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遵守明码标价规定。各有关经营者及单位务必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要认真做好参加活动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标示工作,确保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坚决杜绝价格欺诈行为。各有关经营者及单位不得对产品临时提价、虚假打折、虚假标价、诱导交易、以次充好、虚报产品信息等,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坚持依法守信合规经营。各有关经营者及单位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坚持守法诚信经营,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各相关行业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恪守诚信经商原则,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垄断价格,操纵市场价格。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欢迎广大群众做好监督,广大消费者一旦发现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相关法律法规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希望各有关经营者及单位诚信经营,以实际行动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确保国家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惠及每位消费者。
记者 袁冰洁 通讯员 刘新霞
来源:《濮阳日报》
编辑:吴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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