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学习笔记之三:若无执念在心头,人生何处不清欢

靖易谈文化 2024-06-15 22:33:59
在阅读本文之前,请先加关注,方便您阅读和持续收到信息,如果你愿意点赞和评论,谢谢您的支持! 《道德经》第二十九章和第六十四章: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意思是:强行去做某事的人往往会失败,过分执着于某物或某种利益的人反而会失去它。这是一种顺其自然、不刻意强求的哲学思想。 我以前在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工作时,预防宣讲是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每次讲课前,我都会精心准备讲稿,选取案例是重中之重,既要与授课单位性质吻合,具有针对性;也要有精彩的故事情节,具有趣味性。 记得有一年七一前夕,有一个行政机关邀请我去授课,会议议程有二个,先由我作预防讲座,然后由局领导讲党课,会议由局纪委书记主持。在商量讲座内容时,局领导要求将本局一个科长受贿的案例在会上宣讲,我有点抹不开情面,但局领导坚持要讲,我只得回单位重新阅卷,以便全面掌握案情。 这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A君大学毕业后,从外地招考到某局工作,通过近十年的努力拼搏,A君也从一名科员升职到危化物品管理科科长职位,并迎娶了一名老师为妻。因为老家经济条件一般,所以结婚时只买了一个二手的小房子过渡。A君非常爱妻子,当了科长后,承诺三年后一定买所大房子,来弥补之前的亏欠,妻子感动得哭了。也就从这时开始,A君加大了对危化企业的执法力度,收礼从遮遮掩掩发展到公开,受贿也从财物发展到现金,到后来甚至公开索要。正当A君将买房款筹集到近80万时,因为举报而东窗事发了。 办案人员问:“知道受贿是犯罪行为吗?” 知道。 “知道了你还收人家钱?” 我要在三年之内筹足100万,给我老婆买个大房子--- 当 A君的老婆听到这个受贿理由时,伤心地哭了。我按照领导的意见将这个真实的案例宣讲后,效果很好。从那以后,该局再未有职务犯罪发生。 事情过去很多年,若有减刑,A君也应该刑满释放,回归社会,与家人团聚了。只是回过头去想想,爱老婆就一定要买个大房子吗?买房子的钱不够,可以贷款、可以向亲朋好友借,为什么要去受贿呢? 这些为什么,如果现在与A君说,他肯定会认同,只可惜,他当时一念在头,勇往直前,无所畏惧,到头来,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不仅害了自己,害了家庭,也给单位抹了黑。所以《道德经》说: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正所谓一念放下,万般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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