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忻州河曲县警方在超市内抓获17名卖淫嫖娼人员。在一个日常生活消费品超市里,发生肮脏的交易,想想就反胃,那些去超市的顾客此时会有怎样的感想?这些案件中的男女是否有家庭和子女呢?不管怎么样,就事论事就行,我希望保护好这些人的隐私,毕竟他们的家人孩子是无辜的,需要一个安静和谐的生活环境。
以前曝光的涉黄场所是酒店、洗浴中心、按摩店、KTV、会所等,这次是超市,那么下次也可能是饭店、居民楼、农家乐、野外等一切场所——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别人做不到的。这些人是怎么想的呢,这是一种人性的丑陋,也是一种危险行为,通过恋爱的正常方式得不到女人吗?只要有大利可图,就会滋生违法犯罪。资本论早就把暴利和犯罪的关系说的很清楚了“利润达到 10%时,资本家用处广泛; 利润达到 20%时,他们会积极运作; 利润达到 50%时,他们甘愿冒险; 当利润达到 100%时,他们可以藐视一切法律;而一旦利润达到 300%,他们便可以不顾一切地犯罪。”按照这个理论,卖淫既然是违法犯罪,其利润应该超过100%了吧。
涉黄案件也可能牵连到腐败案件。在这个暴利犯罪行业里,保不齐就有保护伞和幕后大老板,尤其要排查是否有民警暗中保护,这个超市卖淫组织也许只是幕后大老板和保护伞的一个分支场所,不然在明知犯罪的情况下怎么会如此大胆?
我有一个严肃的建议:我们的公安部门如果联合食品、卫生、文旅、教育等部门广泛征集线索,不留死角地侦破违法案件,并移交司法机关重判,那么我们的幸福指数将会大幅提升,营商环境和消费动力也会大幅度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