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声称农村土地属于集体,侵犯了农民私人的利益的认识正确吗?

马玩河边居 2024-11-02 03:10:47

看到网上不少农民网友认为,农民的宅基地应该属于私人所有,农村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对于农民的个人利益的侵犯。说农民的的宅基地都是祖上传下来的,当然应该属于农民个人所有。

实际上,这些农民对于国家宪法,对于国家解放时候的《土地改革法》的认识完全是属于法盲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宪法》明确规定,城镇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属于农民个人所有。

很多农民对于国家土地的权属规定完全是属于法盲,都到了国家的照顾,还认为自己吃亏了。

城镇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镇职工居民都只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从来没有过土地所有权。很多农民认为城镇的房子也有宅基地,城镇的房屋不会盖在天上,所以城镇的宅基地是城镇职工居民的。实际上这是完全错误的认识。城镇土地连宅基地的概念都没有,从来没有什么宅基地所有权,只有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所以城镇公用的土地国家建设需要的时候,只会征用,而不是征收。国家征用城镇公用土地,城镇居民是得不到一分钱补偿的。就是房屋拆迁也只能得到房屋使用权的最多70年补偿,得到拆迁房屋占用的房屋建筑的补偿,从来得不到农民一样的永久土地集体所有权的补偿。

而农民的土地,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中村的农民,土地宅基地遇到国家建设需要,国家是不能强制征用的,必须出钱给农民百出才能够征收农民集体的土地。所以城市建设中,城中村的农民才可能得到几套,甚至10几套商品房补偿一夜暴富。而原来的城镇职工居民是不可能得到几套,10几套商品房补偿的。因为他们房屋占用的土地不是城镇职工居民自己的,所以只能得到一套房屋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国家对于农民土地,宅基地的特殊照顾,让一些法盲农民得到了照顾,还认为自己吃了亏。农村的土地、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保护了农民的利益。

如果农村土地,宅基地能够属于农民私人所有,那么所有农民就能够自由买卖属于自己的土地,宅基地。把属于自己的土地,宅基地买给有钱资本家 ,卖给城镇职工。那么不需要多少年以后,绝大部分农民就会重新成为没有土地,宅基地,只能靠租房,租土地种地的贫雇农。而有钱购买土地的资本家,会重新成为新生的地主阶级。这就是人民公社以后,国家不再允许农村土地,宅基地私人所有,并且从用宪法上规定,让中国农村的土地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在会产生新生的地主阶级和贫雇农,不再让农村的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复辟的根本原因。

所以一直到现在为止,国家都是不允许城镇职工居民到农村购买土地,宅基地的,今年国家自然资源部专门重新公布了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的规定。国家其实是在用农村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规定,来保护了农民的利益的。可惜很多农民得到了国家的保护照顾,还认为自己吃亏了。

而一些农民没有基本的法律常识和土地的知识,总想把农村的土地,宅基地搞成私人所有。那样做会彻底动摇农村的社会主义经济的根本性质,变成旧社会的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如果执行了农民的土地宅基地世人所有制,甚至有可能彻底改变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的。

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就是城镇的国有企业制度,和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制度。有了这样的制度保障,才能够保证中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如果农村的土地,宅基地能够属于农民私人所有。那么中国城镇的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占有的土地,城镇职工居民房屋使用的土地,也应该可以属于私人所有了,否则不是对于城镇职工居民太不公平?当国有企业,以及国有企业占用的土地都能够卖给资本家,卖给城镇职工居民私人所有。农村的土地,宅基地也全部可以由农民自己决定卖给资本家所有的时候,那么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的根基也就不存在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也就名存实亡,甚至彻底变成资本主义国家了,这当然是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不能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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