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朋友咨询欠薪、被迫离职的事情,在我们的指导下,顺利的拿到了欠发的工资,也拿到了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在离职下岗的这段时间没有收入怎么办呢?
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
今天,我们就来给大家讲讲失业后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金的期限及标准。
律师解读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有哪些呢?
①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②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③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④事业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被事业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⑤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
⑥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下岗失业,这笔钱你领取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