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据人民网河南,红星新闻,湖北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看守所管教民警黄永均因收取在押人员费用在宿舍开“超市”,做起了买卖这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被判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获刑3年8个月。
20元一盒的香烟在押人员要100多元才能买到,如此高额的差价,真不愧是一个生意经啊!自2020年10月起,1年半收受在押人员亲友45.2万元。
就这样严重违法犯罪的行为,黄永均面对镜头时却表示:
我一直以为这是违规行为,未曾想过这是违法。
我小儿子还想当警察,要向爸爸学习。
“冤啊!比窦娥还冤啊!!!”“塔门都这样,干嘛只抓我一个,想不通啊!想不通!!!脑壳都扣烂了都想不通!!!”
我也很高兴这个秘密终于被媒体发现了,广安市纪委监委不公布这一案例,媒体还真不知道。
那么,不知道朋友们你们又是怎么看待这件事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