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巴彦淖尔一女子因提醒车主挪车,与对方发生争执。对方一言不发就开始动手打人,最终女子的腿被打成粉碎性骨折!
事发当天张女士的母亲看到自家门口停着一辆小轿车,本以为车主只是临时停一下马上就离开了。可是眼看快到中午了,那辆小轿车却一直在那停着。
为了不影响出行,张女士的母亲就寻找车主提醒对方挪车。很快张女士的母亲就找到了车主,并委婉的提醒对方挪一下车。
可谁知对方非但不听劝告,反而开始和张女士的母亲发生了争执。其中一位女子还扇了张女士母亲一巴掌,男子更是暴躁的对张女士的母亲拳打脚踢!
期间张女士的母亲出于本能的挥臂阻挡,但这一行为却惹怒了那位男子,于是男子开始对母亲二人进行无差别攻击。
他拽起张女士的右腿,然后腾出右手猛烈袭击张女士的头部,还用腿踢踹其腹部。在两人的攻击下,张女士的母亲被打倒在地,导致右胫腓骨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一级!
事后,警方将打人者进行行政拘留。令人震惊的是两位打人者的身份都不简单,一个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另一个是市场监督供电部门的,目前两人都已退休。
更让人气愤的是两人在被拘留期间竟托人给张女士传话,表示自己可以出40万和张女士进行和解,这40万就当是给张女士母亲的补偿。
对此张女士并不想和他们私了,想让他们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警方回应称:打人者应该已经退休,并表示轻伤类案件一般不会批捕。
网友评论人家只是好言提醒你们两个挪一下车,又不是砸了你们的车。你们凭什么动手打人,还被人家打成二级轻伤。你们这是故意伤害他人,只要不和解就应当接受法律制裁。
不过话说回来,两个退休的老干部,简简单单就能拿出40万的补偿款。这得多么有钱才能这样挥霍啊?建议查一下他们工作时的账户,可能会有意外收获。
有哪位懂法的大哥科普一下,难道退休之后就可以免除法律制裁了吗?如果没有记错故意伤害他人并导致他人轻伤的,视情节轻重会处2年有期徒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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