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老梁。
这个事儿已经发酵了几天了,但是好像争论一直没有平息,有人问我怎么看。
咱们先捋一下基本情况,根据警方通报,11月2日桐乡市一个曹某某(男,36岁,河南籍)因纠纷,持械将娄某某打伤,多名群众主动制止曹某某行凶,有两人也被曹某某打伤。所幸伤者均无生命危险。
而根据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和浙江律协发布的信息,被击打头部的女子为杭州市的一名女律师,当天在桐乡市人民法院参加一起涉及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庭审,曹某某为对方当事人。该事件造成娄某某头部多处骨折。律所和律协当然是对这种行为表示谴责。
但是后续网传这个律师代理的是一起烂尾楼纠纷,很多人又转而同情打人者,有人就质疑女律师不应该为开发商代理,没有站到正义一边,质问谁来维护买到烂尾楼的购房者利益等等。
甚至有人认为女律师就欠揍,打的好,网传还有销售所谓正义榔头的,这个也不知道是不是ps的,但代表了一种情绪吧。目前这两派是争执不下,网上也有很多的争吵对骂,我分享一点观点供大家参考吧。
先说这两个案子,刑事案件信息是比较清楚的,曹某某大概率是故意杀人未遂或者故意伤害,也有可能两个罪名都有,因为他伤了三个人。
有可能先是故意杀人未遂,然后是故意伤害,数罪并罚。但是我们现在不清楚具体的伤情,比如说另两个见义勇为的市民是否构成伤情,这个暂时不太确定。
判刑是免不了了,有可能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倒不至于死刑,这个后续看公安机关的证据搜集情况和法院的认定了。
当然他同时有可能要赔偿女律师的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等,这个后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看会不会提。
那么有些人希望能轻判,说他这个民事部分的案情会不会有帮助,这个肯定是没戏的,即便说这个女律师有违法行为,也不是你去施暴的理由,何况目前还没有任何女律师违法违规的信息。
当然了,理论上说如果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如实供述,有可能可以从轻或者减轻。
也有人说会不会女律师为了要到赔偿就不得不签谅解书,这个我觉得就算签,也不会因为索要赔偿,从这个女律师以往承办的案件看她那经济条件也还行,现在也不是说等着钱救命,就看嫌疑人这边能不能打动她了,但我个人对此不是很乐观。
同时很多人关心民事这部分,但其实这部分目前处于网络传言阶段,没有官方媒体或者官方机构确认相关信息。
网上对于这个开发商有两种传言,一说是恒大,一说是一个叫睿奥的公司,这俩公司目前看没有股权关联,显然至少有一个是谣言,老实说就现在是不是代理的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了又是不是烂尾楼问题,这个暂时没有办法确认。
当然也有很多人关心烂尾楼问题嘛,于是有一种声音是谁来保护烂尾楼业主的利益,这个很简单,首先是烂尾楼业主自己,你如果认为开发商有诈骗等刑事犯罪,你可以报案,你如果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失,你可以起诉,司法机关根据法律来判定是非对错,维护你的合法权利。
所以具体到这个案子我还真有点好奇,这个曹先生究竟是因为什么觉得自己要输掉官司了,如果真的是烂尾楼问题,按说最高法已经出台了关于烂尾楼问题的司法解释,对于消费者来说是有倾斜的,这个律师说了什么就能影响法院做出对他不利的判决呢?网上也有很多猜测,但是目前不清楚具体情况。如果将来能确认诉讼情况我还挺想研究一下的。
那么有人说法律不能给他公平,于是他就可以用榔头来要个公平,这种想法很可笑,你拿起榔头无非是给这个律师造成点伤害,你的官司该什么样还什么样,因为证据层面没有变化。
但是你现在还没法去推动诉讼了,未来这个诉讼大概率是先中止审理,看他能不能找到代理人吧,开发商并不会因为你拿起榔头有丁点损失,甚至可能反而从中获益,至少可以拖一阵了,而开发商对于律师是没有赔偿义务的,将来主要是你来赔,你不赔自然有办法追踪你的财产强制执行。
如果你们认为烂尾楼是不道德的,开发商是罪魁祸首,为什么你们会觉得让开发商受益是维护公平呢?这算哪门子公平?我要是开发商我肯定乐意接受这种公平。
另外现在有些网友发表的这个言论,我相信法官也是能看见的,具体谁是主审法官我不知道,但是法官也是法律共同体的一部分,他的老师同学都可能是律师,甚至他自己将来也有去当律师的可能,他看到你们这么骂律师他会怎么看呢?他会不会想到自己说不定有一点也要被当事人锤呢?
我觉得这些网友的言论很可能被当成曹先生暴行的恶劣社会影响,对于曹先生的刑事判决没什么好处,我要是曹先生我在里边得谢谢你们祖宗八辈。
而且我想提醒一下,榔头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如果说要举榔头,你觉得是你厉害还是开发商厉害?
所以我一直说这个问题,限制暴力手段其实是保护弱者,否则强者有的是暴力手段可用,法律就是让所有人平等地通过既有规则和程序来解决问题,你才有跟强者对线的机会,没有法律你全家被埋尸荒野都没人知道。
倒过来说,你要是觉得他打女律师合理,那回头女律师的家人把他也给锤了,甚至找点人把他老婆孩子也给锤了你又怎么评价?还有被他打伤的那两个市民回头如果不满意民事赔偿,庭审的时候冲上去把他给锤了,你又怎么评价呢?这俩市民总不能是开发商的人吧?
那么很多人对律师的身份也有一个误区,认为律师应该主持公道维护正义,甚至我发现有些律师也持这个观点。
我说这话可能会比较得罪人,律师从来就没有这个义务,是司法机关对你有义务主持公道,是因为你是纳税人,公检法的经费是你的税金构成,办公场所、车辆设备、工资待遇都是源自这里,公检法当然就有义务维护你的权利。
而律师并不是由税金供养,律师本身是一种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简单说就是一种谋生手段,谁出钱雇律师,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他就为谁提供法律服务,开发商可以雇佣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服务,当事人也可以雇佣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服务,大家都可以请律师本身构成了一种平衡。
前一段时间有个新闻,就说有一个律师因为案源少、收入低,没钱租用律所办公房间,在外边承揽业务的时候还被处罚了,这情况混的已经快吃不上这碗饭了,这时候有没有人说我给你发点钱,我给你提供场所?
那我就想问了,既然你不负责供养这个职业的人,你为什么认为这个职业的人有义务给你提供帮助呢?他欠你的?你想没想过,他如果自己都不一定能吃上饭,他为什么能给你主持正义呢?
正义从来都不是没有成本的,律师从来都是要收钱的,不是我主张这样,是这个世界本来就这样,我可以跟着说律师应该匡扶正义帮助弱势群体,但这不是真相啊,也不可能啊。
我今天看有大V说律师就像是保镖,要我说都抬高了,高级的保镖薪酬可能比一些律师还高,要我说可能也就是像是保安。
那你说如果是今天有一个烂尾楼业主去找开发商算账,保安不让他进去,他把保安给锤了,你怎么看呢?当然保安如果突然反水,说我钱不挣了,我给你把开发商揪出来,你会很开心,但是保安找不到工作甚至被开发商索赔,你养他么?所以你觉得保安有义务给你主持正义么?
保安也是拿钱干活儿,律师也是拿钱办事儿,你觉得律师为什么就有义务要给你主持正义呢?你要想让一个律师帮你说话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自己花钱请一个律师,对这个行业有过高的道德期待本身就是不切实际的。
同时关于律师的作用还有一个误区,就是很多人认为律师可以左右判决结果,甚至有很多人相信律师能钻法律空子,可以颠倒黑白,还有人认为法律都是律师制定的,这律师是不是给自己留空子了?
这是典型部分民众对法律不了解进行的想象,我国法律的制定是以全国人大来实施立法工作,这中间当然有律师参与,但是也是经过各界代表评议讨论的,具体在一线工作的律师绝大多数对于立法没有参与能力。
而且认为律师参与立法给自己留空子这个想法也很有趣,要知道律师不一定是代理谁,刚才也说了,开发商可以请律师,业主也可以请律师,如果律师给自己留空子,他是偏开发商留还是偏业主留呢?万一自己留的空子是一头,结果代理的是另一头,这不是给自己下绊了。
再说你把全国人大都当弱智了,国家大法能说随便留什么法律空子么?有这种想法的人最多也就是在他们村参与过制定村规民约。
实际上律师在诉讼中对案件本身的影响没有那么大,案子主要打的是证据,你没有证据,请再好的律师也是白给,你有证据不请律师也能赢,只能说律师在组织、辨识、质疑证据方面有专业知识和经验,但绝对到不了可以颠倒黑白的地步。
律师扭转不了基本事实,他不是最终的裁判者,法官才是,律师当着法官面颠倒黑白,你把法官都当傻子了,这根本就不可能。
当然现在很多网友对律师行业持批评态度,我觉得几个原因吧。
首先是烂尾楼的问题,目前社会也比较关注,之前一些人因此断供,对于出现烂尾的开发商意见也比较大,所以部分网友有情绪很正常。某种程度上说律师在这里也承担了一部分的怨气,因为开发商通常都是有专业律师服务的,而很多购房者自己没有请律师,所以很多人对律师行业有意见。
当然这就是源自我们的一个传统,中国人法律制度的传统思想是无讼,孔子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就是说我要去审案子也就那么回事儿,但我会想办法让民众不发生诉讼。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中国古代一直是认为参与诉讼谋生的都不是什么好人,他们帮人写状纸出主意属于无事生非,所以国人历来对参与辞讼的人没有好印象。
不过这里也要说一句,如今对律师形象期待过高,本身有一部分是某些律师自己作的,之前有一些死磕派律师见天宣扬自己是主持正义,宣扬律师是能够监督审判维护公平正义,尤其是在一些冤假错案的办理中夸大律师的作用,甚至扬言挑战体制推动变革。
老实说我上学的时候一开始也是这种想法,以为如果能学法律成为了律师将来到社会上主持正义,但学完我就发现不是这么回事儿,整个法律系统里律师是非常弱势的,现在回头看当年那些律师的发言就很滑稽。
你弄清楚了主持正义的是审判机构,监督法官的是制度,律师没有任何权力,你只有权利,你只能说在制度许可范围内对审判机关施加影响,你要监督也是通过程序由更高级的审判人员、审判机关来实施监督,你只有举报权没有对法官的调查权,冤假错案也不是你给改判的,律师没有那么大作用。
但是之前这帮人把牛吹出去了,弄得现在有些人就认为律师可以帮助他们获取公平正义,把律师当成维护正义的象征,有的律师我不知道是他们自己就信这一套还是立人设吹牛,现在看纯粹是作茧自缚,你哪天碰上锤你的就知道了。
那么说回到现在这件事,我个人有三个期待,一个是对刑事部分依法审判,在维护律师行业的职业尊严同时,也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如果他自己没钱请律师,法律援助这边给他充分的服务和引导,确保这个案子本身审判经得住法律和公众的审视。
另一个是引发事件的民事诉讼要谨慎考量,虽然当事人一方因为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但是应该允许他委托他人完成诉讼,这个案件的审判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做到公开透明,这样对于刑事案件的审判结果能为公众认同,取得良好的社会示范效果也是一个帮助。
第三对于烂尾楼问题,虽然说最高法有相应的司法解释来维护消费者权益,但是诉讼本身也是对消费者的一个消耗,当下救济途径时间成本还是比较高的,看看审判机关和行政执法单位能不能想想办法,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能给出更多的服务和引导,比如说法律援助这边能不能有一个专项的行动,帮助更多的购房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许是对所有人都有益的事情。
最后再次强调我本人不是律师,我是法律专业毕业的媒体人,但是我怀疑有些人可能看不到这里就已经去评论区骂街了。
以上就是我对女律师被打案的一个分享,个人浅见难免疏漏,也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小伙儿伴在评论区里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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