交道,看到同学们发财了,看到有同学破产了。

请记住,钱是什么东西?钱是一样东西。它叫做胆,钱就是胆啊。

所以同学们记住,叫壮怂人的胆啊,一个极怂的人,只要给他1个亿,同学们他如同吹个气球一样,瞬间财大气粗的,对不对啊?

所以我们要高尚,那我们也要熟悉,每个人都是离不开金钱,因此你们多多挣钱,然后胆子就会越来越大,我替你们保驾护航。

好,讲完这个之后悲剧发生了。

3年承包期到了,B不同意签承包合同了。这个做法合不合法?可不可以不签呢?

是不是可以不签呢?这个业务是必须主导,比如说不承包给你了,我来经营,同学们。A就经营不了了,这家公司就有B经营了,请同学们回答B这样的说法在法律上我们可以可不可以找他的漏洞和差处啊?对呀,但是问题这样呀,说的不算是对呀,但这个合同3年到了,是不是如果AB不达成一致,是不能续签呢?是!

那么为什么我要说这个案例呢?

现实生活中经常有这样的老总跟我说,沈老师我租了一个店,开了10年了,房东看到我生意很好,10年到了他说居然不租给我他自己要开店了,你能不能帮我打官司,把房东给我赶出去啊?

我说既然合同签了10年到期了,他当然有权利付出给你了,凭什么人家租给你啊,对不对?因此我在电梯里就告诉这个老总,这个B当然可以不让你他自己来经营,对不对?那A怎么保护自己的利益?最后老师我想问一下B是不是控制了这家公司?

如果他不配合你这个公司是不是就没有业务?是不是可以这样说,是不是啊,那么好,那么现在我的问题是A怎么保护自己的利益?首先声明,这样的股份比例坚决不赞成。那么这样的股份比例危险在哪里?

这样的股份比例危险在一不小心,只要A和比例意见相反,这家公司就会陷入一个让法律都无可奈何的东西,叫公司僵局,就僵在那里了。因此,我告诉这位老总,你要继续承包,法律上实现不了,那你该怎么做呢?

他现在要经营,别忘记,A可是会对B构成巨大的威胁的,可以构成巨大威胁。

因此同学们,你还记不记得我前面说过一句话,股东引进要小心,你记得我说过句什么话吗?请神容易送神难啊,关于注册资本,我再给你讲句话,增资容易减资难。

最后给你的忠告:公司初创时期的注册资本宜小不宜大,从小慢慢可以增加,但增加之后再减下来,杀伤力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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